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第24章


“你到底喜欢过我吗?”前夫没有选择“爱”这个字。
叶莺认真地想了想,她的确为他心动过。当第一次见面吃完饭,他送她回家,在路上唱起一支她听不懂的英文歌的时候;结婚后,她偶尔走进他的书房,看见他面前的书桌上摊着一堆天书一样的文字,而他用笔尖一排排划过那些文字的时候;他教她英文时,郑重其事得仿佛在说着一个咒语的时候;还有,他在极端愤怒和难堪时,眼睛里出现的闪电一样的蓝色。
叶莺不自觉地去摸脖子上戴着的宝石项链,忽然明白过来,她喜欢的从来就不是他。或者说,她并不喜欢他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男人、一个人类;她喜欢的是他作为一座桥梁,她通往蓝眼睛的一座桥梁。
第七章
叶莺连转了三次飞机,中途在机场的座椅上凑合睡了一夜,时差让她变得极端疲惫。可是她放弃了在旅馆休息一下的想法,一出机场就直接坐上了大巴,去她的目的地。
大巴上的人很明显都是游客,有两个穿着摄影背心、背着登山包的男人坐在她前面,他们不时交谈,侧影里的睫毛如同扇子一样。还有一个不到十人的旅行团,叶莺猜是美国人,因为男男女女都很肥硕,巨大的屁股要占一个半座位。
坐在叶莺身后的,是一个日本家庭,一家四口,不知道是否因为两个女儿打扮得过于成熟,她们的母亲看起来更像姐姐,粉白着一张脸。那个母亲不断地安抚着两个叛逆期的女儿,男人偶尔会插嘴,叶莺猜他说的是:“闭嘴,听你们妈妈的。”
她听说前夫再婚之后有了一对双胞胎,也是一对女儿,他以后不知道是怎样的父亲,该是很有耐心的吧。他也好,王帅也好,甚至再早以前的男舞蹈演员林康生也好,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在那扇封闭的家门后过着自己热闹的小日子,哪怕有不愉快的争吵,可那日子都是他们自己的,和她毫无关系。
叶莺打了个冷战,不是老天在罚她,拿走一件件她的珍爱。是她自己扔掉了那些已经到手的东西,是嫌它们不够好,还是到手得太容易?车驶近一座大门,笔直的一条道,因为知道接近目的地,车上的人都发出惊呼,那对日本的叛逆姐妹也暂时停止了与母亲的争吵,趴在窗户上看。
伊瓜苏瀑布快到了。
叶莺想,这是她生前最想去的地方。很奇怪,当她为自己的生命设定了终点,生前的一切都会异常清晰地呈现在眼前,那些悬而未决的决定、念念不忘的心愿都会从一团迷雾中显现出来。
再去看一眼瀑布,就像那个神话中的男孩儿一样,被峡谷里翻滚的瀑布吞噬掉。她不想死在有人认识她、能识别出她的地方,她不想她生命中出现过的男人得到她的死讯时有怅惘和遗憾,以为她是为了他们。
她忽然想起过去在剧团时总是唱起的调子,那失踪已久的旋律忽然又出现在脑海里,哀伤而天真。她那时候在台上唱着,不懂歌词,就总是想象自己是一个将要赴死的美丽少女,她那时才十六岁,总以为自己活不过三十岁——那时候,她认为过了三十岁就都不值得再活,在台上,就为这遥远的死亡感伤起来——那时候,她还以为中年是很遥远的日子。
车门开了,叶莺吓了一跳,下车的脚步也有些飘忽。
车停在一个酒店门口,马路对面有一排栏杆远眺瀑布,很多游人在那里拍照。叶莺竟然听到了熟悉的语言:“这有啥好看的?比黄果树瀑布还黄。”
顺着栏杆走下去,就越来越靠近瀑布。叶莺不断与自己的记忆对比,发现了很多新奇的变化,比如她当时遇到蓝眼睛的平台,现在已经是一家餐厅。
她走进去,时间尚早,还没有开餐,自助餐的餐台上是一个个圆而拱起的银色盖子,像是大军摆阵。侍应生示意她可以去室外的平台坐着,她点了一杯当地的饮料,是当地特有的水果做的,味道清冽。侍应生说这种饮料有助于长寿,她笑了一下。
叶莺环顾一下四周,人很少,有一对年老的白人夫妻在悠闲地喝茶,老夫人颤颤巍巍地啃一块大而圆的松饼,不时推动快要滑下鼻梁的眼镜,神态很像一只松鼠。另外一桌在她身后,坐着一个栗色头发的外国男人。
等叶莺转回头,那个男人的样子才突然让她惊醒,那双眼睛是她永远不会弄错的,因为她在二十年的时间里,从未停止过怀念。
她怀疑自己是幻觉,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正侧脸看着栏杆外的瀑布,面色非常沉静,无波无澜。
侍应生端着饮料上来,看到叶莺扭着头看着那个男人,笑着说:“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客人。二十年了,他每年这个时候都来。”
他在等我!叶莺突然有了这个可笑而可怕的想法。她沉思了一会儿,没有人能看出,她在做一场斗争,一方是希望,另一方是她多年经验性的失望所培养的谨慎。这一次,前者赢得了胜利,她不太自然地站起身,走到那个男人的面前。
“你好。”她说,一只手把海蓝色的宝石项链从T恤中拿出,用拳头攥着宝石吊坠。
那男人抬起头,并没有露出她想象中惊讶或激动的神情。“天气不错,瀑布看得很清楚。”他缓慢而礼貌地笑着说道,然后移开了目光,看着瀑布陷入了回忆之中。眼前这个妇女,和回忆里那个精灵一样的少女毫无相似之处。
“是啊,天气真好。”叶莺说完这句话,在眼泪落下之前立刻转身离开,走出了餐厅的大门。
门口的侍应生好心地提醒她:“你走错了,瀑布是另一个方向。”
叶莺茫然地抬头看了一下天,然后她看见了云。热带气候的云,下半部分格外平整,像是用剪刀剪断了一样。云一边翻滚,一边竭力地从内部向外发散出光亮。一瞬间,所有风吹而草动、虫鸟起伏怪叫的声音变得异常响亮,旺盛的生命力以压倒之势袭来。
活下去。叶莺忽然想到了这几个字。她想起自己曾经在停了电的大剧院独舞,她是唯一的光芒,她想到男人强有力的拥抱,她想到好多人都曾经对她说,会永远爱她,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
她还不想离开这个世界。
叶莺把脖子上戴了二十年的海蓝宝吊坠取了下来,放在口袋里,把宝石卖掉,应该够买一张返程的机票。
武威 腿
她要去武威,去她爱的人生命的起点。
第一章
1
他已经是一个死人。
他原以为减去了肉体的重量,灵魂会飞速移动,但是他没想到作为一个死人的自己,依然如此笨拙和缓慢。
他生前失去的腿,死后也没有长出来。别人称为“腿”的东西,在他身上是两个三十厘米左右的大肉球。他有一双“鞋”,套在手上,是两个比砖头略大的木盒子。他用手走路,因此有着异常发达的肩臂肌肉,衬衣永远显得紧。
现在,他的淡蓝色衬衫上沾满了血,血渍以心口为原点蔓延开来。杀他的人用螺丝刀在他的胸口一共扎了两下,其实第一下就足以致命,然而,那人还是拔出了螺丝刀,更精确地瞄准他的胸肌上跳跃的那一小块肌肉,重重地扎了下去。
他死在车上,一辆新车——不,是二手车,今年刚买的,花了大价钱改造。油门儿和刹车挖了两个直径一厘米的小孔,插上了一根加长的不锈钢钢筋,连接到座位上方,全部用手就可以操作。
不锈钢钢筋的部位老是会松动,所以他车的置物箱里常年备着螺丝刀,能随时紧一紧。
就是这螺丝刀,要了他的命。
真讽刺,这车原本是他的骄傲,一辆上过报纸和电视的车。
现在,这辆车的人造革座椅上溅满了血。血不是如泉涌一样汩汩流出,而是上扬喷洒,竟喷了那么久。他的嘶声长叫都已经慢慢停止了,血依然流着。
他最后的记忆是疼痛中的轻松感。他因为长期用力而酸楚的手臂终于放松了,如同漂浮在深水的表层。
“人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在临死之前,他的脑海里忽然冒出这句话来。他笑了一下,觉得很讽刺,血就顺着脸颊流进了嘴里,杀他的人露出了惊惧万分的表情。
杀他的人是谁?
他发现,刚刚脑海中还存在的极清晰的脸,竟然以极快的速度在脑海里变得模糊,就好像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浪头打来,把画在沙滩上的图案抹去。
从人间走向非人间的过程,就像裤子口袋破了个洞,硬币从里面源源不绝地漏出。
原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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