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去飞 从伦敦到北京,30000公里的热血之旅!》第48章


才发生的惊魂的一幕,他示意我停下,然后掏出一个笔记本。我把名字和地址抄给他,不知他是否注意到,我的手正在不住地颤抖。虽然第三次签证延期使我不必着急赶路了,但是这似乎已经变成了我的一个习惯。旅行中的第六次摔倒完全是我的愚蠢一手导致的,要是我再不小心,这种对速度的痴迷迟早会把我送到死神那里去。我发誓,我再也不为了毫无意义的几秒钟拿生命做赌注。
虽然中国人的语言深不可测而且很少有人会讲英语,我还是感受到一种更强的共识。听说我不远万里骑车来到这里,他们都显露出欣赏的神色,而且丝毫看不出他们认为这个举动有什么疯狂的地方。不仅如此,和其他亚洲国家不同的是,我不需要多费口舌来做一番解释。我能走得那么远,这个成就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无须任何理由来自我辩解,我不仅时常在路边得到一个灿烂的微笑和竖起的大拇指,很多时候还有免费的饭菜。他们的行动已经充分表达了敬慕之情,这比言辞要有力量得多,语言在这里只是多余的。当笔记本和钢笔递到我跟前时,我会认真地写下我名字、邮编、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对于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和伊朗人而言,我始终只不过代表了一种令人费解的另类现象,然而,中国人却把我当做一位征服者、一位英雄来欢迎。也许他们只想要我的亲笔签名吧。
陕西人和甘肃人一样富有魅力。离延安几里远的地方,马路边挤挤挨挨地开着轮胎店、手工作坊和咖啡店。一个年轻人站在那里,向我大声问好。我想都没想就骑到他旁边,询问有没有什么地方能让一个自行车手过个夜,休息一下疲惫不堪的身体。他把我领到了一座房子,里面有一个笑脸盈盈的年轻女子,把我带到了一个放着两张床的屋子里面。不等我把自行车推进来,靠墙支放好,他们已经把我像贵宾一样隆重地请进了一个餐厅。那位有着醉人笑容的女士小心翼翼地在脸盆里倒上水,让我刮刮胡子,洗去脸上和胳膊上的汗水和尘土。
人们照例聚在一起,看我吃饭。或许是因为中国人和印度人的态度和肢体语言太不一样了(当口头交流基本上不可能的时候,这一点要重要得多),我发现中国人的好奇心和形形色色的印度人相比,要委婉疏离得多。我们指着字典里的字,交换着对时尚的看法。我展开地图,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忙不迭取来自己的英文课本。把我带去睡房的那个年轻姑娘一直等在一边,随时照看着我的需要,一会儿给我添点儿吃的,一会儿又小心翼翼地斟满茶杯。每次抬头,我都发现她的眼睛正在注视着我,而她的笑容已经开始让我脉搏加快了。
吃完饭,她随我走进房间,看我从篮筐里取出日记本。接着,她坐在餐厅里的一张桌子边正对着我,当我书写时她就这样注视着我,每一次我们目光交汇,她的脸上会立刻浮现出甜蜜而灿烂的微笑。我确认她姓高。她的行为即让人心动,又惹人烦恼,且让人困惑不解,因为她和丈夫两人一起开了这家餐厅,她丈夫就坐在另一张桌子边上,正和几个朋友开心地喝着啤酒。他们还有两个孩子。
记完了今天的日记,我决定早早休息,无法更有效地与人沟通,这让我有些沮丧。屋里有些暗,我躺在床上,高又进来几次,假装晾几件衣服,但每次离开时,都会朝我的方向看上几眼。我躺在半黑半明的屋子里,脑子里来回放着U2乐队的歌曲《此生难求》(I Still Haven"t Fount What I"m Looking For),睡意全无。
我迷迷糊糊地陷入梦境,似乎被她柔软的嘴唇弄醒。
原来是她的手,轻轻地在碰我的肩膀,把我唤醒。半明半暗中,她优雅地坐在我的床头,手里扬着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有点儿不舒服——我已经付了饭钱和房费,为什么还要向我要钱?迷惑不解之中,我的第二个想法是,她在用身体和我做100块钱的交易,但是她看起来怎么都不像“那种姑娘”。首先,她穿的这身衣服就和这张钞票扯不上边。如果她脱下那身平平常常的外套和宽松的长裤,换上紧身裙,那我没准儿会往那儿想,但是她这身打扮,完全像是为了做饭和扫地,而不是勾引顾客,不仅如此,她还不施粉黛。黑暗更增添了一种亲昵和暧昧的感觉。几分钟低沉的交流和手势语言之后,我终于明白过来,原来她在问我,有没有零钱把这100元破开,而在这几分钟里,我已经想入非非,要是把她拉到身上亲吻一下,不知她会有什么反应。
我摸出自己的钱包,给了她两个50元。
接下来是更多的手势和不知其所以然。她似乎在问,我是不是要她离开,这样可以多睡一会儿。
这个问题问得最古怪,我当然不想让她走。她像个谜,充满异域风情,她的微笑让我心醉神迷,但是我只能想出一个让她留下来的理由。她坐在离我很近很危险的地方,而我正光着身子躺在毯子下面。拿到了零钱,她似乎并不急于离开,事实上,整个晚上她的视线就没有离开过我。这100元是不是只是一个进一步接触的借口呢?如果同样的行为发生在一个西方女人身上,那就再清楚不过了,但是我痛苦地意识到,在这里,勾引人的游戏或许完全按照一个截然不同的规则在进行。
生活充满了小小的讥讽。在兰州那个发廊里,对方的提议我是完全意识得到的,只是因为对那女子被我吸引的原因无法确定,我选择了后退。现在,我几乎可以断定,高和我一样,对对方一见倾心,但是我却无法确定,她究竟是不是在诱惑我。一个美丽的少妇,躲在一个偏远的路边小店里,日复一日地重复枯燥而乏味的差事,忽然一个远道而来的神秘陌生人风尘仆仆地来到这里,看起来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在一场伟大的追寻中,他选择了这个最容易被人遗忘和抛弃的地方来歇脚。虽然他掩饰不了疲倦,但是却始终带着那份骄傲,因为他曾经翻山越岭,曾经穿越灼热的沙漠和无边的平原,和龙卷风、暴风雪、飓风、沙尘暴、雷鸣、闪电斗争过;他曾经挨过了巴基斯坦的食物和印度司机的“迫害”,和长城关外沙漠里的恶魔决一死战;他曾经在印度河科希斯坦河床的死鱼和碎石中欺骗过死神,也在土耳其和中国的黑山穴里勇敢地面对咆哮的大客车;他曾经被魔王的后代——瞪着盘子般眼睛的狗追逐过;他曾经和死尸同睡一席;他还磨破了两套轮胎,两副链条,一双靴子。
当然,这一切她是一无所知的,或许她也能猜到一些。女性的魅力是最强烈的迷幻药,我这么容易就醉倒了。自从离开欧洲之后,我一直是激发巨大的好奇心和兴趣的对象,但是在中国之前,一律是男人。从离开伊斯坦布尔到现在,女人能自由表达这种兴趣的国家,中国还是第一个,我得千万小心,别误解了对方的意思。老天啊,高的丈夫就在隔壁,这个乐呵呵的小伙子热情地招待了我,还给我食物、住所和一瓶啤酒。要么他对她完全信任,要么十足地想当然,根本不在乎我们会在一起做什么。或许他们关系疏远;又或者,这根本就是一个把戏,她利用丈夫的祝福和自己的卖身来获取额外的收入,养家糊口。
然而,她的魅力丝毫不像是为了勾引,而且我也不相信她会把我当成了顾客。若真如此,我相信她会找到办法,就像兰州发廊里的姑娘一样直言不讳。她慑人心魄的笑容和闪闪发亮的眼睛使她的丈夫感觉如此遥远而陌生,我很想靠近她,只是吻一下她的手和脸颊,看看接下来会有什么发展,不过,如此这般接受一个男人的热情在任何文化中都肯定会受到谴责,是对他妻子的非礼之举,即便她有什么举动,我想我也不会心安理得地占她便宜的。
此生难求啊!
很多年之前,我曾经幸运地找到过这种机会,但却从我的指尖溜走了,或许这样的事情一生中只能遇到一次。我能想象,哪怕是徒劳的有些人也会穷尽一生去寻找。
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我示意高说,我想睡觉了。看来,我还无法扮演兰斯洛骑士,她也不是我的格温娜维尔(译注:兰斯洛骑士和格温娜维尔都是《亚瑟王传奇中》的人物)。
她站起来,默默地离开了房间,一切就像一个消失的梦境。
无论如何,比起兰斯洛骑士,我一直更喜欢亚瑟王的圆桌武士高文。一夜无眠,我期待着她再次回来。
*
延安的车辆熙熙攘攘,就像兰州一样,这里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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