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作男儿身》第174章


施诗的手在刚才动过的地方轻轻如哄婴儿一般轻轻的拍抚了几下,“月清哥,这一胎若真的是个女儿,名儿能让我来起吗?”
“行呀,”周晓晨想都不想就答应,反正儿子的名要按着家谱来排,女儿的则随意可按字序也可不按:“你这样说,那是已经想好了?”
施诗点了点头,:“我想叫她若晨。”
“若晨?”周晓晨猛地瞪大了眼,“怎么会,怎么会想着要叫若晨的。”她说这句时喉咙口都紧了起来。
见他反应这么大,施诗不解道:“不好听吗?”
“不是。”周晓晨只觉得眼睛有些发酸,忙摇了摇头调整了语气:“不是呢,好听,只是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
施诗拉了他的手指与指相扣:“还记得那次你带着我去郊游吗?和孔明他们一起的那次。”
周晓晨点了点头:“记得。”
“那次呀,我看到了最美的清晨。”施诗眯着回忆道:“那样的朝霞美丽又大气,我喜欢晨字也希望咱们的女儿不光长得好,也能够大气,所以,我用若晨这个名字,月清哥,你觉得好吗?”
“好,好。”周晓晨连说两个好:“这个名字很好,就叫若晨。”轻吸了一下鼻子后,她对着肚子轻叫了一声:“若晨。”恰在此时,那久已动的肚子忽地又动了一下。
“月清哥,她又动了。”施诗惊讶的叫道:“她,她这是喜欢这个名字吧。”
周晓晨忙伸手去摸,“若晨。”她叫一声,果然那肚子又微微动了一下,带着几份不可思议地与妻子对望了一眼又再叫一声:“若晨。”掌底又有了一下。“若晨。”再叫可这次却不再有反应了。
有些不死心的再试了几次,再没有得到回应后,两人这才罢了手。
施诗重拉了丈夫的手:“月清哥,她也喜欢这个名儿呢。”
“嗯。”周晓晨喉咙轻轻咽了一下:“她喜欢这个名,那就定下了。”
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施诗已经安静的睡着了,周晓晨躺在她的边上却有些难以入眠,若晨这两个字反反复复的在她的脑海中出现。
若晨,这个名字是当初她与秦雨定下给那个末出生的孩子起的名字,是她与秦雨的孩子的名字,可是,她没有福气连面都没能够见上一面就离开了这个世界,也曾在梦里见过她,可是,梦里的一切看不清记不牢哪能做准,她不晓得是不是冥冥之中有注定,让施诗想到了这样的一个名字,一个与那个孩子一模一样的名字,那些藏在记忆深处的东西一下又被翻了出来,若晨若晨,周晓晨一只手攥紧了胸口的衣服,眼角已经泪无声的往外流淌,恰在这个时候身边的那个人翻了一个身,很是顺手地就抱住了那个无声哭泣的人。
耳边是另一个人轻轻的呼吸声,一团一团的热气有规律地打在脖子上头,一下两下三下。
周晓晨试着让自己的呼吸与妻子的同道,那冒出来的情绪渐渐平息了下去,最后她松开了口,轻轻地将熟睡着的妻子扶正平躺。
在重新睡下前又摸了摸她的肚子,掌下那个小东西似是又动了一下,而这一下让周晓晨猛地清醒了过来,就算名字相同又如何,这个孩子与那个孩子终究是不同的。就像施诗不可能是秦雨,哪怕她是秦雨的转世。
收回了手周晓晨重新睡下,长长叹了一口气,她默默地在心里说了一声,对不起。
☆、第130章
自打胎动了之后,周晓晨又多了一件心事,倒不是因为那个孩子叫若晨,而是因为这个孩子很大的可能性是个女儿。
周晓晨其实是喜欢女儿的,她对施诗说的没有半句假话,比起调皮的男孩子,她更喜欢女儿,可是,这也是有一个特殊的条件的,那就是,如果这个女儿是生在相对男女平等的现代。
在最初兴奋的是候周晓晨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是在和妻子说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是个大美人的时候,她一下子想到的,接着她想到的是另一句,自古红颜多薄命。
古代对于女性是非常不公平的,周晓晨身边的女人大多还算是过得幸福的,可是,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苦处。想到婚事不顺差点要被误了终身的姐姐,想到失了丈夫便失了依靠的纪氏,想到被亲生父亲卖掉的欢喜,这不是一个能让女人自由自在的时代,这个时代给予女性太多的苛责和束缚,而长得好的女孩子若没有强大的保护,命运大概会更加的苦一些。
因为种种对于女子的不公,令周晓晨只要想到妻子肚子里的孩子是个女儿的时候,就会有些担忧,偏偏这种事还不能给孕期里的妻子讲。
偏偏在这个时候,周晓晨接到了一个大案子,一个让她头痛不已的案子。
案子是这样的,在十多年前有一对夫妻,妻子在怀孕的时候丈夫到外面去偷腥了,偷的是一个挺有些心计的寡妇,最后还在做月子的时候闹上了门来。那位妻子也是一个脾气刚烈的人儿,至少在这个时代她算是一个异类,她受不得自己在怀孕的时候丈夫做这样的事,在寡妇闹上门的时候,提出了合离。
这样的事儿,若是放在后世,这女子的行为会被大多数人赞上一句有骨气,而那在妻子怀孕时候偷腥的人一定会被骂是个人渣,可偏偏这是在古代,在这个时代遇上这样的事儿,妻子应有最好的反应是认了这事,将那寡妇纳到家中为妾,以后一家三口合合美美,再次一些,打发处置了那个寡妇再继续相夫教子好好过活,偏偏那女子选了最被这个时代容不得的做法,合离。
原本这件事上,那原配是一个受害者该被同情的,可是,因为她选择了合离,反而成了被这个时代所不容的异类,因为占了一个妒字,所有的指责全都反过来指向了她。那男人也由着那寡妇挑唆,最后利用了这个妒字,反过来休妻。
那会儿事情闹得很大,略上些年纪的人都晓得这事,那原配最后没有合离成功,却背上了妒妇的名声被丈夫休弃逐出,下场很是有些凄惨,而整个事情里,最无辜的就是那个才被生下,就失去了母亲庇护的女婴。
那男子休了妻子却也没有娶那寡妇,玩归玩什么样的人能进家门什么样的不能他还是分得清的。最后又讨一另一家的闺女进门做了续弦,不过同那寡妇的勾勾搭搭却始终没有断过。
那讨回来的续弦是一个性子软弱的,与那前任的原配不同,即便知道丈夫外面不清不楚,也乖乖的认下,后来生了一个儿子日子倒也算过得去,只是后来遇上了战乱,家里日子便又不好过了起来,那男人也是个狠心的,先把前妻留下的女儿卖到了妓坊里,后来又把那续弦也卖了,签的都是死契,那在外头养着的寡妇见这个男人这么狠心,花言巧语了一番后卷了一些他的钱逃了。
那续弦一辈子软弱,被卖后倒是刚烈了一回,但对的不是男人而是自己,被卖当天晚上就吊了脖子自尽了。顶顶可怜的是那个失了母亲的女孩,那年才十一岁被有些特殊癖好的嫖…客给生生弄死了。
可怜这一家子女人都没有好下场,唯独那男人倒是活得好好的。原本事情到此也就没了下文,谁知却又出了事端。却是那原配在外流落多年又回来了,她一直没有再嫁在外辛苦过活,好不容易存了些钱,想着女儿也快到了说亲的年纪,这天下太平了想要回来偷偷看上一眼,悄悄把存着的钱给她好添些嫁妆,谁成想回来后得到的却是女儿那些悲剧的下场,愤怒之下寻了机会趁那男人外出的时候,在大街上拿了刀从背后把人给捅死了。
大街上杀了人哪里还能够逃的,大概那女子存的也是同归于尽的心思,疯一般拿着刀往那尸体上刺直到被人抓住交到了官府。
面对这样的案子,周晓晨深深的纠结了起来。
与情这样的男人早应该杀了,死一万次也不足惜,面对那被捅得血肉模糊的尸体,她就只一句话想说,活该死得好。可是,与法那女子却是犯了十恶之一的故意杀人,那是要重判的。
男人虽恶可他的所作所为却件件合法,偷腥出轨,莫要说这个时代就是在后世对于这样的事法律也不会去判,何况,在妻子怀孕时候出轨,在哪个时代都是容易被人原谅的,可笑,说什么十个月不能行房男人受不住才去找别的女人,说得好像他们没有五兄弟一样,在周晓晨看来,众多出轨里最渣最可耻的就是在妻子怀孕时候的出轨,他们需要解决生理问题,那谁来管女人那十个月的辛苦。管不住下半身就不要让一个女人怀上你的孩子,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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