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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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的小说里会有一些我生活的心得和经验性的东西在里面,但也就仅此而已。因为对我来说,写作是写作,生活是生活,它们不应该混为一谈。把这两者分开有利于我更好地写作,同时也有一个好的心态去生活。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经验。
说到“大红大紫”,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每部作品都是有它自己的命运的,它的命运可能和作者的性格、为人处世有关。反正是这样,该你红的时候,你不想红都不行,不该你红的时候,你再上窜下跳也没用,所以干脆想也别去想,不期待也就不失望。
(5)不过用“残酷”的本意来修饰你,我想也差不多能行得通。就像在你的笔下,很多男人都成了倒霉蛋。如《练习生活练习爱》里的男模特马力,一心只爱自己的妹妹,结果妹妹因他出车祸而高位截瘫,最后他带着妹妹四处流浪;而在《鼻子挺挺》中,上一代人沉重的浪漫爱情,在下一代人那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似乎就是你“眼中”的生活。而生活在众多的六七十年代作家看来,却是琐屑的是肉欲的是不崇高的甚至有时还是晦涩的,那么用一个词来形容你“眼中”的生活——是残酷吗?
答:生活在不同人的眼里,会有不同的景象。在我看来,它经常是严酷的,甚至是残酷的。很多时候,你以为你在把握着生活,其实生活一直在掌控着你,面对我们无从把握的生活,我们只能不断地“练习”生活,修炼自己。
(6)你现居河南是吗?不过,你应该算得上是苏州人——在苏州你待了差不多21年。不知你的“残酷”(一笑)是不是苏州的阴翳给你打下的烙印。然而,一个城市给人的却不尽相同。苏州赋予你的或许是“残酷”,而给另一位苏州作家朱文颖的却是“杀气”——一种不张扬、不显山露水的对抗。当然,给同样是苏州作家的荆歌却是以“琐碎”、“水性”。你又是如何看待同在文坛上的这两位苏州老乡?另外,是不是由于都市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使得六七十年代作家将笔头从乡村转移城市,而面向城市写作的?你如何评价“都市”在六七十年代作家创作所占的分量?
答:我在苏州生活了二十一年,在那儿度过了我的童年与少年时代。通常是这样,当你生活在其中时,可能会忽略你所生活的这个地方。我对苏州的感觉是我离开苏州后在北方城市生活了很久后才变得真切生动起来的。苏州整体的风格是阴柔的,细腻的,也是大多数在苏州生活过的作家写作的一个共同的特点。
荆歌和朱文颖都是我的好朋友,他们在创作上比较勤奋,也各有特点,因而都还会有大的发展。
我觉得写作上没有简单的从哪儿向哪儿“转移”的事,我写都市,是由各种条件所决定的,目前也只适合写都市。六十、七十年代作家写“都市”,也大都因为他们是天然的“都市”人。也许从他们开始,中国一向比较薄弱的“都市文学”,会真正地发展起来。
(7)你曾经或者现在是一个自由写作者。不知道你做这种自由写作者,有没有像王小波刚做自由人时那种“就是太好了”的感觉?而在你的笔下,也出现了不少自由者的形象。像《练习生活练习爱》里的主要人物,从范典典、小芸到马力、柳自全,都多属自由职业者。但是他们却在寻求自由、追求自我的道路上,个个步履维艰、身心疲惫。而在《鼻子挺挺》中,“虽然作品人物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自由的,但他们又是不自由的,当每个人都拥有了独立个性的时候,相互间的兼容就成为一个问题。不仅爱情需要妥协,就是离婚也需要妥协。”——这便是你对“自由”或者说是“个性”的真正认识吗?是不是因为你的自由人身份,让你如此偏爱刻画自由者的形象?
答:我生性散漫,又恰好还能写点东西,所以选择自由写作也就选择了一种最适合我的生存方式。我的作品中也有不少自由写作者的身影,那是因为我写他们心里有底。我认为这种自由人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他们别样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是新的人生现象,而且不为更多的人所关注。写好他们,也是观察和表现生活的视角一种。
(8)回到前面提到的问题上。我说过,很多70后作家的作品都带有自传体的痕迹。我想,这多多少少和自己的阅历和对生活的直接体验不够有关,从而造成自己的视野不太开阔。而你也似乎喜欢“想象”——你说,“小说中的人物基本上都是虚构的。”生存经验的缺乏是你喜欢虚构的一个原因吗?不过,一些六七十年代作家如韩东、雷立刚想用写作来实现“生活中存在的多种可能性”,你不写视野的生活和自己,是想通过虚构,让自己活在另一个世界里——从而给自己带来一生却活了好几辈子的绝妙感受吗?
答:我始终把写作当成一项创造性的劳动在劳动着,那也是我爱写男性的原因之一。因为异性的世界给我的写作带来了更大的空间和可能性,这也让写作变成一件有意思的事。你成天在干一件有意思的事是不是本身就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戴来,你好。
需要你再配合一下,给我补充点东西。呵呵。耽误你老人家时间,有空来杭州请你泡吧。尽早给我哦。王千马
(1)你说过眼下正在写一本《甲乙丙丁》的长篇,那是个有点意思的东西——那么,你能说说这“有点意思”中的“意思”在哪里?和以前你所写的三部长篇比,它有什么风格和其它的不同吗?
简单地说,它是从四个人的四个角度来叙说同一个故事,这四个人互相是有关联的,他们每一个人说的有可能都是真的,但肯定是片面的,因为他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看待自己的生活和与那三个人有关的那点瓜葛。于是,一个事件在多个人的叙述中变得丰富立体起来,同时也更扑朔迷离。
我不知道别人是否这样写过。应该有吧。但这种形式对我来说是新的。我喜欢尝试新的、对我已有的写作经验有一定挑战性的写作,那会让我觉得意思,也多少让我的写作变得有点意义。我想对一个写作者而言,写那种写起来也许很顺手但已全无新意的东西,其实是最没意思的一件事,
(2)李修文是70年代的男作家,而且最近被炒得也挺红。不过老实说,他那本《捆绑上天堂》像极了狗屎。很恶俗的故事,很恶心的情节——完全就是畅销书的写作套路。你觉得他能代表70年代男作家的水平吗?你如何看待像他这些70年代作家“商业化写作”的?他得“春天文学奖”能作为他实力的证明吗?
李修文的《捆绑上天堂》我没读过,不能就此说什么。但在我听到一些批评的声音的同时,我也听到过不少好评。在前些年,我曾读过李修文的一些短的东西,感觉不错的。
其实每个作家在某个时期会有他自己的写作方向和路数。作为一个写作者,至少我是尊重每一种写作的。
(3)你说过,“目前只能说越写感觉越不错,知道怎么写才好。”既然知道,呵呵,那么你能透露一下,那你现在又是“怎么写”的呢?
要让我具体说,还真是不好说。因为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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