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猎户的公主兔》第113章


站在地上。
明秀娇喘微微,首先看了一眼明大义和皇长孙的方向,两个孩子也被眼前迅速发生的一幕惊住了,大眼瞪小眼儿的看着这边。明秀再看自己脚下,已离开水边几步远。刘瑞抽回手去,把双手背到身后,诚挚地道歉:“对不起,情急之下多有冒犯,请姑娘见谅!”
明秀下意识的看了一眼尚有余温的小腹,红着脸说道:“何谈冒犯,我理当答谢公子的救命之恩才是。”
见她没有生气,刘瑞这才轻松的一笑:“姑娘言重了,谈什么救命之恩呢?这荷塘边,想来水也不深,就算掉下去,也不会有性命之忧,只是……”
只是会弄湿衣裳罢了。
刘瑞突然有点儿后悔,刚刚不该这么急着救她,其实倒不如让她落水,之后自己再去救把她从荷塘里抱出来,二人身上都湿漉漉的,他便有足够的借口去向护国公提亲了。
这个清秀明朗的小姑娘,自那日站在山坡上看到她放纸鸢时欢快的脚步、纯净的笑容,他便已沉溺其中,无法自拔了,只是近三年一直在御林军中,他已经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即便心里再怎么中意,也不会猴急的表现出来。
不过,经过他暗暗的观察分析,发现明秀并不讨厌自己,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意思,虽然心里觉得不该高攀人家,可是既然已经动了心,终究要试一试才甘心的。
“明姑娘,最近两次冒犯,按理说,我应该对你负责任的。只是,你是国公府的千金小姐,我只是普通官宦人家的三房次子,不敢贸然提出。本来只是想负责任而已,姑娘若不在意,便罢了,切莫以为在下刻意高攀。”
明秀认真的听着他的话,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偷偷看向他严肃的面容。他说这样的话,算是悄悄试探自己的心意吗?还是仅仅客气一下,真的只是想负责任而已?
明秀忽然想起,婶娘曾经说过,当初她和叔叔成亲,怀上义哥儿。是因为叔叔就要出征了,她想给他留个后。婶娘那么温婉娇羞的人,还曾有如此泼辣大胆的时候,自己更没必要扭捏了。
林婉音是明秀心中神一般的存在,在秀秀眼中,婶娘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值得背诵下来的金科玉律。既然婶娘都如此主动过,那么,当自己遇到应该把握的机会时,自然也不能退缩,不就是厚着脸皮表个态嘛,自己本就是一个乡下普通的小丫头,没必要像那些真正的大家闺秀一般脸皮薄。
“刘公子的意思只是要负个责任吗?如果你很讨厌我,便不必勉强,因为我本来也不是什么根正苗红的千金小姐,我家和国公爷家是邻居,爹娘在瘟疫中双双故去。叔叔和婶娘心地好,收留了我,让我在这府中过着大小姐的生活。其实,我也不过是个乡野小丫头罢了,蒙婶娘之恩学了些琴棋书画,勉强上得了台面。若说我高攀,其实是我高攀了。”
二人只顾着自己说话,被大鱼叼走了鱼竿的明大义不乐意了:“还要钓鱼呢,姐姐,你能不能帮我再做个鱼竿。”
这一下刚好给了刘瑞思考的时间,他一边在心里默默咀嚼着明秀的话,一边跑过去折了一根粗细适中的树枝,重新绑上棉线,弯了绣花针,帮他穿好蚯蚓,让他和皇长孙安心的钓鱼。回到明秀身旁,低声说道:“我怎么会讨厌你呢,你性子好,人也聪慧漂亮。我从上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就觉得你特别好,只是,不敢多想。”
明秀红着小脸儿转过身去,怕自己翘起的嘴角被他看到。没想到,这亲事如此顺利,既得到了叔叔婶娘的支持,又得到了对方的一见钟情。
明秀想再说点什么,把自己的心意表达清楚,可是连着吸了两口气,都没能说出来,毕竟旁边还有两个孩子在的。虽然他们年纪不是很大,却正是爱学舌的年纪,若自己说的太直白了,被偶然传了出去,可就不大好了。
刘瑞在荷塘边负手而立,正偷眼看她。见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心里猜得着是八、九不离十了,却又不敢十分确定。正在此时,就见小姑娘,转回头来,朝着自己灿烂的一笑,眉眼温柔,含情脉脉。
这便是最甜的一颗定心丸了吧,面容一向冷峻的刘侍卫此刻心花怒放,作为回应,他也给了她一个明朗的笑容,双眸看进她眼底,朝着她用力的点了点头。
明秀绯红的小脸腾的一下红了个透,转回头去,不再瞧他。只垂眸玩儿着自己手上的帕子,静静看着水面上二人的倒影。
人生之中最美妙的一件事莫过于你一眼钟情的那个人也钟情于你,在你鼓起勇气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后,发现她也同样爱慕着你。
当晚,刘瑞回到家中,就跟祖母禀明此事,请祖母向护国公府提亲。
刘瑞的父亲也是个读书人,因性格迂腐,没能做上什么大官,只在京兆府当了一个小吏。母亲在家中没什么地位,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妇人,给祖母打打下手而已。
听儿子说想求娶护国公府的小姐,吓得他娘连连念佛:“阿弥陀佛,你这孩子不是鬼迷心窍了吧,咱们这样的人家要是去那国公府提亲,会被乱棍打出来的呀。”
刘瑞的祖父虽然只是个四品的侍郎,在这个家中却是官职最高,见过世面最多的人了。垂头沉思片刻之后,他沉声说道:“瑞儿办事一向沉稳妥当,既然他提出来了,就应该有大半的可能会成,不妨一试。反正咱们的老脸也不值钱,即便丢了人也没什么接受不了的。而且护国公本是乡野出身,为人大度,没什么架子,不像那些世家门阀规矩太多。人人都说,护国公对公主情深意重,一概家事皆由公主做主,这件事儿我不好直接去问,你们女人挑个合适的机会,旁敲侧击的探探口风。”
这下刘老夫人可上了愁:“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即便偶尔在红白喜事上能碰上她,可人家的尊位比长公主还要靠前,根本就不是我能说得上话的。”
刘瑞知道这事儿的确让祖母为难,可是他又不想因此而放弃,就端端正正的跪在祖母面前,磕了一个头:“祖母,孙儿让您为难了,是孙儿不孝,此事恳请祖母千万想想办法,问上一句。若是人家拒绝了,孙儿便再也不纠缠。”
老夫人见孙子执意要娶,也只得应了,慢慢等待机会。不过这件事并没有让她发愁很久,很快他们就接到了护国公府的帖子,请他们在八月初一的休牧之日,到锦绣山的桂园赏桂花。
刘老太太把那烫金的帖子翻过来覆过去,连连看了好几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护国公府给的帖子呀!虽说这次桂园秋游,邀请了不少达官显贵,可是这样的殊荣,自家从前是从未得到过的。
看来这婚事有门儿!
☆、第106章 第 106 章
刘老太太特意给全家老幼都做了一身新衣裳; 眼巴巴的盼着八月初一快点儿到来。好不容易到了这一天; 她便带上刘瑞的母亲和沉稳大方的长孙媳,还有两个听话懂事的重孙子,一起去桂园赴宴。
远远的; 就瞧见了人群中央的至尊公主。她今日穿的依旧是她最爱的紫衣,高贵华美、明艳动人。
林婉音的肚子已经很鼓了,南雅和明秀小心的守护在她身旁,谨防被调皮的孩子撞到。
刘家人的眸光都被阿音身旁的两个姑娘吸引,并不知道哪一个姓明。不过,只几眼便可看出; 这两个姑娘得公主言传身教,无论哪一个的言谈举止都是极好的。
林婉音已经瞧见了刘氏一家人,怕他们拘谨不敢上前,便主动迎了过去:“老夫人,好久不见了; 身子骨还这么硬朗呢。”
刘老夫人受宠若惊,赶忙陪着笑脸儿,应承了几句:“多谢公主殿下; 这百亩桂园真是名不虚传,老身有生之年能得到公主邀请,来这里赏桂花,真是三生有幸啊。哟!这两个姑娘都是国公府的小姐吧; 瞧瞧; 公主殿下真是会养人; 把两个姑娘养的比鲜花还漂亮。”
阿音并没有跟她摆公主的款儿,只如唠家常一般随口答道:“哪里呀,要说会培养人,还得说老夫人教导有方,前些日子刘瑞陪皇长孙来到我们府中。我瞧着那孩子是极好的,年纪轻轻就沉稳大气,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啊。”
一提到刘瑞,刘老太太就瞧见公主身边的一个姑娘抿着小嘴暗笑,偷偷看向旁边的另一个姑娘,而被看的那个人,却娇羞的垂下了头。
行了,这就不用打听了,看来这个姑娘就叫明秀,是自家孙儿中意的那个人。看样子不只是自家孙儿中意她,至尊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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