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猎户的公主兔》第112章


明皓无奈的望了一眼房顶,长叹一声:“同样的话,从你婶娘嘴里说出来就是好听,你们也都记得牢。我怎么就这么笨呢,学了这么久也没记住几句。”
阿音笑看着他说道:“好听的话,你就不用说了,留着给我们说吧,你多办点漂亮事儿就行。你把差使干好了,我们才能衣食无忧,岁月静好啊。再比如那刘瑞的祖父、父亲、哥哥们如何,就得你去打听打听了。”
明皓赶忙拍着胸脯保证:“行,放心吧,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阿音怕他问得太直白,又赶忙嘱咐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女方家里不能先把意思漏出去,只能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天色已晚,明秀见长辈又谈起了自己的婚事,对象还是那个让她脸红心跳的男人,赶忙起身告辞,和南雅一起回住处。
二人住在两个院子,一前一后,而今天南雅却没让她回去,拉着她进了自己屋里,摒退丫鬟,悄声问道:“你真想嫁给那个侍卫?”
明秀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才见了人家一面,哪有什么想嫁不想嫁的,而且,还不知道人家有没有定亲呢。不过,说句心里话,阿雅,咱俩一起长大,我也不怕你笑话。我只问你,你有过见到一个男人,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的时候吗?简直都压不住了,快要从嘴里蹦出来了。”
“心跳的这么快的时候,我没有过,不过……”若要回想特殊时刻,南雅马上想到了那次遇到樊祉屹的时候,心跳并没有特别快,反而是慢的过分,甚至漏掉了两拍,也暂时忘记了周遭的一切。
“不过什么?你说这算喜欢吗?”明秀第一次遇上心跳过快的情况,暂时无法断定自己的感情。
南雅也没有经验,没办法帮她判断。她不知道怎样算喜欢一个男人,可是她知道,当忽然之间心灵受了那么一下碰撞之后,脑海中便会时不时的浮现出那个人的身影。即便知道不应该,可他总会控制不住的冒出来。
“没什么,我不过是觉得,那侍卫人不错,年纪也相当。能从众多的御林军中脱颖而出,成为皇长孙贴身侍卫的,将来肯定前途无量。咱们俩住在这护国公府里,表面上看身份很高,其实,咱们都不是正经八百的小姐。真正的豪门大族,想来是会嫌弃咱们的吧,他的祖父是个四品的侍郎,想来父亲的官职应该更低。嫁入这样的家庭,倒也适合咱们的身份,既是官宦之家,又非豪门大族,进府之后没人敢欺负咱们。你那么喜欢做生意,刚好可以去施展自己的才华。”
明秀畅想了一下将来的日子,便抿着小嘴儿偷笑,那个刘瑞确实不讨厌,若能嫁他也不错。不过,就是不知道人家能不能瞧得上自己。
回到自己的卧房躺下,明秀辗转反侧却睡不着。她知道,若婶娘了解了自己的心意,就一定会促成此事,可是她不想让婶娘操心,只希望这件事能水到渠成,就盼着刘瑞能来提亲才好。可是,眼下她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
进了七月,天气愈发热了,阿音的肚子也长大了几分,白天就在上房内休息,或是在旁边的书房教明大义读书写字。屋里放着几樽青铜冰鉴,每隔一个时辰就有小丫鬟去地窖里取冰来填充。日子过得清凉舒适,悠闲惬意。
在一个天气闷热的午后,明大义迎来了他第一个进府造访的朋友——皇长孙。阿音正在午睡,刘瑞就告诉守门的侍卫不要去打扰公主休息,只让人带着世子到后花园便可。
很快,明秀就带着义哥儿来到荷塘边的赏雨厅中。见到刘瑞,还没说话就脸红了,赶忙给皇长孙行礼,借此垂头掩饰自己的脸色。
李勉旭对这些礼节并不在意,只轻快地走上前拉起明大义的手:“你说挖蚯蚓最好玩,我一直记着呢,今天天气热,不用念书了,我就央求父亲让我来了,咱们快去挖吧,我在你家待不了很久的。”
“好,我带你去挖。”两个小伙伴手牵手到了荷塘边,找了一处树荫,每人手执一只小铁铲,卖力地挖了起来。
刘瑞把东宫侍卫安排到五丈开外,让他们面朝外警戒,给里面被包围起来的人足够的聊天空间。
明秀垂眸瞧着两个挖蚯蚓的孩子,不敢转头看刘瑞。表面淡定,其实心里已经乱成一团,努力稳住自己的心情,想探探他的口风。因为叔叔已经打听清楚了,他是刘家三房次子,并未定亲,家中也都是老实本分的人。除了大伯家的长兄靠举荐为官,家里就只有他靠自己的能力做东宫侍卫了。明秀觉得这样的家庭特别适合自己,他人也好,只是不知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明姑娘,你好像很喜欢孩子,每次都是见你哄孩子,却不见另一位小姐带着义哥儿。”刘瑞语气平静。
明秀内心却很不平静,这是什么意思,他是想见南雅吗?“南雅平时带义哥儿的时候也不少,不过今日是凑巧……”
明秀有点编不下去了,今日的确是他们三人在一起的,只是在听说来的人是刘瑞之后,南雅特意笑嘻嘻地把自己推了出来,她留在闺房之中没来凑热闹。这哪里是凑巧,根本就是有意撮合。
刘瑞见她并未居功,还替小姐妹开脱,心里对她的印象更好了,就笑着说道:“我的意思是你很聪明,很会哄孩子,我就不行,有时候好像哄的方向不对,怎么都哄不好。”
有了话题,明秀就没那么尴尬了,甜甜一笑说道:“其实也不难,你按照小孩子的想法去想就行了,看他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就转着圈的朝他想要的方向说就可以了呀。如果你整天跟他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要,他肯定会反感的,如果你告诉他怎样做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不就高兴了嘛。”
刘瑞认真地想了想她的话,连连点头:“你说的有道理,在下受教了。以前总是按照皇上和太子殿下的教诲去传达给皇长孙殿下,可是他只是一个四岁的孩子,很多事情理解不了。就该按你说的办,用孩子的思维去想,这样就容易说通他了。明姑娘,你真聪明,谢谢你!”
明秀鼓起勇气笑着转头看他一眼:“不用谢,我也不够聪明,只是看孩子看的多些罢了。其实,我也有一件事情想问你……”
刘瑞转过身来正视着她,爽朗笑道:“什么事,你问吧。”
“姐姐,我们挖到好多蚯蚓,咱们去钓鱼吧。”明大义和皇长孙拎着小木桶走了过来。
“好,去钓鱼。”明秀快步走出树荫,带着两个孩子去荷塘边。
刘瑞脸上划过一丝失落,来不及多说,赶忙快步跟了上去。
☆、第105章 第 105 章
两个小男娃抬着小木桶来到荷塘边; 刘瑞在旁边的树上折了两根树枝; 明秀帮他们栓上棉线做了简易的钓竿,用绣花针弯了一个鱼钩,穿上蚯蚓; 让两个小家伙坐在岸边的石头上,静享钓鱼的乐趣。
刘瑞还惦记着刚才的话题,安顿好了两个小男娃,就追问明秀:“你想问我什么,问吧。”
明大义飞快地转过小脑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小声道:“别说话,会把鱼吓跑的。”
皇长孙没钓过鱼,不过他觉得明大义作为一个有经验的钓鱼“老手”,说的话很有道理,赶忙回头看了刘瑞一眼; 用眼神叮嘱他闭上嘴。
两个小家伙十分认真,刘瑞只得乖乖闭嘴,望一眼不远处的树荫; 有心想叫明秀去那边说话,可他不敢冒这个险,毕竟两个孩子年岁太小,单独留他们在荷塘边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只盼着他们对钓鱼的热情能早点儿结束; 他们就可以继续刚才的话题了。
许是老天爷听到了刘瑞暗中祈祷; 也有可能是河塘里的鱼太多; 这两天天热没人喂,一个个都饿极了,抢着来咬鱼钩。
很快,明大义手上的树枝一抖,他惊喜的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攥住树枝往上一挑,喊道:“钓到鱼了。”
明秀就站在他身旁不远的地方,见他起杆就走过去帮忙,谁知小家伙钓到的这条鱼跟以前的金鱼不同,竟是一条硕大的草鱼。明大义拽出水面之后,那家伙似乎预料到自己的危险,使劲儿打了个挺儿,挣回到鱼塘里,还把兴高采烈的明大义拉的朝前一歪,直直的向水面扑去。
明秀担心孩子落水,赶忙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把他往岸上一推,却没想到自己脚下一滑,身子一转,脸朝下栽向水面。
“救……”明秀只来得及说了一个字,小腹上就落了一只温热的大手,紧跟着,一股稳稳的力量在眨眼之间就把她带离岸边三步开外,扶着她站在地上。
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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