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飞翔》第69章


由于布鲁克林的腹泻,我们所有的尿布都用完了。洗衣篮里满是脏了的婴儿套衫。我妈妈说她来照顾布鲁克林,我到马克斯和斯宾塞超市再买些回来。
我回来时,他已经醒了,看上去非常高兴、平静。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几小时前又哭又闹的那个孩子。但是孩子都这样,每个父母都知道的。应该说除阿莱克斯·弗格森以外的每个父母。
第二天,大卫照常去训练,却受到弗格森的痛斥,说大卫真让人丢脸,还有更坏的话。弗格森后来告诉媒体说,他生气是因为大卫为了照看孩子而不参加训练,可他的妻子却到伦敦时装周去闲逛。把它和时装周联系起来真是奇怪,一名摄影记者设法目睹了这一切,接着这件事就像皮疹一样遍布各家媒体。
不错,我出席了伦敦时装周的招待会,但那时大卫早就:返回了曼彻斯特。这是早就定好了的事,我不想让人们失望。如果布鲁克林还病着,我是不会去的。但他病好了。我等他睡着了,才到招待会上露了一下脸,颁了个奖,立刻就走了。我只离开家几个小时。当我回家时,布鲁克林还睡着。
问题的关键在于:阿莱克斯·弗格森一直在等一个籍以发难的借口。
大卫早已知道,由于他好像总是在旅行,“头儿”对他很生气,声称频繁的旅行影响了比赛。但那纯粹是胡说,大卫刚刚踢了个精彩的赛季。任何一个与大卫·贝克汉姆交往的人都知道,他绝对不会做任何影响比赛的事。对他来说,足球和曼联就是一切。
弗格森就在球场上向他发难、让他出去,事后大卫去他的办公室找他。
我不在场,因此我只能转述大卫回家后告诉我的事。既然弗格森在他的平装本自传里从他的角度描述了此事(此前,他曾在公众场合说过那件事到此为止,他不会再提及此事),似乎我也得从我们的角度说说这件事,那才公平。
大卫非常、非常沮丧:弗格森说大卫对自己的俱乐部不尽责,他这个不做,那个不做。作为惩罚,他将不让大卫参加下周六与利兹队的比赛,并罚款五万英镑。
大卫说他那么爱曼联队,他那么努力地工作。一上球场他总是投入百分之一百一的精力。比赛前的晚上他总是早睡。而弗格森却对大卫说他那儿没有对俱乐部不尽责的人的位置,没有哪个球员比俱乐部还重要,他赶大卫走。
回家时,他的状态很糟糕。一个引领了他多年的人,对他来说好似他的第二个父亲,却对他说,滚开。
要不是我说,不,大卫,你得咬紧牙关留下,他很可能会照阿莱克斯·弗格森说的话而离开俱乐部。又不是说他无处可去:看看世界上任何一份报纸的最后几页,你会发现他们排起长队、捧着支票本等着与大卫·贝克汉姆签约。
那为什么我不抓住机会要他离开曼联队呢?因为似乎每个人都认为我穷尽一生都在密谋此事。如果我说不喜欢住在伦敦,那是说谎。但当我刚开始与大卫约会时,我就知道那是我得牺牲的东西。只要能和大卫在一起,我愿意住在垃圾桶里。曼彻斯特、苏格兰、德里、迪拜,我会住在任何地方,只要他最适合大卫。
因此,大卫从阿莱克斯·弗格森的办公室回家后几乎要发疯了。我知道我得劝他留下。为什么呢?因为他在那儿基本上还是开心的,他的朋友们都在那儿,从16岁起,他就一直在那儿。我不能责怪曼联队的球迷看着我想“你这个可恶的女人,你竭力想把大卫拽走”,因为有人让他们产生了那样的印象。但那不是事实。
阿莱克斯·弗格森是曾经出现过的最成功的足球主教练,他的工作能力非常强。他通过控制他的球员来实施他的工作,那是他成功的关键。我想他更喜欢把这看作是在保护他的球员。但我怎么知道呢?在我认识大卫的四年里,他只对我说过“你好”。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与这位主教练发生冲突——假如媒体的报道能被人相信的话。
当你在一个俱乐部呆了十年时,你会有一个纪念年。这通常包括专门为你举行一场比赛。你可以拿走全部比赛所得而不用付税。这也包括其他一些活动。比如,为阿莱克斯·弗格森举行的是一场高尔夫球比赛,(大卫也是),还有一顿纪念性的晚餐和一场舞会。
那是在尼里克斯,一个巨大的体育场。当时有数千人买了票。只有球员不用付钱,只需到场——捐赠一些物品用来拍卖。大卫捐了一件签了名的衬衫,拍价达一万五千英镑。
但是我和大卫去迟了一点。第二天的头版新闻是:“高贵”轻慢弗教头,等等。
我没有轻慢弗教头。事实恰恰相反。为了出席晚会,我把前往洛杉矶的行程推迟了一天。问题出在布鲁克林身上。
我请了我妈妈的一位朋友,住在斯托克港的帕特来照看布鲁克林。那天晚上他又是不停地哭。要是有可能,我会在把他交给任何人之前哄好他。但当时他哭得太厉害了,以至于气都喘不过来。我可不能这样离开他。
因而我们迟到了,但只迟了几分钟:晚餐会还未开始,人们甚至还未就坐。首先,一面巨大的电视屏幕播放弗格森的足球生涯集锦,接着阿莱克斯爵士将在苏格兰风笛手的伴奏声中开始他那盛大的入场式,而我们到的时候这还没开始。
第二天,所有的报纸上都是这样的报道,说我在他的餐会和舞会上多么失礼。我真不能理解。
4月初,我去洛杉矶和一些歌曲作者见面。我带上了布鲁克林、我妈妈、露易丝和利伯蒂,当然还有马克。
自从我遇到那些姑娘们,这么多年来,人们总是说我无用,称我的才艺还不如一只椰子,这让我完全丧失了勇气。
我从来都没有信心去考虑单独从事演唱事业。但大卫不断地劝我考虑录制自己的专辑,办公室的南希也很支持,为我操办了所有事务。这只是一次探路式的旅行,去见见人,找些思路,而不是真正去写歌。
去过洛杉矶后,我们又飞往迈阿密,去和爱玛、梅尔·B汇合一起制作那部新专辑。梅尔·C在纽约,以后再把她的演唱部分加进来。我们有不到一周的时间和罗德尼·杰金斯一起来完成这个专辑,他只有22岁,却已是音乐界炙手可热的词曲作者之一,他创作过许多热销的歌曲,演唱他的歌曲的人中有惠特尼·休斯顿、托尼·布莱克斯顿(美国著名女歌手)、“真命天女”(美国城市蓝调音乐四人演唱组)和迈克尔·杰克逊。
他的整个家族都在这个圈子里,除罗德尼之外,还有他哥哥弗莱德、他父亲杰金斯牧师、他表弟李·西恩。他们不吸烟、不喝酒、也不骂人。你总能认出他们的歌来,因为歌词中总会有“黑男孩”,那是他们唱片和出版公司的名字——像一种下意识的广告。他们通常不让你与他们一起写歌,但对“辣妹”,他们破例了:因为我们只唱有我们自己合创的歌曲。事实上,我们和他们第一次在伦敦合作时,我真的感觉整个创作集体有些可怕。但我知道这几天将会很美好,尽管在演唱方面他们确实会逼迫你发挥到最大限度。
我们到的时候天色已晚,迈阿密海滩的闹市区是迈阿密的“红灯区”:闪亮的霓虹灯,到处都是酒吧,女孩们穿着撩人的比基尼走在大街上。我们的旅馆在哪儿呢?你猜对了。就在中心大街上。
在人口处,我们有机会与一条大蟒蛇合影,付费一点五美元。我在想,里面可能不会这么糟。错。到处都是水泥地,小孩子的膝盖和指关节很容易受伤。我的房间临街。布鲁克林和利伯蒂本该睡觉了,但马路对面俱乐部传出的噪音大得可以听着它的节奏跟着跳舞。每隔几个鼓点窗户都会震得哗啦哗啦响。我给爱玛的私人助理莎拉打电话,这次旅行中她负责照料我们三个。她们去哪儿了?
“那个旅馆糟透了,”她说,“我们正在找其他地方。”怪事,真是怪事。
我决定那一夜我宁可呆在汽车里,也不愿呆在这个旅馆。因此我们离开了。马克仍在楼下,和汽车、行李在一起。
我们把那些好一点的旅馆一家一家地看过来,像丹兰奴这样的地方。全部客满。原来学校放春假,所有的大学生都出来度假,到处都被预订了。我们倒不是为自己担心,主要因为孩子:梅兰妮带着菲尼克斯,我们带着布鲁克林和利伯蒂。
后来,有个司机建议我们去试试迈阿密海滩南端的一个叫“渔夫岛”的小岛——那是个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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