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最后的刺客》第44章


可眼前的家伙却摆明了不想这么简单就直接被我打发走,他居然直接迈过过打开了马车车厢的门,一本正经地冲我颌首:“既然如此,作为一名绅士,我愈发不能令亚当斯小姐陷入危险,我护送您回去吧。”
他看似是在向我询问,却没有半点要松开车厢门的意思。
虽然我明白眼前的家伙是个间谍,并且同意大利近期的革命有染,但胡安娜亚当斯却是应该什么都不知道的。在她面前,这只是位邻国公爵纡尊降贵地绅士风度而已。
我只得提了裙角,踏上马车,道了谢,眼睁睁的看着他也进了马车,坐进了我的对面。
不过话说回来他可真好看啊。
嗨,好气!我的睫毛都没有他长他翘!
36。36() 
本章是防盗章!下次就在本章,替换后同时会发布新的防盗章!
订阅毕竟只有九百多,我相信订阅的妹妹们都是老司机,不需要我解释防盗章是什么笑哭。om
总之不理解也没关系,我由贴心解答。
q1:我不小心买了防盗章怎么办!
a1:买了也没事,因为vip章节修改字数必须大于原本的章节字数,我要将防盗内容(假设3000字)替换成(假设3500字),的字数只能比防盗章字数多。而vip章节是不能重复购买的,等于你花了比较少的钱(购买3000字的钱),买到了字数比较多(3500字)的章。
q2:放了防盗章我怎么看?
a2:每天的在全文的倒数第二章。举例,现在全文共有34章,在33章。34章为防盗,到了明天,明天的就是34章,同时35章为防盗章。
q3:我是app用户有缓存怎么看!
a3:很简单,不要下载全文,保持联网状态,然后回到“详情”页面,app会自动提醒你有,然后替换章节。这时候,重新点入章节就可以愉快阅读啦!
我知道防盗必然会给一些正版小伙伴带来阅读上的不快,但还请大家理解我。七千收藏九百…一千的订阅,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啦
防盗内容为伦敦今天炸了吗第一章
我来到哈利斯伯爵位于河岸街的宅邸时,雅各弗莱阁下正用着他的滑索自房顶上嗖忽而过,若不是我刚巧低头看见了他照在地面上的日影,恐怕谁也发现不了自己的头顶上竟然有个大活人在乱窜。
隔壁的蓝衣警察见我盯着地面,十分体贴的上前一步,绅士道:“小姐,有什么我能效力的地方吗?”
我抬头看了看屋顶,一枚小刀的尖端折射着有些刺目的光芒,我毫不怀疑这正是弗莱阁下对准我面前这位警察的飞刃,只要对方察觉到了什么,那把刀下一秒就会扎进他的脑子。
为了和平,我沉默了一会儿友情“啊”了一声,随便扯了个方向惊讶道:“天啊先生,你快看那是什么!”
警察先生即刻看了过去,就在这时,屋顶上的弗莱先生没了威胁也终于收了飞刀,自上而下冲我笑了笑,又射出新的滑索,几下便消失在了我的眼前。om
我淡定无比的对上寻不到异常折回的警察,遗憾道:“抱歉先生,大概是我看错了。您知道,日头大,我有些看不清。”
警察先生没有追究的意思。
当然,在我表哥的大门门口我想他也没办法追究。
我按响了门铃,毫不意外给我开门的人是我表哥的贴身管家利夫先生,他看见我的到访显得有些惊讶,却仍是十分温和地接过了我的斗篷,微笑道:
“亚当斯小姐怎么来了,是来找伯爵的吗?伯爵在药品房,暂时恐怕没有空接待小姐。”
初春的伦敦还是有些微寒,我进了屋子搓了搓手,“哦”了一声,还是没忍住抖了一下,低低念了好几句“我和他没仇他不会毒死我”,才镇定下来,掏出一份信交给他道:“尼尔叔叔的信,上次你们不在家,叔叔的仆人便送到我这里了。放心我没有拆,以防万一我还是亲自来送的。”
利夫闻言笑了笑,对我无奈道:“小姐,您这样实在令我惶恐,这种小事只需交代我去取就好了。”
不不不不,我哪里敢劳驾你去取,万一磕了碰了,我怕哈利斯伯爵赐我鹤顶红掺孔雀绿。
说道这里,我觉得是时候自我介绍一下,免得大家继续看着对话糊里糊涂。
我叫做楚夏芒,今年十九岁,在打刺客信条的时候大概同步率过了头,总之穿越了,魂穿。目前身份是亚当斯伯爵独女,全名胡安娜(中略)亚当斯,已承袭,是个有钱有地有脸的三有人士,眼看着一步登天成了人生赢家。
——如果我穿的真的是普通的十九世纪伦敦的话。
穿越第一天,刚高兴地出去买买买,就碰上了兄弟会刺客刺杀圣殿骑士,我眼睁睁看着所有人都和小聋瞎一样看不见屋顶上在绳索间来回荡的家伙一飞刀射爆了肯威爵士的脑袋,还冲整个吓呆了的我做了个“嘘”的手势。
然后我想,哦,我穿得是刺客信条。不过我家好像貌似和圣殿骑士没关系,安心买买买吧。
穿越第二天,我继续上街高兴买买买,碰上了凡多姆海威伯爵大破玩具屋孩童失踪案,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和他长得像恶魔的恶魔执事招摇过市,仰首挺胸。
我仔细想了想,虽然综了黑执事,这世界有了死神和恶魔,但我避开着些走,总是没大问题的。
穿越第三天,我受邀参加舞会。据说是我隔了三辈的一位亲戚挽着一名青年的手,十分得意地向我介绍说这是她的新男友,某个小国家的公爵,叫阿诺德。
我看着他那张和某部黑手党拯救世界的动漫里的配角云雀恭弥几乎是一个模子扒拉下来的脸,默默退了三步。百度怎么介绍来着?阿诺德,彭格列家族初代最强守护者兼门外顾问,某个国家情报部首席。嗯,情报部首席。
于是第四天我不上街了,我窝在了家里。然后我迎来了客人。我的表哥,一位有着金碧色奇异眼瞳的年轻帅哥,他自称该隐,全名该隐c哈利斯,和我一样,是个伯爵。
哦,顺带一提,因为痴迷于毒药学,人送外号“毒伯爵该隐”。
我:(。
我开始认真的思考一个问题,小小的一个伦敦汇聚了这么多方俊杰,它怎么还没炸?
维多利亚女王居然允许这么多人鬼蛇神在自己的地盘上蹦跶,心真大啊
该隐表哥显然正忙着进行他有关药剂的试验,我便没有像利夫建议的那样等下去,送完了信又在壁炉边稍稍暖了暖身子后,便披回了我的大衣出门去了。
结果刚出了大门,我还没来得及重新登上我的马车——日狗了,光天化日强抢民女哦不,有小偷抓小偷啊!!
我深吸一口气:“有小偷啊!抓——”
我深吸的那口气才吐了一半,剩下的半口气就不得不又强行咽了回去。
有着浅色发系,身着珍珠色条纹马甲,同色的西装正搭在手腕上的青年一手便轻易无比的抓住了偷我钱的妇人,手腕略一用力,便反剪了妇人的右手,迫使她向前踉跄了一步,无处可逃。
妇人见状眼中透出哀求。
虽然我不怎么懂历史,但仅以这些天的见闻来说。19世纪的伦敦是两个世界,活在贫民窟的人类苟且度日尚不能全,而富人与资本家们则正站在这些人的脊梁骨上而活的精彩。作为既得利益者,我不能如同已经死去的亚当斯伯爵一样面露鄙夷,但以我的能力,说让我改变这种情况能做的也有十分有限。
这样充斥资本逐利、滥用童工、压榨劳动力的罪恶之都,偷窃也只是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民求存的方式之一,作为万恶的资本家,我没有办法评价这种偷窃行为,这对我来说是个无解的问题。
我只能有些犹疑地看着妇人,最终顶着某个隐藏身份的黑手党审视的视线,硬着头皮道:“这位夫人,多谢您将我的钱包送回。”
妇人一脸茫然,可阿诺德阁下却是明白了我的意思。
他从对方手中取回了钱袋,松了手。妇人再重得自由后怔了会儿,即刻便埋头冲进人群消失了。
前些日子才在舞会上见过的阿诺德阁下懒懒抬了眼,漫不经心道:“亚当斯小姐,您要外出,至少也该带位执事在身边。”
哦,带执事啊?那么是找兄弟会的刺客,还是聘用恶魔死神,再或者是公爵大大您安排的间谍啊?
“您知道,我母亲是北美富商之女,我们家不太讲究这个。”我便含糊把话题带了过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