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美》第13章


梦疑邸N饪ナ前桑肯麓卫赐妫麓卫赐妗?br /> 从宋庄出来,天色暗沉,沿途的路灯毫无用处地点缀着夜晚,迫使我将汽车大灯打开。已经是六点四十分了,虽然赶不及越洋电话,但我还是尽量把车开得像飞起来。方琼显得比来时更加兴奋了,不断发表着自己对艺术的看法,对老柴的看法,并一直在强调我们捡了个大便宜。她又抽起了烟,源源不断的话语和烟雾从她嘴里喷射出来,让我的视线逐渐模糊起来。我有点看不清前方的路了,但某种向前的惯性驱使我继续加大油门,继续冲刺,直到迎面而来的一束远光彻底刺瞎了我的眼睛。汽车撞向了高速中间的隔离带,侧翻了几个跟斗之后,像只乌龟一样四脚朝天仰面躺着。黑暗中,我试着握了握方琼的手,潮湿、绵软。很快,一种平静而又虚无的感受如同一床厚实的棉被将我深深包围。
我们回到了家。电话铃声响个不停,我拿起来,把话筒凑近耳边,能清晰听见女儿的呼唤,却使出浑身劲也答不出一句话。方琼表情淡漠地拿起了冲击钻,插上电,开始“哒哒哒哒”地在墙上钻孔。孔钻好之后,她把电钻放在一旁的地板上,然后把膨胀螺丝拧进了孔里。接着,我看见她终于把画挂到了墙上。
那是一匹悲哀的黯淡的已经死去多年的马。
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
文 / 王路 诗人 作者 @王路在隐身 
1
我一向以为奇葩的人不在少数。有些人看起来奇葩,实际上靠谱;有些人看起来靠谱,实际上奇葩。我不知道朱一发属于哪一种,也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
朱一发是我刚到北京时的合租室友,是我见过的少数特立独行的人之一。孔子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朱一发就有点“不改其乐”的意思。他具备一种能力——把无聊的事变得有趣,而我和他相反,擅长把有意思的事变得无聊。因缘凑泊,我们成了朋友。
朱一发的签名是“红灯须硬闯,马路要横穿”。这句话让我在未曾谋面时就断定他是奇葩一枚。第一次见面是在合租的房子里,他十足的屌丝相,递了张名片给我,我顺口就念了出来:“来一发!”
“不是来一发,是朱一发。”
“你这名字跟埃及前旅游部长马格拉比有一拼,让有知识的人一不小心就念错。”
当时朱一发正在学车,每次去驾校前他都拎一听啤酒上路。他说在驾校不会有交警查,要趁机体会体会酒驾的感觉。他喜欢跑到高档商场问衣服,和售货员漫天砍价,砍完就走,从来不买。我骂他有病。他说这不叫病,叫沟通力。
2
朱一发和我去超市,路上碰到个衣着干净打扮光鲜的小姑娘,说自己是外地来的,钱包被偷了,让我给她买点吃的。这种我见得多了,直接无视。
走出十几米,朱一发说:“干吗不和她聊聊?”
我说:“你看不出来她是骗子?”
“能看出来还怕被骗?”
“不想耽误时间。”
“你日理万机吗?”
“不。”
“那何不聊聊呢?”
朱一发长了张像被人刚刚扁过一顿的脸,每次开口又让人有再扁一顿的冲动。不过,他的话虽然听起来欠揍,但要过过脑子,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
我想起大学时候吃食堂,受《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毒害,明明可以一顿饭吃二十分钟,我偏要五分钟吃完,剩下十五分钟坐着干等同学,边等边眼馋他们碗里的鸡腿儿。
也许朱一发是对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我们转身返回。又见小姑娘,朱一发迎上去。
小姑娘说:“好心人帮帮我吧。”
朱一发问:“你是学生吗?”
“是的,大四,准备考研呢。”
“那我问你,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是什么?”
小姑娘摇摇头,一脸茫然。
“知道任汝芬是谁吗?”
小姑娘急了:“不给就算了,带这样欺负人的吗!”
朱一发笑了:“你想吃什么,我给你买。”
“肯德基。”
我和朱一发面面相觑,他冲我递了个无辜的眼神。
“妹子,你吓到我了,你看我们这身打扮像吃得起肯德基的人吗?我们只吃得起方便面。”
其实朱一发有时周末在家加班,一天十二个小时不离电脑,三顿肯德基。
“那你给我几块钱,我自己买吧。”
“你不会是骗子吧?”
“我这有身份证,还有学生证,你看。”小姑娘娴熟地掏出证件。学生证是人大的,五块钱的那种。
“哎呦,原来是学妹,”朱一发也掏出自己办的人大学生证,“他也是人大的,把证拿出来给师妹瞧瞧。”
我从书包里翻出北外的学生证。
“他不是说你也是人大的吗?”
“对,我是人大的,但我出门一般带这个证,这个证比人大的值钱,人大的五块,这个十块。”
小姑娘反应过来,脸“刷”一下就挂不住了。朱一发生气地冲我说:“去去去,别欺负人家。”然后真的带小姑娘去吃了肯德基。
吃完,小姑娘大概明白被我们看破了身份,也不再提额外的要求,千恩万谢地告辞。走了几步,朱一发叫住她:“妹子,你还年轻,别耽误了。”
小姑娘愣住,眼圈登时就红了。
两年后的今天我才学会“人艰不拆”这个词,回想起来,朱一发那时已经做到了。他比我高明的地方,只有这么一点。
可单单这么一点,就是不小的距离。
3
有次去ATM机取钱,要穿过的小区正在施工。
我说:“好像过不去,从外面绕吧。”
他说:“正因如此,更要试试。”
真不是一般的贱。
这时,一个戴墨镜的女人迎面而来,路过我们时说了句话,好像是“过不去”。
我愣了下,准备回头,朱一发说:“二货,她是在打电话。”
我回头一看,白色耳机线从她的大波浪间耷拉出来,果然是在讲电话。朱一发冲我扬了扬眉毛:“哥眼神儿好吧?”
“你偷窥专业毕业的吧。”
又往前走了三百米,路当中横着一张大牌子,上书四个大字“此路不通”。我朝朱一发竖起中指。朱一发说:“挺好的,锻炼身体嘛。”
我们绕回去,到了ATM机,插卡进去,发现机子里没钱了。我懊丧地朝朱一发摊了摊手。朱一发说别急,然后走到ATM机前,把大脸贴到摄像头上,清了清嗓子,然后吼道:“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没钱开!毛!银!行!啊!”
我没有笑。真的没有笑。我觉得朱一发这个人有点小特别。或者换句话说,有点牛×。
我碰见司空见惯的事情往往直接略过。就像别人来个当头炮,我想都不想,直接跳马。好像在复杂的世界里,我们习惯了把90%以上的事件打包安装在脑子里,下次再碰到类似事件时,不用分析,程序可以直接凭记忆做出反应。这样就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就像马克思认为生产过剩会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你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把过剩的时间填满,于是就需要寻找另外的消遣。但当你在脑子里安装了快速反应程序之后,很多消遣方式变得无效了。
我的第一款手机是很老的诺基亚,上面只有两款游戏:俄罗斯方块和贪食蛇。我每天都玩那两款游戏,有时连续玩几个小时都不嫌腻。让我觉得那种手机彻底不能用是智能机的出现。我装了不知多少款游戏,每款都是很快玩腻、删掉,换成新的。到现在,没有哪款手机游戏能让我集中精力玩超过三十分钟。
朱一发的手机里没有装任何游戏。当我看到他冲ATM机吼的时候就理解了,生活本身对他来说就是一款游戏。永不通关又趣味盎然的游戏。
更重要的是,他清楚自己有几条命。他冲ATM机吼的时候一脸严肃,吼完回头就哈哈大笑。他切换得很精准,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4
我们合租了将近一年,租期满了。朱一发房还没找,却提出先帮我找。
我说:“你自己屁股还没擦干净呢,到时候流落街头了我可不负责收留。”
朱一发说:“想找到很简单,只是好玩的事情不能错过。”
“你觉得找房好玩?”
“一群正装革履的人簇拥着一个穿大裤衩人字拖的屌丝,明明比你大一轮还一口一声大哥地叫你,鞍前马后地给你当导游,只要你说句‘我要看月租一万二的房子’,他立马能把你供得跟爷似的,圈出一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房子让你挑,这还不好玩?”
似乎有道理。做事如果只奔目的去,就没什么意思了。要租两千的房子为什么不能去看看一万的?按我这工资增长速度,等到单位寿终正寝我都租不起一万的房子。与其去故宫十三陵看死人住的地方,何不去看看活人住的地方?与其去酒吧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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