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又一春》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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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难熬的日子过了多久?花花记不清了,凭着直觉应该是五个周末或者六个周末那么久。有一天小男孩儿爸爸妈妈到家里,花花隐约能从他们身上嗅到旧主人淡淡的味道,可惜它不会说话,不然一定会问旧主人去了哪里。小男孩儿的爸爸妈妈在家里一通翻找,把东西扔得乱七八糟,总算从柜子里找出些东西(存折)带走了。第三天再来时,他们带了个旧包,从床底下把花花揪出来塞进去。
那个包里满是花花不喜欢的味道。周遭不停晃晃悠悠像海上漂浮的小船,既没坐过汽车也没坐过船的花花惊恐地吐了一身,继而缩成一团。他们要把它带到哪里?凭直觉它认为这不是去医院的路,也不是去找旧主人。不远处小男孩的爸爸妈妈在聊天,可惜它听不清,只记住了什么玉渊潭。
“要我说不如卖了呢,怎么也能卖点钱。”
“算了,老爷子说给它找个好人家儿,快闭眼了还惦记着呢。”
“那还不如直接扔楼底下呢,大老远往玉渊潭跑什么劲。”
“嗨,楼底下小区里到处都是打药的,楼上那谁谁天天拿着石头砸猫,上回砸死一只,血了呼啦的。玉渊潭流浪猫流浪狗一群一群的,老头老太太闲的没事都跑那儿喂去,扔那儿饿不死。我爸隔天去那儿溜达一圈,算是留点念想。”
“你爸一句话,折腾一溜够,你可真是个大孝子。”
作者有话要说: 大结局啦,还有一章,真舍不得读者和大家。谢谢了,看到这里的朋友,没有你们我写不到现在,谢谢了,鞠躬。
第137章 第 137 章() 
花花最初并不喜欢玉渊潭公园。
刚从包里被放出来它就像脱缰野马一般冲进路边草丛里; 找了个自认为安全的角落躲起来。周遭一切都是新奇得; 鼻端满是泥土清香; 身畔野草长得比它还高; 足以把它严严实实遮盖起来,和家里阳台上花盆里的小草比起来简直就是一条大鱼和一只小虾米,请原谅它找不出其它参照对象。不远处有一颗高大笔直的树; 它小心翼翼凑过去嗅嗅; 抬起头怎么也看不到树木顶端……那里有不知名的小鸟歌唱。
直到天黑花花才鼓起勇气。小男孩的爸爸妈妈早就没了影子; 它心里着实难过,开始想念旧主人和小男孩。傍晚时分的公园不如白天热闹繁华,不过还是经常有遛弯的游人从路上经过,每当这时候它就蜷缩在草丛里一动不动,仿佛一块石头。花花肚子饿了; 往日早就应该吃饱炖小鱼或是猫粮在沙发上舔爪子了,可如今食物根本没有影子。漫无目的顺着草丛走了好一段路,茫然一片的花花忽然看见另一只黄猫从前方一闪而过; 它来了精神,跟着对方发力奔跑。七拐八弯绕了几个大弯,沿途载着它叫不出名字的花树; 对方总算减慢速度。前方是一大片看不到边际的湖泊,上面还浮着星星点点的小船,从没有见过湖水的花花整个猫都呆住了。
玉渊潭的清晨往往从响彻云霄的歌声开始。合唱团成员“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的歌声随风飘到很远很远,广场舞大妈则随着“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举着绸缎扇子载歌载舞;穿着统一服装的叔叔阿姨举着拍子把一个小球耍的团团乱转却始终不掉下来; 听说那叫太极柔力球,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花花着实看呆了。湖边常年坐着个流浪汉,怀里抱着把吉他,他说他是来自北方的狼,行走在孤独的旷野上。
做为一只新晋流浪猫,花花很快适应了周遭一切,知道哪里每天有人喂饭,哪里能找到水喝;认识哪里离管理处近非常安全,哪里容易被保洁员轰赶;老头老太太总是热衷于大撒猫粮做好事积阴德,从女人手里也很容易得到食物,遇到小孩子最好躲得远远的……他们总是没轻没重的。
有猫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附近一只威风凛凛的独眼大公猫总能把花花打的屁滚尿流,大公猫抢到的吃食总会分给另一只瘸腿老猫一小半;一对流浪猫情侣素日形影不离,某天母猫不知吃了什么东西呕出一滩污血,公猫寸步不离守在身边盼着爱人能熬过去。花花偶然在寒风凛冽的深冬把没吃完的火腿肠叼给饥饿的母猫……她怀里的小崽子眼睛还没睁开,也曾在温暖的盛夏清晨目送寿命到头的老猫咽下最后一口气。
从天而降的大鸟叼住湖面嬉戏的小野鸭冲天而起,花蛇钻出草丛对花花吐着长长的信子。花花尝过清晨青草上冰凉甘甜的露水,也遇到过子夜湖底徘徊哀怨的幽魂。很有几个人想把它带回家去,不过花花对所有拿着大包小包或者纸箱子之类接近它的人都很敏感,总能早早逃开去,于是一年过去它依然自由自在的在公园里奔跑。
年怪兽第二次下山吃人的时候,花花躲在公园一座假山里,周围围着几只零零落落的流浪猫。公园里并没什么人放鞭炮,不过小动物的直觉很敏锐,偌大四九城城市大部分角落都充满鞭炮噼里啪啦的响声。花花警惕的扫视四周,耳朵竖得老高,打算一有什么动静就夺路奔逃,不过好在鞭炮再一次立了大功,年怪兽始终没有出现。
心底对旧主人的漫长怀念、对年怪兽的深深恐惧以及对鞭炮的由衷热爱伴随花花度过一年又一年。粉粉白白的樱花盛放了一年又一年,天边云彩飘来飘去,玉渊潭喂猫的人们换了一茬又一茬,广场舞领舞大妈在一个清晨无声无息的倒下了,湖边流浪汉的鬓边也添了白发。做为一个幸运儿,花花早早金盆洗手受了招安,某个天天打太极柔力球的好心人把它抱回家,做了它的女主人。
九年后的2015年初,花花在新居迎来了猫生中第十一个春节。其实抛开年怪兽和炮仗不算,过年也没什么稀奇,不过总能吃到比平时更多的大鱼大虾,倒也还算凑合。花花对现在生活很满意,阿福是天下最好的猫咪、最好的伙伴、最好的情人;平时只要小女主人老公不在家吃饭,它已经能时不时端端正正坐在桌子一角,等待女主人推到它面前的一小盘鱼虾,不过只要小女主人老公在家,它就没了这么好的待遇,只能在桌下昂着头喵喵叫。说起来小女主人的老公是个没什么意思的男人,只有晚上才在家,偶尔也会摸摸它,很少喂它吃的,大多数时间都和小女主人黏在一起,还不如他们生的两个喜欢啃脚丫的小崽子有趣。
睡得迷迷糊糊的花花舔舔爪子,有些奇怪阿福去了哪里。下午这个时间它通常会和阿福依偎在一起舔爪子或者索性再眯一会,直到嗅到晚饭香味再起来。说起来阿福是只好猫,虽然花花以前很不友好的对待过它一段时间,可既然花花已经承认错误,总把好吃的让它先吃,又成天赖在它身边死活不走,阿福也就原谅了花花。花花有时候自己想想,如果把它和阿福颠倒过来,换成阿福先欺负它,那自己一定见到阿福就和它打架,打不过就跑,然后找机会再打。这么一来花花更发觉阿福的好,到处在家里找起它来,亲爱的你在哪里?它花了很长时间把家里各个房间踅摸个遍(房子大真讨厌),还是没看到阿福的影子。
它疑惑的跑到女主人面前。女主人正和阿姨商量晚餐菜谱,见它过来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乐了,“阿福病了,让你姐姐送医院去了。。”
“病了,送医院”这几个埋藏在心底的字眼张着血盆大口冲到花花面前。旧主人就是“病了,送医院”,然后花花再也没见过他。花花早不是以前那个傻乎乎的猫崽,它已经十一岁了,它明白“病了”的意思,它亲眼见过死神的降临。
把阿福还给我。花花使劲儿喵了一声,紧接着就使出全身力气嚎叫起来。它在厨房乱吼乱转,尾巴竖得像一面旗帜,女主人不得不把它轰出去。晚餐上桌之前,它伸爪子将一把茶壶两个茶杯三个饭碗扒拉到地上,还把插满绣球花和雏菊的花瓶挤到桌下摔得粉碎。小鱼干和虾米拌的晚饭也阻止不了花花的怒意,事实上它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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