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寒霄》第11章


似乎是过了一辈子那么久,安世镜终于走到了他床前。于是房间里仅存的脚步声也消失了,只剩下一片静谧。
时隔这么多年,两双眼睛终于再次对视,却不似当年只含情脉脉。 
苏予临一夜辗转反侧,反复在脑海中演习这次相遇,然而直至晨光熹微他也没能确认他该用那句话来开场。 
他本想笑着打个趣说“你还这么年轻,我却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可这并不是一个恰当的笑话,他的年轻归功于停滞了他的时间的死亡,而他们阴阳两隔也源于同样的东西。 
他曾爱他如翻涌洪流,激增猛涨之际被死亡的堤岸拦住,此后水流虽未干涸却也被迫平静。如今他又出现在自己面前,安静了数十年的水面再次汹涌起来,却依旧无法越过那道墙。他们两个所有浓烈的爱意都隔着死亡。 
他也想向他邀功,说你看你不在的时候我是活得多么认真,我没有一蹶不振,我娶妻生子,经纬天下,他们夸我是明君,我的名字在史册上会留下光鲜的一笔。可是他说不出口,其实他过得没那么好,长久以来他都活在悲痛之中,只不过一想到他可能还在看着他他就不敢表现出来。他在看着他,所以他要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不让他失望。
当年他为了让自己走出去故意不见他,他又怎么能辜负他。
两相对视,没有只字片语,却胜过千言万语。
似乎就在这难以言说的相望间,两人又并肩度过了一辈子,挽回了那段失落的光阴。
苏予临突然笑了起来,笑声出便老泪纵横,泪水顺着脸上那道道深刻的沟壑流淌。
“下辈子……你投做个女娃儿,嫁予我吧。”
安世镜见景也十分悲戚,但总归强笑着,闻言反驳道:“呸,怎么不是你去?”
苏予临一吹胡子:“我不管,我去地府去的早你一步,定是要先投胎,我投了男胎,你就只能投女胎了。”
见他这么老了还似孩童一般耍无赖,安世镜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苏予临见他笑也笑,两人一同哈哈大笑,竟似当年月下把酒言欢。
笑声渐止,苏予临紧紧握住安世镜的手。
安世镜心念微动,将另一只手也贴上去。
苏予临的面容更加苍老虚弱了,眸光也不似安世镜刚进门时看到那般明亮。此时他已经卸下了一切,无论是天下重任还是皇家威严都跟这个将油尽灯枯的老人没有关系了,他眼中心中只剩下他,只剩下疲惫与满足。
“世镜。”
他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语气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胆怯又无助。
安世镜大概也是感应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悲色,他应道:“我在呢。”
苏予临听到他的回答很是满意,舒服地又叫了一声:“世镜。”
“嗯,我在。”
“世镜……”
他最后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却遍布柔情,绵长的尾音渐弱,随着它的完全消失,那与安世镜紧紧相握的手掌终于无力地松开。
安世镜试图抓住它不让它就这样垂落,却没有成功,于是他痛苦地哭了出来。
夜色浓厚,整座皇宫内都燃起了火烛,橘红色的光焰摇曳生姿,好不漂亮。
与此同时,一只孤独苍老的蜡烛,终于燃尽了它最后一点烛芯,泯灭在时光中。
太上皇苏予临,崩。
……
……
安世镜又为苏予临守了三天的灵,直到他入殡以后他才前去轮回。
苏子煜今日没能进茶铺见到沈宵,也不气馁,回府之后又在书房临了一天的字帖,直到深夜才回房休息。
沐浴之后,他熄了灯准备上床睡觉,不料就在屋内陷入黑暗之际,凭空一对藕臂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体会着身后之人熟悉的味道,苏子煜先是一愣,然后会心一笑。
“我设想了很久今日你会送我什么当作礼物,没想到你要把自己送给我。”
苏子煜转身吻住那日思夜想的柔软唇瓣,饥渴如久旱逢甘霖。
“我很欢喜。”
黑暗之中,沈宵眼波微动,似有水光。
☆、相见欢(1)
传闻冥灵木在天地初开之时便存在世界上,天长地久滋生出独有的神性,于六界之外自成一小世界,远离六界纷争。冥灵族是绝对的中立,对于他们,不管是神是魔都要礼让。
冥灵木几乎寿与天齐,若勤勉修法,日后必定拥有一批法力震慑天地的老怪物。不过这一族向来心境平和淡泊,不喜杀伐之功,代代只传一些疗伤用的功法——也幸得他们不好杀伐,不然这样一个天生灵性又寿命悠久的种族,其他六界定然容不下他繁衍的。
总之,无数年岁演化之后,冥灵木竟然衍生出了治病救人的功效,单闻叶香便能神清气爽,树果还能医死人活白骨。
不过这些都只记载在人间的志怪书籍里,究竟是不是真的,也无人能探识。
别说是世人,就连天上的神仙都不清楚。
这些传闻终究在神魔大战中被证实了。魔王兵败之后奄奄一息躲入冥灵界,不过数日便又生龙活虎地走了出来,重振旗鼓与天帝再度厮杀,威势不减当年鼎盛时期。
这不仅是飘渺传闻第一次被印证,也是冥灵木族第一次表态。
冥灵木站在魔族一边。
此后魔族大败,冥灵一族又为魔族提供避难所,令魔族余孽不得伏诛。天帝终于发怒,降下天罚。
那场天罚持续了九天九夜,无数法力浅薄的树灵都被劈得魂飞魄散。而族中的老辈们为了保护后代,一齐以生命为祭撑开□□,最后也命丧雷鸣之中。
此后冥灵后代五百年一小雷劫,一千年一大雷劫,花不得开,果不得结。
老辈皆丧,新生代又得不到充足的时间成长,曾经清幽雅致如仙境的一界也化作遍地焦土,冥灵一族至此凋敝。
沈宵现在是这片山头的山大王。
说他是大王其实他是拒绝的,只不过他年岁最大,法力也比其他同族高上那么一点点,逢年过劫还能替山头挡一挡,所以林子里的其他树都尊称他为大王。 
这么听起来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什么。天帝毕竟不敢承受灭族的杀孽,此后的雷劫威力都不大,只是欺负残存的树灵年岁都不大,难熬一些,只要勤修抗雷大法,过个五六百年自保不是问题。
再者,沈宵的法力也不是自己勤修苦练得来的。说来惭愧,当初九天天劫过后,他油尽灯枯的老母将毕生修为都渡给了不足百岁的他,只为他将来能在雷劫之下苟延残喘。
沈母临终之际只觉得之后的雷劫也必然也得那般声势,搞的沈宵第一次面对雷劫也紧张兮兮的。当雷霆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并没有预想那般疼痛,自己甚至有余力帮旁边的朋友们承担。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传说中的冥灵树,孤傲立于山巅那根又高又直的——
避雷针。
避雷针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沈宵在心里暗自夸奖了自已一番。
这一天避雷针如往常一样哼着小曲晒着太阳,遥望山上成片成片青翠欲滴的冥灵木,感慨我族后辈日益兴旺,复族大业指日可待。
沈宵斜跨在自己的一条侧枝上,手里拿着的是隔壁小王写的话本——树灵除了每天努力茁壮成长以外,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这位小王就梦想成为冥灵界畅销书作家,并迎娶树花小红——他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看得多了便颇觉得自己肚子里有些墨水,远近的话本都要抢过来评一评,不过最终也真都能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就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寻常又清闲,本应也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迅速流逝。
不过某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骤然打破了一千多年的寻常。
回头说道那沈宵正好端端看着话本,只听身后的枝叶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数不清的叶子随着声响哗哗落下,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侥幸留在树上的叶子惊恐不安地抖动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沈宵眉一扬,翻身跳下树去查看,待走近了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竟然是一条通体乌黑的龙!
冥灵界由于雷劫的缘故,物种稀少——不是被雷劈死了,就是举家移民了——曾经神兽奔飞、珍鸟乘瑞的景象只能在书卷内回味。而如今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出现在眼前,沈宵心中自然惊喜难自收。
如果非要做一个比喻便于理解的话,大概就是某地人民见到大熊猫时的感觉。
遍体鳞伤的黑龙在地上不住地翻滚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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