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底斯的诱惑》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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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到他的脸上了。顿珠猛坐起来,顺势拔出尺把长的藏刀。鹰给惊起,变线飞开了。云片更薄更烂,逐渐淡化了;鹰重又变成黑流星或快或慢在天空上划过。天蓝得叫人惊奇。
顿珠起身到一处水泊,用两手掬了几捧清水喝,然后拍拍肚皮,好痛快呵!他突然想唱点什么,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他开始唱了。过去总是顿月在唱,他从不应和,默默干着什么。没有人知道他是否在听,他从来没有所表示,兴趣——还是没兴趣?
这一次是他在唱了。他只是想唱,想不停地唱下去,而且——他在唱着格萨尔,唱着关于格萨尔的传奇故事。他毫不惊奇(这一点就足以使那些熟悉的人们惊奇了),仿佛他原就从师多年学唱这部恢宏的民族史诗。更使人们惊奇的,是他竟然对人们的疑问反而惊奇。他不能理解人们何以这样大惊小怪。在他看来,唱格萨尔王是他最自然不过的举动了。他为什么不唱,为什么不能唱呢?人们为什么要问是谁教他的呢?谁教过你吸吮|乳头么?
当乡亲和母亲说他失踪了一个月时,顿珠觉得像痴人说梦。阿妈怎么啦?还有乡亲们?阿妈瘦了,瘦得脱了相,这简直不像真的。早上出去的时候,他的糌粑口袋是阿妈给装的,阿妈笑盈盈的,阿妈好健康啊!顺心顺气,有两个好儿子的幸福的阿妈啊!可是现在。
另有一些不那么流行的说法。
顿珠顿月的阿爸是个打铁的流浪说唱艺人——他的真传骨血传给了双胞胎的母亲,顿珠是得了阿爸的真传,是天生天成的。这种说法倒似乎有一点现代科学——遗传工程学——的味道,只是仍然是一种超验主义哲学的思想方法。看得出,多数人是宁可相信神话的,虽然神话中更多唯心或唯灵的成分,但是它美。这类传说显然不宜掺杂太多的唯理成分。
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对凡此种种传说都付之一笑。他们有比较令人信服的解释,说这不过是艺人自己为渲染民族史诗和其自身的神秘而故意编出这许多奥秘的,说汉族无法理解藏民族那种与宗教、神话以及迷信杂揉在一起的崇尚神秘事物的原始意识;说藏民族天生就是产生优美神话的民族,正如他们天生崇尚各种精美的雕饰——镂银藏刀;金玉耳环、戒指;各种珍宝、桃核、骨刻的珠串;多种头饰、发辫;多种服饰;织花地毯、卡垫,不一而足!
反正顿珠自己知道。他知道这是否神话;他知道自己是个铁匠的儿子;他还知道自己怎么就唱起了格萨尔王。他虽然不懂哲学及其五花八门的概念,但他会唱,会唱这部世界最长的藏族的英雄史诗。他看不出这有什么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后面自然还有关于顿珠的故事。
十三
尼姆为顿月生了一个男孩。顿月收到尼姆捎去的口信没有?这不好说。顿月没给她写信,尼姆盼着的信没来;尼姆以为他准会来信。顿月把她忘了?
总之顿月没有信来,没有回来看看儿子。尼姆曾经捱了阿爸的咒骂。很怕人的咒骂。阿爸是个虔信佛教的老人,从来到这个世界那天就开始膜拜释迦牟尼。他中年得女丧妻,性情格外孤僻乖戾,酒喝得很凶,一天里很少有清醒的时候,而且他心地狭窄,习惯斤斤计较。
尼姆生了私孩子,他骂,他绝不原谅,因而对着他的偶像诅咒女儿,酒喝得更凶了。尼姆只好搬出去住,在远离阿爸的地方支起一顶小帐篷。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可想而知。
没有人知道孩子是顿月的,尼姆没讲过。她似乎有几年没说话了,没有人听见她说过什么话,也许她说过,对儿子,对她那群羊和那只卷毛蓬松的牧羊犬。还有可能在一人独处时自言自语,只是没有人听她说过什么。她过分地离群索居,以至使多数乡亲甚至忘记了她的存在。
她也回来,那通常是天黑下来的时候,她像躲避豹子似地躲躲闪闪地溜回家里。这种时候阿爸总是流着口涎歪倒在卡垫上,经常已经鼾声大作,而且吐得一塌糊涂。她不出声音地把呕吐的秽物拾掇干净,然后架起锅,烧上浓茶,再把阿爸搁到卡垫上躺好,盖上皮大衣,之后默默地对着冒烟的灰烬站了一阵,又像来时一样幽灵似地闪出帐篷,在黑处消失了。
儿子可以到处跑了。尼姆仍然时常偷偷溜回家。只是她从来都是一个人回去,儿子不认得外祖父。三岁的孩子连一句话也不会说,这一定是完全离开了语言环境的缘故,他完全习惯于一个人玩,有时像成年人一样发呆。这个孩子很少对人感兴趣。无论是从他帐篷跟前走过的乡亲或路人,无论是他阿妈,谁都不能使他分神去看一眼。吆喝也罢,柔声呼唤也罢,结果都一样。他原来干什么仍然干什么,丝毫不会受到惊扰。
那个晚上尼姆照例一个人在夜里去阿爸那里。天黑得有点怕人。她急急地出了门,用头巾兜住两颊。路上有点儿磕绊,没有碰到什么人。阿爸一如既往,早醉成一滩泥。她进去就开始收拾,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心里发急。天阴得实在反常,儿子已经睡下了,这之间有什么联系呢?尼姆确实心神不宁。锅里有冷茶水,今晚就这样吧,阿爸夜里醒来需要的就是这个。当然有热茶或温茶更好些,可是今晚的天气!她没有多耽搁,掖好帐篷的门帘子就往回赶了。天黑心急,她一路跌倒两次,这不算什么。走近自己的小帐篷时,她听到低沉而悸心的呜咽,是她的牧羊犬。她马上又看到更怵目的:帐篷门帘掉了,原来点着酥油灯的里间一片漆黑。瞬间,她突然知道完了,全完了。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心神不安,为什么发急。当她从怀里摸出火柴擦燃时,那个大约三秒钟的光明使她身子发瘫,她就地坐下了,好半天想不起该点亮灯,该把血肉模糊的牧羊犬抱进帐篷。可怜的畜生,它断了一条腿和两根肋骨,上颚的毛皮给抓豁了。后来,它居然活下来了。
是熊。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她借着火柴光亮看到儿子安然人睡时竞全无惊喜和庆幸的感觉,她不该庆幸或者惊喜么?她只记得浑身瘫软下去了,她不记得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后来还是狗的呻吟呜咽提醒了她。它是这个家庭里的第三个成员,现在是它的痛苦使她清醒了。只是她永远闹不明白,熊怎么能和儿子相安无事?牧羊犬的伤残,翻倒在地的酥油桶和摔碎的茶碗,这许多在夜里肯定很刺激的音响竞没有使儿子醒转过来,尼姆知道儿子听觉正常,很正常。
这以后,每当儿子睡下,尼姆都就着跳荡的油灯长久地守在儿子跟前。她看着儿子的厚嘴唇,看着儿子轮廓粗糙的脸型。她努力去想很久以前她和顿月共有的那个夜晚,去想那以后她发现自己怀了孩子的种种感觉。她努力想回忆起顿月的相貌和他仅有的那次粗暴(多么令人回味的粗暴呵),可是不成,她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不成,不成了。于是,她又努力试图俯身从眼下这个小家伙的睡相上找出顿月的影子,也不成,她不禁惊奇了。
她奇怪儿子居然像顿珠。笨拙,反应相当迟钝,脸廓尤其显著。顿月可不是这种样子。她想不出道理,也不再费力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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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犬终于痊愈了,这个三口之家又以过去的形式度过了一段重复的时间。
十四
顿珠成了说唱艺人之后,同时也还是一个羊倌,还是个孝顺儿子。他和阿妈不识字。每次邮递员把汇款单交给他时,都告诉他简短附言栏上写着的话,诸如:阿妈买点好吃的,别舍不得花钱——我在这挺好的,部队番号保密,不要回信了——我现在是班长了……我现在是排长了……我现在是连长了……我还在开车……部队任务紧,请阿妈原谅我不能回家探望云云。顿珠每次都一字不误地记下来转述给阿妈。阿妈挺知足的,娘俩也就不用多惦记了。
尼姆的事顿珠是否多想过,不得而知。大概只有顿珠知道顿月和尼姆有恋情,然而这不能使顿珠因此就认定尼姆的私生子就是弟弟顿月的。牧羊汉子顿珠不可能潜心计算尼姆生产距顿月离家整整九个月,他知道的简单事实是尼姆在顿月走后很久生了一个私孩子,谁知道是哪个的野种呢?另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尼姆的阿爸因此把尼姆赶出去了。她阿爸咒她,骂她,到死也没原谅她(他是在某个上午在自己的帐蓬里被邻人发现的,身子硬了,仍然带着酒气)。顿珠还知道那个从不说话的男孩子从熊掌下脱生的故事,那孩子有五六岁了,长得粗大笨拙。尼姆赶着羊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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