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飞翔》第74章


那还是没用。我不禁想,我也有部分责任。毕竟,首先是我雇了他。我的直觉怎么会错到这种地步?我真无法相信,我居然信任一个如此背叛我的人。为什么?我到底做了些什么?
这种事你只有在电影里才会看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会这样?现实生活中真会发生这样的事吗?我一直待他不薄。我做了什么让他做出这样的事?
第二十三章 绝妙的安排
在我一生中睡眠一直不成问题。绑架的威胁开始出现时,情况就变了。现在不论是室内还是室外的一点点声音都能吵醒我。我只是躺在床上,头嗡嗡直响,心怦怦直跳。现在我和大卫无论想去哪儿,如果那意味着要和我们不相识的人同乘一辆车的话,我们都不会去。说到布鲁克林,我满怀恐惧地注视着他,好像每一刻我都有可能失去他。我知道我该享受与他在一起的每一秒钟。可当你被恐惧所困扰,你还能有什么享受呢?惟一的解脱方式是全身心地投人工作。
当大卫随英格兰队在法国征战2000年欧锦赛时,我开始了一个新的工作计划。5月初,一个叫尼克·拉斐尔的人与“辣妹”办公室的南希·菲利普斯有些接触。他是伦敦“阿利斯塔”唱片公司的歌手选拔与签约人。他想知道我是否有兴趣与戴恩·波尔合录一首歌,他是前“超凡四帅”合唱团成员,这是继今年早些时候他的第一首畅销单曲《烦扰》之后的又一首单曲。
南希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我的歌手选拔与签约人,保罗·麦克唐纳,他和维京公司的每个人都认为这个主意不错。我也这么认为。因为我确实有个问题:其他“辣妹”要么已经出了专辑,要么正要出,而我才刚刚开始做。然而如果我不尽早拿点东西出来,到我的专辑完成的时候,公众会问:维多利亚,是谁?但如果专辑一年以后才能上市,那么发行里面的一首单曲就没有意义。我知道我想做些什么,也许这就是了。
我从托斯卡纳回来后,南希把那首曲子的复制带给我送了过来——它并不十全十美,但可以修改呀,而且我非常喜欢,歌名叫《心神迷乱》。这首歌让我如此兴奋的地方在于,作为我的原唱单曲,它与“辣妹”唱过的任何一首歌都不同,和其他任何一个“辣妹”单飞后唱过的歌曲也不同。这是一首舞曲,不是流行歌曲。
舞曲是俱乐部里的音乐,不是流行音乐排行榜上的音乐,或者说以前不是,只到最近才有一两首舞曲游离出了舞曲排行榜,进入了主流流行音乐。《烦扰》就是其中一首。
舞曲早在80年代末就出现了,但只是近几年才在俱乐部外面听到它。舞曲是通过电子合成录制而成,制作起来很快,风格一直在变。我14岁时才在托特汉姆“里兹”旅馆第一次进俱乐部。那时多是电子合成舞曲,没有演唱。然后有了流行舞曲,鼓和低音和弦;再后来从美国传人了汽车库音乐,添加了歌词,带有更多的爵士灵歌的感觉。戴恩和“真步者”(英国乐队)做的就是英国的汽车库音乐。
传统的舞曲以四步为基调,就是说有四个基本鼓点。英国的汽车库音乐在低音和弦部只有两个主要鼓点——更像两步舞曲(真步者:一个文字游戏,实则是“两步”的意思)。
这使它听起来有点被切分的感觉,更给人一种跳跃感,可以这么说,它有点像早期的“甲壳虫”乐队的音乐,只是“甲壳虫”乐队使用真正的乐器。或者像我爸爸说的,这种音乐比较轻灵,而四步舞曲则没有这个特点。这正是跟着两步舞曲跳舞更有趣的地方。正因为这个,2000年夏天人人都说英国的汽车库音乐将成为“继英国流行音乐全盛期之后英国音乐最大的出口产品”。
是的,我认为样本唱片中有些部分可以作些改进,旋律上倒没什么,但是歌词有点重复。但那正是我一直都非常擅长的方面:我知道有些东西什么时候不太行,而且能找到答案。
然而我说,在我同意做任何事之前,我得和乐队的所有人见见面。六个月前我在“黑人原创音乐奖”颁奖典礼上见过戴恩,我很喜欢他。
那是在我和麦克西·普利斯特(活跃于90年代的流行歌手)颁了一个奖之后,我回到观众席大卫的身边。大卫当时的观点是男孩乐队是些十足的蠢蛋,认为他们只是些巧克力,甜得可以吃。但当戴恩真的走过来,并且说他和他爸爸都是曼联队的大球迷,要是他不过来打声招呼,他爸爸将永远不会原谅他的时候,大卫的观点有了点变化。显然戴恩是个非常聪明的家伙,一点儿也不蠢。我一直认为“超凡四帅”很棒,为英国的节奏蓝调音乐做了许多贡献。但那只是五分钟的闲聊,而我主要是听戴恩和大卫谈足球。录制歌曲比较容易,到了这个阶段只需在录音棚里呆上几个小时就行了。接下来几个星期的宣传会让你筋疲力尽。如果我们的宣传不成功,它就产生不了什么影响。
那天,当我走进“圆形机车库”工作室时,我很紧张。我也许看上去并不紧张:流行歌星、太阳镜、专职司机驾车送到门口。但流行音乐与汽车库音乐有很大差别。可以这么说,流行音乐才是我的工作,而汽车库音乐是跳舞的乐曲。
当我告诉露易丝我要去见“真步者”乐队时,她兴奋得发狂。
哦,老天,她说,你最好换件不同的衣服。然而这一点也不能缓解我的紧张情绪。
“真步者”有两名音乐主持人兼制作人安迪和约翰尼。
他们看上去酷极了,但实际上是两个非常温和的家伙,他们从来不会忘记妈妈的生日。安迪·利桑觉非常胖,没有头发;约翰尼·李思讷斯又高又瘦,一头漂白的参差不齐的头发,戴着耳环,还有些文身——他们称他为皮包骨摇滚乐手。他们俩没有丝毫相似之处,然而又确实具有互补性。安迪很安详,不管做什么事总要考虑周详;约翰尼极其兴奋,总在说,对,对,对,我们要做这个,我们要做那个,好像他总是充满激情。
你一旦了解了他们,他们绝对是可爱的小狗。第一个下午,2000年5月,我的心情十分紧张。一个“辣妹”去面对一屋子酷酷的音乐主持人一类的家伙。
这种场合,我到底穿什么好呢?我可不想露着两个乳房、以一副流行明星的模样出现。因此最后我穿上了很随意的衣服,一条大而宽松的蓝色牛仔裤,一件短短的紧身T恤,立领粗斜纹棉布夹克,蓝色纽约扬基帽,还有林地鞋。但是我仍然带着“高贵辣妹”的路易—威顿帆布背包,希望能有好运。
我推开门,走进去,一边轻快地说着“嗨,大家好!”,一边环顾四周,发现我是惟一的女性;这间屋子充满烟雾和男人。尽管我知道他们只是坐在里面,努力显得很酷,不为所动,因为“辣妹”要进来,不过那阵势可真有点吓人。就这样他们都坐在那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除了戴恩。他走来走去,在炫耀他的唱功——他的声线非常好。
和安迪、约翰尼、戴恩在一起的还有其他工作人员:斯普尼,是“梦幻组合”中杰出的音乐主持人;尼克·拉斐尔,戴恩的歌手选拔与签约人,他很瘦弱,给人的感觉是,只要你撞他一下,他就会倒在地上。但他精力充沛,仿佛一颗出膛的子弹。接下来的几个月,我真正了解了他,他简直棒极了:工作态度和我一样;总是在打电话;一旦想做什么,他就要立刻做好,一分钟都不想等。有抱负,非常容易兴奋。他确实能提出一些构想并且让它们实现。对这首歌他和我、戴恩确实有着同样的梦想。
总而言之,我说了对这首歌的看法还有我想做的改动,如果由我来决定的话。戴恩和我坐下来,重新考虑了一下歌词和部分旋律。那真是太酷了。一切都进行得轻松而自然。
我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就说,好了,进录音室,开工。我还没做出决定,但是我接着就想,知道我想什么吗?我还是进去,唱一下,如果我不喜欢就放弃。事实上,对我来说,这是一首很难唱的歌,因为它不在我的音域,而且我以前从未做过这样的尝试。
录完音以后,我走出来,和那些小伙子们喝了一杯。我仍然感到非常害羞、拘谨,但我能听到每个人都很兴奋。我告诉他们我还没有下定决心。但现在想来,其实当时我已做了决定。我还记得当时看到了戴恩的眼睛,当时他穿着肥大的裤子,松松的外衣,戴着一顶变了形的帽子,在房间里转悠。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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