《明君忆长卿》第32章


他微笑着说:“我们一起去那里,路不远。”
路是不远,出租车只付了个起步费,重新站在熟悉的校门前,长卿有一点点的激动,甚至很紧张,一直拉着他的胳膊不撒手,他笑话她:“谁都知道我是你的男朋友,没有人抢。”
她也笑起来:“可惜我们宿舍那些个人都走了,不然我一定把你摆上去,好好显摆显摆。”
学校还是这样,西南门是一样的破旧,但是一样的生机勃勃,背着书包的男生女生匆匆地走过去,有几个大孩子拍着篮球,身上还有汗水的味道。
她发现他比她还熟悉这里,学校不大,东区西区,教学楼,宿舍楼,『操』场,回民食堂已经打烊,她有一点怅然地站在门口:“以前特别特别爱吃这里的拉面。”
有朱红的长廊,廊上是朱红的柱子,曲折蜿蜒的延伸进去,里面是各『色』的花树,粗大的藤萝缠在廊柱的上方,密密匝匝的遮盖起来,偶尔『露』出一线的天。
她笑着指给他看:“那里有几棵柿子树,我们一直商议着要偷几只柿子吃,可是树太高了,没有人能够爬上去,但是柿子还是不见了。”
她又指给他:“你看见那栋楼没有,非典的时候隔离,凡是发烧的都送到那里去关起来,后来放出来的时候,可羡慕死我们了,不用上课,有人给送饭,天天看小说打扑克,简直就是世外桃源。”
她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勤快,天天晚上到『操』场上跑步,一跑就是六七圈,下来的时候大汗淋漓,还有男生找我搭话,那个时候真傻,吓得就跟犯了什么大错误一样,灰溜溜的就跑掉了。”
她终于住了口,问他:“我是不是很烦?”
他们就坐在朱红的长廊里头,身畔就是流泻的紫藤萝瀑布,一串一串绛紫『色』的花朵,气味芬芳,甜得就像蜜一样。她就在黑暗里头,向着他抬起眼睛来,那眼睛亮晶晶的,像是天上最亮的星子落下来,搅碎了一池春水。
她就在他的身边,触手可及的距离,虽然曾经的曾经,他以为会是很遥远,就像是生与死,从这一头到那一头,此生与彼岸的遥不可及,可是她终于回来。
他哑声说:“不是。”
她微笑起来:“我总是觉得,有很多很多很重要的话要跟你说,可是每当说出口来,却只是些没要紧的东西。”
然而这些没要紧的东西组合起来,就是整个生活。
长卿走得累了,第二天早上起得很晚,没有睡醒他就来敲门,只敲了两下就径直走进来,倒把长卿吓了一跳,睡眼惺忪的拉着被子,神情警惕:“你要做什么?”
他一下子敲在她的头上:“想什么呢你,我要做坏事也是半夜来啊,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现在太阳都出来了。”
她在被子底下拿脚踹他,踹得他不得不出门去,他在门缝里大笑:“徐长卿你是不是没有自信啊,就这么怕人看。”
其实她很美,虽然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漂亮,却很舒服,她穿了嫩绿的小衫子,底下是水粉的小裙子,裙摆上有一朵一朵的碎花,风一吹过来微微的摇曳,那些花朵就像要散落下来一样,就像是初春一棵茁壮的树,美得不由分说。
他看得失了神,连忙咳了一声,掩饰着转过头去:“上车吧。”
她有一点愣神,问:“做什么去?”
他拿着眼睛调她:“你还有没有记『性』,不是嚷着说要去骊山吗?”
她想起来还是在爬香山的时候,似乎跟他提过一嘴,难为过了这么久,他还记得。
她有一点担心他的身体,可是想了一想,还是没有说。
临潼距离本市有两个小时的车程,一上了高速,便觉得天地为之一阔,道路两旁是茂密的庄稼,似乎是有雾气,氤氲在田间,仔细地看了一看,原来是人家的炊烟,袅袅的升起来,陕西特『色』的两层民居,有一些还『裸』『露』着红『色』的砖。
下车的时候她发现他的胳膊肘破了一小块皮,他漫不经心:“刚才上车的时候不小心磕的。”还斜睨着她:“都是你,磨磨蹭蹭的,不然我怎么会着急。”
骊山却正在整修,暂时不对游人开放,山门的藏蓝柱子上盘着金『色』的龙,他有一点失落的瞧着那两扇绿『色』的铁门:“可惜了的,什么都没有看到。”
她倒是看得开:“这次不行还有下次,时候多着呢。”
他点头:“好,下次再来的话,可得你开车。”
长卿气得牙痒痒,这人怎么这么懒啊,还好意思说,又小气,小家子气。
第1卷 第十九章收获
虽然没有上去骊山,但是来了一趟也算是颇有收获,他们赶上了附近的集市,长卿买到了很多当地的手工艺品,剪纸,刺绣,挂件,甚至还有一双绣得十分精致的虎头小鞋,她本来不想买,可是终于忍不住拿了一双,藏在了手提袋子里。
上了车,她很认真的问他:“你说骊山到底好在哪里?”
他同样很认真的想了一想,很严肃的说:“可以看见杨贵妃洗澡——”顿了一顿,又接下去:“——的地方。”
她大笑起来,伸出手去锤打他:“就知道你会这样说,你这个『色』鬼,花心大萝卜,无耻透顶。”
他笑眯眯的看着她:“你呢,难道就清白了吗,那么花痴,肯定是为了张学良。”
她撇嘴,可是他总是这样懂得她,懂得她想什么,又或者喜欢什么,她点头:“可以这么说,我们少帅可是民国四大公子之首啊,肯定比你帅多了。”
车窗半开着,山野间的微风带着青草的气息,铺天盖地的灌了进来,她顺手理一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心中颇有感慨。
她虽然一直都不肯承认自己酸,但是事实上,总是不由自主地发一些文人之叹,何况这是在骊山的脚下,山上的不远处,曾经就是那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遥想当年少帅的惊才绝艳,翩翩浊世佳公子,以一人之忧思天下,忍辱负重;而赵四小姐一介女流,明知爱人身陷囹圄,此去千里关山,前途叵测,亦是甘心追逐,那一份果敢,那一份坚决,那一份勇气,着实可歌,着实可泣。
而最最的初始时候,也不过就是跳舞场上,酒绿灯红,衣香鬓影,她尚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而他纵横风月场,侠骨胭脂情,花名在外,他彬彬有礼的对她伸出手去,终于无法拒绝,而这样的一次牵手,便是一生。
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能够牵手一生,纵使是颠沛流离,辛苦万端,又何尝,不是一种福气。
她有些怅然的微笑起来:“这个世上所有的传奇,都是美好的结局,就算是梁祝化蝶,孔雀东南飞,也都是生死与共,可是真正的世上,从来都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羁绊在,人活着在世上,很多的时候,都不仅仅是为自己。”
他把车停在路边上去,路边都是高大的法国梧桐,巨大的叶片伸展开来,蔽日遮天,阳光的碎片像金『色』的叶子,一团一团的光斑在地上来回来去的晃动,车子里融融的都是暖意,他有一点怅然的想起来,似乎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时刻。
他想了很久很久,终于伸手到口袋里去,掏出一只精致的小盒子来。
他慢慢的打开,盒子里是一枚戒指,外缘雕琢着一圈星星一样的纹路,连绵不断的过去,剔透晶莹。
他举起它来,在阳光下慢慢的转动,忽然有一点什么耀目的明亮,一下子『惑』花她的眼睛。
凑近去看,原来是在戒指的内侧,镶了一粒钻石,非常纯净通透的钻石,或许应该在玫瑰的花托上熠熠闪光,然而现在它被镶在里侧,只为她一个人而闪烁。
他说:“那一次买指环回来,我就订做了这一枚戒指,这是不是像你心中的爱情呢,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她的嘴唇有一点抖,低声说:“谢谢。”
他轻轻的拉过她的手来,把它贴在自己的胸膛上,那里是心脏的位置,她感受到他的心,有力的,在她的手心底下一下一下的跳动,他看着她的眼睛,他说:“长卿,今天在这里,我正式向你求婚,无论生老病死,无论苦乐悲欢,无论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已知的未知的灾难和喜悦,我都恳求你做我的妻子,终此一生,不离不弃。”
她的眼眶里,满满的都是泪水,她不敢移动,生怕自己只是动一动,那泪水就会滚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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