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第25章


从人间走向非人间的过程,就像裤子口袋破了个洞,硬币从里面源源不绝地漏出。
原来死是这个模样。人们常说人死如灯灭。死了就一片漆黑,什么都没了。他活着的时候,常常劝未亡人:人死就死了,活着的人,你哭坏了身体怎么办?未亡人想想,也就真的不哭了。
可待到他死了,他真想让所有人的家人、朋友,认识他的人与不认识他的人都痛痛快快地哭,哭他妈的三天三夜。不仅哭,更重要的是为他报仇,要抓住并惩罚、凌虐那个龌龊的杀人凶手。因为他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甚至想不起凶手的脸。
他其实是一个乐观的人,所有认识他但是并不熟识他的都这样说——熟识他的人知道他费了多大的功夫,强迫自己保持乐观。“身残志坚”,这是所有人对他的评语,就是这群人要在他的葬礼上致辞和洒泪。他真想忽然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带着恶作剧的笑——就像他总是借助自己的身高优势躲在椅子下面,然后在人找不到他的时候猛地钻出来。
他要像个英雄一样讲死后的经过,走过一片火热的荆棘地,再到白茫茫的冰雪平原,再步行回到人间。他要讲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然后大喊:“人生!”话说到一半,把话筒伸向台下的观众,让他们齐声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他想到这个场景觉得非常快乐,划动着双臂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原来是他的鞋没有发出熟悉的“咔咔”的响声,烂湿的草叶和飞溅的泥浆也没有弄脏他的裤腿和衬衫。
“好家伙!”他赞叹道,享受着死亡带来的寂静和洁净。
他远离了那辆车,回头看了一眼,看到自己的尸体依然横在驾驶座上,睁大了眼睛,不愿意瞑目。
“古德儿拜。”他朝自己敬了个礼,走向一条起伏的柏油公路。
2
公路上停着一辆拉水泥的货车,驾驶室的车门是打开的,他一只手撑着车踏板,另一只手拽着座椅腿,把自己拉到了副驾驶的座位上。过了一会儿,穿着红背心的司机提着裤子跑上了车。
“哥们儿,尿得好哇!”他说,司机没有反应,关上车门。
“哥们儿,我叫田福福,你叫啥?”他用手拍了一下司机的肩膀,却像拍打空气一样,不,比拍打空气更虚无。
虚无,这是一个好词,他还琢磨着,司机已经关上车门,一脚踩上油门儿。那是个目测还未成年的小伙子,车却开得猛,逢弯转弯,遇坡爬坡。司机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打开了车上的音响选着歌,还高声合唱:“哥只想有个窝,难道注定这一辈子在外漂泊……”
田福福不会唱这首歌,只能拍打着自己的两只鞋去伴奏,声音只存在于自己的脑海中,重在参与。
电话响了,小伙子不关掉嘈杂的背景音乐就去接听,嗯嗯啊啊了一阵,忽然大喊道:“那老子不是白跑一趟,我日他先人哦!”司机握着方向盘的手松开了,摸索着为自己点上一支烟。
田福福吓得要去握方向盘,随即反应过来:自己怕个啥,又不能再死一遍。于是放松下来,用力地嗅了一口飘来的烟味,香。
窗外的景色终于有了些人气,荒凉的路边开始出现一些破败的汽车维修店和五金店,还有呆滞的孩子们站在路边死死地盯着移动的汽车,仿佛那是他们人生唯一的娱乐。
“我运气真好,你果然是回市里的。”田福福简直想抱着司机亲一口。
司机有些困,不知道从哪儿翻出一袋槟榔来嚼。
“说实话,我运气真不是盖的。你看我这样一个人,没腿,没学历。你猜我一个月挣多少钱?”田福福伸出两根手指满意地说,“两万块钱!”
没有回应,他把这种沉默当作震惊过度的失语,停了一会儿,继续说:“而且我还有个超级美的媳妇儿,羡慕吧?”
他想象着自己的媳妇儿盯着家门,盼着他回家。她会以为他抛弃了这个家吗?还是去报了案?他到底死了多久?他死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真想带着她找到自己的尸体,希望她能找出那个婊子养的凶手。
可是现在,他什么也做不了。
司机继续开着车,音乐已经停了。车载音响发出一种不间断的微弱声音,比呼吸还静。
夕阳把这个小伙子映得像个小泥塑,脸是静止的,只有腮帮子有一丝蠕动,还有一点儿紫红色的液体从嘴角渗出。
田福福看着司机的侧脸,忽然想摸摸他的腮帮子,摸摸他精瘦的手臂,感受一下温热的皮肤与血肉,嫉妒得连停止跳动的心脏都纠在一起的其实是田福福,他想哭。
车停了,红绿灯。斑马线上走过一个穿着紧身条纹超短裙的年轻女人,轻快地,小屁股扭动得带点儿孩子气。小伙子探出头,对她报以庄严的注目礼。“啐!”司机猛地把嘴里的紫红色渣滓吐出窗外。
田福福探出脑袋看了一阵儿,说:“这有啥好看的?你是没看过我媳妇儿,我有个超级美的媳妇儿。我要去找她!”
他再次骄傲地宣布,并且满意地发现,记忆还没有毁掉他媳妇儿光着身子的模样。她如同一张泡在水中的素白的纸,柔软膨胀。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在膨胀。
3
“停!停!”田福福享受着脑海里的回忆,差点儿错过车窗外那个熟悉的“家乐福”超市,它和旁边的加油站中间有条狭窄破败的小路,往里一直走,直到看见一幢灰黄的筒子楼,那就是他家了。
田福福从车窗爬了出去,摔在地上,没有痛感。夕阳挺火辣,小路上行色匆匆的人都皱着眉头缩着脸,他却昂着头用手走着,没流一滴汗。又刮了一阵子凉风,路边的柳树都打了个哆嗦,他却连一粒鸡皮疙瘩都没起。
他家住在几层呢?三层,还是四层?记忆消退的速度似乎加快了,像一块粗暴的橡皮擦。
田福福靠在楼道口的墙上,努力捕捉脑海里最后一个清楚的画面。
那是他和他媳妇儿成婚后的第一夜,桌上摊着结婚证,媳妇儿叫丁吉花。结婚照里的女人,穿着照片里那件白色贴身针织裙坐在桌子对面,衣服包裹着她呼吸的起伏,如同他少年时走在一片无名的山丘上,看呆了一片风吹过麦浪。
烛光里,看熟了的女人也显得陌生:头发全梳了起来,戴着白色发箍,露出一张小窄脸,秀丽的笔直希腊鼻,眼角风骚地上扬,眼神里却全是对这风骚的怀疑与抱歉,惊惶得像个女学生。
他伸出手来,去摸女人手腕上的金镯子。
镯子是丁吉花的母亲送的。她的母亲是田福福不熟悉的那一类母亲的形象。他的母亲在他五岁的时候就把他扔给祖父,记忆里只有一个裹在大棉袄里的背影。而丁吉花的母亲是个小学老师,端庄、干净,一模一样的希腊鼻长在她母亲脸上就显得那么傲慢。
丁吉花的母亲没有来参加他们的婚礼,甚至从始至终都没有要求见过田福福。
他只是坐火车去了丁吉花的老家,在小学门口远远地见过刚下课的她的母亲,那个威严的女人,头顶上的粉笔灰与灰白的头发掺在了一起,在人群中很显眼。她隔着马路,看到了田福福,她立刻猜出那个盯着自己的无腿的人,是女儿的爱人,自己的女婿。沉默的暴怒在她脸上凝聚,眉毛拧成一个倒V字形。愤怒与对愤怒的压抑在她的脸上交替出现,终于后者占了上风,她转身又走回学校。
田福福也讪讪的,“咔、咔”地拖着自己的短短的身体和长长的影子走了。
结婚前一天,丁吉花的母亲托人送来了一个金镯子,当作婚宴的贺礼——所谓婚宴,不过是田福福请自己相熟的几个朋友,在家附近的一家火锅店吃饭。
酒过三巡,几个朋友吆喝着要“办个仪式”,田福福窘得不得了,丁吉花在桌下捏了捏他的手,把包在红帕子里的金镯子偷偷放在他手里,说:“就把这个给我戴上吧。”
田福福与丁吉花面对面站着,他站在板凳上,还比媳妇儿矮了半个头。火锅店里其他桌的客人都频频朝他们看。
金镯子有点儿小,丁吉花用力地把五指都并拢,还是戴不进去。田福福急得满头都是汗,用力把镯子往里推,低着头耸着肩膀,越发显得矮小。
终于,镯子上的一尾金鱼游弋在她的手腕上。同时,听到“啪”的一声,丁吉花攥得过于用力,折断了专门为结婚做的水晶指甲。她悄悄把指甲藏在手心,落落大方地朝大家笑着。
“礼成!”朋友们欢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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