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第12章


员呖戳艘换岫牡貌淮蟆?br /> 你应该先打二饼,我建议道。
滚你妈的,你哪儿来的?
方琼赶紧把我拉走。我们逛得很慢。是这样的,当你打算去买一样东西,肯定会在这个过程中被其他的一些东西吸引,并为之心甘情愿地掏钱。我们选了一套蓝白条纹的被单、几只灰色的瓷碗和一个用来磨刀的器具。随后我们去餐饮区吃了顿饭。
你带会员卡了吗?
没带。
会员卡可以免费喝咖啡。
哦,真可惜。
排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大妈,又肥又矮,但打扮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她要了一份意面、一份牛腩饭、两块慕斯蛋糕,还有一碗奶油汤。我完全相信她能把这些东西消灭得一点不剩。
吃完饭,我俩优哉游哉地喝了一会儿咖啡(因为可以续杯,我俩共饮一杯),并就中国人的公共素质问题展开了一场小型的讨论,她觉得最近三十年中国人素质一直没有提高,而我觉得大家还是在进步的。直到感觉时间差不多了,我们才收了碗筷,继续前进。
家居厅在二楼。由于东西多,我找了一辆推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又拿了一块圆形的羊毛地毯、四只高脚杯,还有一个用来煮意面的不锈钢锅。在一个狭小过道中,迎面来了一辆同样的推车。一个年轻的高个子父亲推着他大约三岁大的儿子,嘴里哼着一段听不清是戏曲还是歌曲的旋律。两辆推车头冲着头互不相让,较了一会儿劲,就在剑拔弩张之际,我再次被方琼拉到一边。
这里有套装的膨胀螺丝,要不要买一盒?
买了干吗?
挂画啊。
挂画有钉子不就行了?
当然不行。
方琼坚持要买。那么,买吧。紧接着她又说既然买了膨胀螺丝,就得买电钻。摆在面前的有三种:电起子、普通电钻、冲击钻。她犹豫不决。
你们买来做什么用呢?一个穿黄颜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适时地插了进来。
你甭管,你就告诉我这三种有什么区别吧。
电起子是用来拧螺丝的,普通电钻只能用来在木板或石膏板上打洞,冲击钻则可以打一般的实心墙。工作人员解释得很耐心。功能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
那就买冲击钻吧。
等等,我说,我觉得普通电钻就足够用了,进门那堵墙是石膏板做的。
可是万一你以后需要在客厅的承重墙上再挂点其他的东西呢,到时候你不又得跑一趟?
那你的意思是,一步到位?
对,一步到位。
看到方琼又开始坚持了,我还能说什么呢?那么,好吧,就买冲击钻。
我和方琼相识在一档相亲节目,当时她是台上二十四位光彩照人的女嘉宾中的一位,漂亮、端庄、知性,美国留洋经历。而我则是一个有过失败婚姻的男人以及五岁大女儿的父亲。我一眼就看中她,并在心里默默期望她能为我留灯到最后。我并没有任何信心,直到最后牵手成功,那该死的音乐一渲染,我几乎被搞得当场落泪。下了舞台,方琼表示先从朋友做起,我没有什么理由不答应。一年后,我们正式开始谈婚论嫁。
啊,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利,不是吗?以我的年纪和现状,就她而言,我真的是太幸福了,因此只要能力允许,我会尽我所能满足她提出的要求。她需要房子,我就买了房子,她需要把女儿送到前妻那儿,我也照办了。那么,她想在进门处挂一幅画,没什么好说的,挂吧。
我们走到了卖画的区域。我看中了一张印有卓别林肖像的油画,可她却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满意。
这些都是流水线上的玩意儿。
是的,那你的意思是?
我想买些画家独立创作的画,哪怕画得不好,但真实。
你是说这些不真实?
嗯,艺术是创造,不是复制。接着她和我讲了一大堆她在美国逛博物馆的感受。哎呀,那种艺术的气息简直扑面而来,而这里,我只闻到一丝腐臭。
我看了看那幅卓别林,知道自己即将失去它。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看看?
好吧,去哪儿呢?
我们把之前买的零碎以及工具都结了账,然后就出了宜家。方琼让我开车上机场高速,顺义方向。
远吗?要不我们改天再去?我说着,顺便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五十分。今天是星期六,晚上七点我得和女儿通话,这是我每个星期必须完成的事情。
不,我今天就想把画挂起来。
那么,就去吧。我加大油门,心想只要加快速度,应该能赶回来。方琼这时点起了一支香烟,并将车窗开了一条小缝,烟雾随即被抽离出去,飘散在天空中。我是在和她交往一个月之后才知道她是个老烟枪的。
从六环路出口下去,走通顺路,再拐上宋梁路,逐渐接近了我们的目的地。这是我第二次来宋庄,上一次一个朋友跑这边来看独立电影,结果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啤酒瓶莫名其妙砸破了头。这个倒霉蛋一手捂着血流不止的头一手给我打电话求救,半小时后,我开车把他接走并送到了附近医院,当时血已经彻底模糊了他的面孔。
这个时间点,宋庄街上行人稀少。我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跟着方琼走进了一家没有招牌的画室。画室的墙上和桌上密密麻麻堆满了画作,印象派、写实派,静物、景物,向日葵、裸女……诸如此类,也有书法作品,墙角还堆有木质画框,一只咖啡色的猫四仰八叉地躺在一叠画纸上,见我们进来,只是瞅了一眼,懒得动身。
方琼似乎对这里很熟悉,也不说话,只是四处翻看。我则有点焦急。等了一会儿,还是没人过来,就喊了一嗓子。
老板!有人在吗?!
这一喊把那只懒猫吓了一跳,“嗖”地就冲了出去。方琼瞪了我一眼,有点责备的意思。我无奈地耸了耸肩,然后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人。中年,男性,长发,戴黑框眼镜,穿白色T恤,骨瘦如柴,一手拿着画笔,一手夹着半根点燃的烟。
哟,方方。
嘿,老柴。
显然,他俩认识。我挺了挺胸,以为方琼接下来会介绍我,但却没有。
好久不见啊,方方,更漂亮了,来干吗?这位老柴也不正眼看我,好像我并不存在似的。
想你了呗,方琼哈哈一笑,哎,说正经的,问你买幅画。
行啊,随便挑,不过你当主角的那幅已经没了。
没了?
被人买走了。
你不是说你自己留着收藏吗?
人家出价高啊。不说这个,你什么时候有空再来一趟,我重新画一幅。
你以为我这模特是那么好请的么?
哟,瞧您小样儿。
老实说,我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没兴趣。我低声对方琼说了一句“快点”,就转身走出了门。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那只懒猫蹲在不远处的石阶上,好奇地看着我,然后把背拱得老高。
时间正在快速流逝。屋里不时传来欢快的笑声,抑扬顿挫,我的心却像被针刺一般难受。我来回踱着步,不时把路边的石子狠狠踢向远处。不知怎的,我想起了钟灵,我的前妻,一个娇小而倔强的女人。我们曾经是那么的好,一起驾车去陌生的地方旅游,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傻话,也曾为了女儿的降生感动得抱头痛哭,但最终因为生活态度上的极端差异而分开。我向往一种舒适而稳定的生活,而钟灵却不甘平庸,渴望奋斗改变命运。我的保守和悲观改变不了现实,她最终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新加坡人,而跟方琼认识之后,我把女儿也送了过去。
吴骏!
方琼在里屋叫我,我马上跑了进去。
帮我把这幅画拿着。我接过来一看,是一幅布面油画,一匹马的正脸,鬃毛的部位似乎油彩还没来得及涂上去。
这是老柴刚画的,觉得怎么样?
非常棒!我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态度真诚。
算你有眼力,老柴是我最喜欢的画家,你看,这里还有些地方未完成,不过我要的就是这种残缺美。
嗯,真好!我想是不是应该和老柴握一下手,但看他面无表情,似乎没这个兴趣,也就算了。
你觉得这画值多少?方琼漫不经心地问我。
不好说,我是外行。
两万怎么样,老柴?方琼把我晾在一旁,脸冲着老柴。其实应该值更多,不过看在我俩的交情上,你就当送我的结婚礼物吧。
是啊是啊,我在旁边附和着,脑子里却嗡地一下。
老柴微微一笑,把手一挥,做出一副豪爽的样子。就在我担心自己身上带的现金不够时,他从角落的废纸堆里翻出了一个银联POS机。刷完卡,签上字,老柴这才冲我露出了一点难看的笑容,伸出满是颜料的手和我握了握,凤爪般的手指力道十足,捏得我生疼。吴骏是吧?下次来玩,下次来玩。
从宋庄出来,天色暗沉,沿途的路灯毫无用处地点缀着夜晚,迫使?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