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水城》第8章


伐。
但是令人绝望的事情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着,最令我难以忍受的依然是这个城市的风沙。有一次,在清晨,当我刚刚开上一条高速公路时,沙尘暴又不期而至。整个天空和大地在瞬间被漫天的黄沙吞噬了,高速公路上的车先是渐渐慢下来,然后统统停止在路面上。没有人能看得清前面十米的路,人们被黄沙一一隔绝了,每辆汽车如同孤独的碉堡陷落在自然的围攻之中。在这种极为沮丧的时刻,我深深感到自己是一只渺小而无助的甲壳虫,一股想彻底逃离这个城市的想法油然而升。还好,人类拥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遗忘与自我平衡,当两天之后沙过天晴,尘埃中透出蓝色之时,人们(包括我)就又忘掉一切曾经的惩罚,开始他们攫取于自然的吃喝玩乐了。这也许就是这个城市的平衡点,一边是黄沙漫天,一边是遗忘下的灯红酒绿,看看谁比谁更狠?谁比谁更不在乎?
一天晚上,我和志强回来之后,草草吃了两包方便面,就准备休息。白天空跑一天,体力几乎已经透支,我面见了好几个公司的总经理,吐沫四溅地推销自己,心口说得直疼,可对方就是无动于衷。吃完东西,洗漱完毕,正准备上床之际,电话忽然响了,一接是余心乐,她在电话中气息有些颤抖地说,“程宇,你能来一趟吗?我出事了。”
一起去水城(15)
我二话没说迅速赶到出事地点,那是一个停车场(奇怪,这些日子我总在停车场无端出没),我逡巡了好长时间才发现了余心乐,她坐在靠近停车场边缘的一辆汽车旁边。
“怎么了?”我蹲下身问黑暗中的余心乐。
“扶我一下。”余心乐说。
我伸出手去拉她,没想到她“哎哟”惨叫一声,然后慢慢扶着腰站起来,我搀着她一步一步挪向我的车。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似乎看到她的左脸有一片淤青,嘴角也在流着血。
“你究竟怎么了?”我又问。
“让人家打了一顿。我在舞会上碰到一个男人,他约我出来去他的汽车里,去了之后,我发现他的汽车很棒,于是看中了他的汽车,这是我头一次看中新车……”余心乐说。
我沉默不语,慢慢把她扶到我的车前,打开车门,让她坐在副座上。摞亮车内灯,我看见余心乐木木地半躺在车座上,眼神无助地盯着茫茫黑夜,她的脸上果然被打得不成样子。
“你们原来不是只喜欢旧车吗?”我问她。
余心乐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我到现在还是想象不出,你用什么办法能从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身边把一辆新车偷走,蒙汗|药还是美人计?”我问道。
余心乐还是不说话。
“别再干这些傻事儿了?”我痛心疾首地说,“不管你为了什么,如果你想在这个城市呆下去,你就别再干这些傻事。你还不如再去干歌厅领班,这活儿没什么可丢人的,也是凭力气吃饭,如果你想离开,那最好不过,到另外一个城市,换一份工作,重新开始生活……”
余心乐依然不说话,可是过了足够长的时间足够长的沉默之后,她的眼泪渐渐涌上来,然后我看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顺着她青紫的脸颊缓缓流下,我的心中有一种沉重的哀伤瞬时喷涌而出,我想,但愿她接受这一次教训,那个男人的拳头就是现实给予她的又一次正面攻击。
那天晚上,把余心乐接回去之后,她执意单独睡在了客厅。我其实也没睡塌实,辗转反侧之中似乎也听到她在折腾:走动,开电视,喝水什么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桌上摆着早点,油饼和豆浆,志强不在,余心乐说让他出去办件小事。借着清晨的阳光,我看到余心乐的左颊依旧赫然淤青。
“还疼吗?”我问。
“没事儿,干我们这行的挨打挨惯了,有时候领班们为抢客人甚至动菜刀。”余心乐轻描淡写地说。
我默默听着,心想这事儿我倒听说过,她那一行为了争客人打架,能往死里打。一个好的妈咪可以几百万几百万地挣,她们绝大部分的钱都来自于那些有钱有权的豪客,所以为客人拼命很正常。
“程宇,这一段我非常感谢你,你虽然是冯关派来的,可是人不错。”余心乐说,我大概告诉过她我和冯关的交易,她很聪明一点就透。
“别客气,我只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罢了,况且也没办得特别妥当。”我以MBA的商业式口吻说。
“昨晚我想了一宿,我觉得你说得对,我想离开这个城市。”余心乐说。
“哦——,想通啦?”我有点惊讶,但是转念一想,这也许没什么,人总会到达某个状态的临界点,然后转换到另一个状态,也许昨天晚上就是那么一个点。
“不过,我有一个请求,你能不能帮我一把?”余心乐问。
“什么?”我问。
“你帮我找一个女孩。”她说。
“什么样的女孩?”我问。
“这个女孩我总在一些体育节目中看见。她是许多体育比赛的忠实观众,总是安静地坐在看台上。电视台的摄像机似乎每每有意地扫过她,每当这种时刻,我就发现其实她和我长得很像,只是她的那颗痦子长在右边。”余心乐说。
我认真看了一眼余心乐左嘴角那颗淡淡的痦子,奇怪地问她,“你为什么要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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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水城(16)
“因为我敢肯定她是这个城市中另一个相信植物情感的人。”她说。
“相信又能怎么样?”我越发觉得匪夷所思。
余心乐顿了顿喝了一口豆浆,然后说:“你可能不知道,我因为了解植物,所以一直把天天天兰的感受,包括它的痛苦与哀伤转告给冯关。天天天兰的看法是,这个城市没有希望,它将遭到更大的风沙侵袭,它的水将继续变酸变少。而我告诉过你,冯关是无法在水源稀少的城市里生活下去的,他就是一株特别需要水来呵护的植物。可冯关将信将疑,举棋不定,他每回都看着天天天兰,看着我长时间地发呆。不过,冯关有一个特点,他这人一辈子在女人的照耀下生活。因此,他特别相信女人,特别愿意听女人的话,所以,我如果能找到那个女孩,让她亲口告诉冯关植物们的感受,那么他一定会和我离开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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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地听着,这一回惊讶反倒没了,余心乐还是余心乐,她并没有想通,她依然想用自己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看来,她每回抱着天天天兰出去都是去见冯关了。这个寄生虫也真够操蛋的,他一边让我泡余心乐,一边自己又不断投降,真可惜我的力气都白费了,不过想想,这也是合逻辑的,这个寄生虫的确生活在女人的光环下,只要见到女人一切理智什么的都抛之九霄云外,双腿马上不自觉地发软,他倒有点像感情动物。
“为这么一个寄生虫,你这么费劲值吗?”我再次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值,这没有什么可置疑的。”余心乐说。
有病,这就是病态,一个永远不愿意清醒的人,我心想,但是我也知道光这么感叹不管用,于是过了一会儿,我以MBA的职业精神建议道,“其实要到达你的目标并不难,我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你不必真正寻找到那个女孩,你只要随便找一个或几个女孩骗骗冯关就完了,反正他愿意相信女人。”
“不,我绝不骗他,我要让他知道真相。他和我一样都是热爱真相的人。”余心乐说。
“我想,你可能过高估计他了,他这个人只相信活着就行,好死不如赖活着,如同我一样。”我说。
“不会,每当我们一起面对天天天兰时,我就感到我们彼此了解,心心相印。”余心乐说。
我暗暗地叹了口气,内心非常地不以为然,沉默了一会儿,我问她,“你肯定那个女孩存在吗?”
“存在,她就在这个城市,我在许多次体育节目中都看到过她。”余心乐坚定地说。
没什么可说的。当回复平静之后,我发现我自己完全被余心乐的执着或者说盲目所感动了。从余心乐的行动中,我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感受,那就是我现在必须开始认真考虑,如何尊重有信仰的人。不错,我一直认为她是一种病态,或者说一种幻想,但现在我倾向于认为她一定拥有某种信仰。可是我说不清她到底信仰什么?爱情?植物的情感?或者某些期待中的遥远的温暖?也许是这些事情混杂在一处,兼而有之。但我真的觉得她比我强。或者说在某方面比我幸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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