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底斯的诱惑》第3章


终也都不免一死。陆高甚至想过自己死时也取这种仪式。他不是相信关于上天的传说,但是他喜欢这样壮阔的想象,这充满想象的仪式本身使他着迷。
他们说好了一道找台车去。天葬台在远郊山上,有十几里远,他们决定去。陆高找本单位司机小何。小何也没看过天葬,一口应承。可是主任给陆高派下差来,陆高需要到拉萨去几天。他们说好了陆高回来第二天一早就去天葬台。陆高出差来回正好一星期,这星期中发生了一件事,那位姑娘遇车祸死了。
那是个一般性车祸,司机酒后开车。小何说她脸全烂了,血肉模糊;小何说她是爱国人士大贵族巴朗的女儿,她和父母亲七七年由挪威回国的,她在北京读书也是刚刚毕业。
经计委明天为她开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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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姚亮来了,他们去找小何。
“明天还去吗?”
“不是说好了么?怎么不去?”
“去要起早。小何,你把车弄好。” 、
“我睡你这吧,省得一早来回跑了。”
“那就早点睡。”
“睡吧,早点躺下。”
“我有闹表,我叫你们。四点半起来。”
开始下雨了,他们都没睡着就下雨了。西藏的夏季气候有一个特点,通常都是白天晴夜里下雨,早上起来空气洗涤一新。
“那姑娘死了,你听说了?”
“听说了。”
“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
¨……,’
“要是别人死了,我不会多想。”
“想什么?”
“想她不应该死。别人都能死,可她就不能,她不应该死。她死的时候我听说了,我没到肇事现场去,我不想看她死时的样子。”
“怎么回事?”
“你说我爱她了?没有。她太美了,她的美和我和人们拉开了距离,她成了一种象征。就像花朵、雄鹰、大海、雪山这些东西一样代表着某种精神上的东西。美丽的姑娘比任何别人都更能让人直观地感受到生命的存在,感受到生活的价值和意义。这么说有点抽象,我有时就觉得因为姑娘们,特别是因为那些漂亮姑娘人类才生气勃勃地延续和发展……”
“睡吧睡吧,明天要起大早呢。”
“我忘了你刚出差回来,你累了。”
陆高觉得好像睡着的时候,姚亮又开口了。
“你睡了么?我想起件事,大概追悼会没有和遗体告别的节目吧。她是藏族,说不定明天早上我们赶上的是她的天葬呢,你睡了?”
第二天回来的时候,经计委的追悼会刚刚散场,陆高不知为什么想要到灵堂去看看,礼堂布置成灵堂。人们已经离去,陆高进去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她的带笑靥的放大照片挂在舞台正中墙上,舞台上下摆满花圈挽帐。
灵堂自有一种肃穆气氛,陆高不由自主地带上了哀伤的情绪。昨晚睡前姚亮的话留下了重量。陆高走近照片,照片放得很大很大,大约是24时吧。她活灵灵地看着他,他竞感觉不到她已经死了。照片效果很好,明暗适度层次分明,而且她表情极其自然,几乎还原了她和陆高唯一一次对话时的真切神情。细长又圆润的颈项,线条清隽的嘴角,跟耳朵比起来略嫌大些的耳坠,好看的鼻翼微张着,特别是那双凹陷的眸子仍然一如既往地像有话要说。她就这么看着他。他从挽联上知道她叫央金。西藏成千上万的女孩子女人都叫这个名字。
他累了,他要回去换换衣服,擦擦身洗洗脚,最好用热水烫烫脚然后钻被窝睡上一觉。这天是星期天,公休日。

我刚才说我不想回内地,不仅仅是因为我要完成这个剧本(剧本当然要完成),我还有另一些原因。今天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想讲一点从来没对人讲的关于我自己的事。不是爱情故事,我没有爱情故事好讲。
我小时候喜欢听神话故事,大概人小时候都喜欢吧。大一点了就不再喜欢,以为那是专门编出来给孩子们听的,是大人为了哄孩子顺口胡诌出来的。后来搞创作看了些文学理论方面的书,又把这些神话归人民间文学类,认为这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劳动之余创作的,是人们对善恶是非的褒贬好憎,是对生活理想化的概括和向往。我们生活在科学时代,神话这个概念对我们是过于遥远了。
刚从内地来西藏的人,来旅游的外国人,他们到西藏觉得什么都新鲜;磕长头的,转经的,供奉酥油和钱的,八角街的小贩诵经人。布达拉山脚下凿石片经的匠人,山上岩石雕出的巨大着色神祗,寺院喇嘛金顶,牦牛,五颜六色的经幡,沐浴节赛马节,一下子说不完。来的人围观、照像煞有介事(恐怕你们也一样),须知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这里的人们千百年来就一直这样生活着。外来的人觉得新鲜,是因为这里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们在这里见到了小时候在神话故事里听到的那些已经太遥远的回忆。他们无法理解,然而他们觉得有趣,好像这里是迪斯尼乐园中某个仿古的城堡。不是谁都能亲眼看到回忆的。
听说我们国家要在西安搞一个唐城,在那里开酒馆旅店茶肆的人都穿唐朝衣服,街道房屋也一律照唐代式样兴建。这是从开辟旅游区的角度考虑;西安附近名胜古迹居全国之首,一个仿唐的旅游城会给国家收入大量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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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穿上唐代服装住进唐代式样的建筑,唐城的居民仍然是现代人,和你我一样;可这里不一样。我在藏多半辈子了,我就不是这里的人;虽然我会讲藏语,能和藏胞一样喝酥油茶、抓糌粑、喝青稞酒,虽然我的肤色晒得和他们一样黑红,我仍然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说不是我不爱这里和这里的藏胞,我爱他们,我到死也不会离开他们,不会离开这里。我说我不是;我也不止一次和朋友们一起朝拜,一起供奉;我没有磕过长头,如果需要磕我同样会磕。我说我不是,因为我不能像他们一样去理解生活。那些对我来说是一种形式,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他们在其中理解的和体会到的我只能猜测,只能用理性和该死的逻辑法则去推断,我们和他们——这里的人们——最大限度的接近也不过如此。可是我们自以为聪明文明,以为他们蠢笨原始需要我们拯救开导。
你们可以在黄昏到拉萨八角街去,加入转经的行列:你们可以左顾右盼看一看穿着皮藏袍的,穿着人民服的,穿着袈裟的人们。他们旁若无人,个个充满信心大步向前,一圈两圈三圈。你会觉得自己空虚无聊,吃饱没事干到这里东张西望,你会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跟你们说的这些都是我直接经历过的。
美国人为印第安人搞了一些保留地,这些保留地成了以活人为实物的文史博物馆。这里——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我的一百八十万同胞在走进了社会主义的同时——在走进科学和文明的同时,以他们独有的方式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神话世界。他们用自来水(城镇),穿胶鞋,开汽车,喝四川白酒,随着录音机的电子乐曲跳舞,在电视前看到中国和世界的大事小情。
这些使我想到,光从习俗(形式)上尊重他们是不够的;我爱他们,要真正理解他们,我就要走进他们那个世界。你们知道,除了说他们本身的生活整个是一个神话时代,他们日常生活也是和神话传奇密不可分的。神话不是他们生活的点缀,而是他们的生活自身,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和基础,他们因此是藏族而不是别的什么。美国在哪?除了地理和物质的差异,它和世界其他民族有什么两样呢,没有。(请原谅在这段文字里用了诡辩术——作者注)。
(作者又注——在一篇小说中这样长篇大论地发感慨是很讨厌的,可是既然已经发了,作者自己也不想收回来,下不为例吧。)
春天的时候我到阿里去了一个月,我跟着一个地质小队的车到了西藏西部的无人区。巧了,那里也是冈底斯山脉的延伸区域。像往常一样我在小队安营扎寨之后离开地质队员们(他们有他们的工作),背着干粮睡袋往西去。我带了指南针望远镜和一支旧驳壳枪。
这里地理情况比较复杂,有草地,有绵亘远至千里的大山脉,有沙漠,也有干涸了的沼泽地。第一天没遇到人,也没发现人留下的踪迹,如果第二天还没有人迹我就要回头了。我的给养只够四天用的。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但是我来到一个不大的小湖泊旁边,这真是天不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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