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彩六号》第178章


“有点耐心,提姆。”六号回答道。
努南半跪在潮湿的土地上,而他的笔记型电脑则搁在一截倒下来的树干上;电池应该可以撑上五个小时,而他背包里还有两颗备用电池。
皮尔斯和罗斯理负责打头阵,深入丛林有半公里。这种任务对他们两个人来说并不是第一次了;麦克·皮尔斯曾在秘鲁出过两次任务,而罗斯理则分别到过非洲三次。不过对于环境的熟悉并不代表就会感觉舒适,现在这两个人就必须同时担心地上的蛇和朝他们而来的武装人员,而且可以确定的是,这林子到处都是会咬他们的生物或是恨不得把他们生吞活剥的人。温度正在上升,汗水滴过脸上的油彩。十分钟后,他们找到了一处绝佳的目击点,那是一棵大树,旁边倒卧著一棵因火烧而枯死的树。
“他们有无线电。”努南说道,“要把它们作废掉吗?”他已经让干扰器在一旁待命。
克拉克摇了头:“还不要,我们先听听他们在做什么。”
“知道了。”联邦调查局干员拨动了无线电扫描仪,同时接上扩音器。
“这地方真是壮观。”一个声音说道,“老兄,你看那些树。”
“哇,真是高大,对吧?”
“这是什么树?”第三个声音说道。
“这是那种人家可以躲在里面,然后射你屁股一枪的树!”另一个较严肃的声音传来,“基尔格,麦克林,再往北移动半哩,找个地方,然后坐在那里不要动。”
“好啦,好啦,比尔。”第三个声音说道。
“给我听著,各位。”那个名叫比尔的声音说,“别玩那些无线电。我呼叫你们时再向我报告,或者看到什么重要东西才用无线电通知我。不然就给我闭嘴!”
“是。”
“好啦。”
“你说了算,比尔。”
“知道了。”
“我连个鸟都没看到。”第五个声音说道。
“那就找个地方坐著!”另一个较和善的声音说道。
“他们是两人一组,大部份人都靠在一起移动。”努南紧盯著萤幕说道,“有一组正朝著麦克和罗斯理的方向走去。”
克拉克也看著萤幕。“皮尔斯和罗斯理,这里是指挥官。你们有两个目标物正从南方接近,距离约二五0公尺。”
“知道了,指挥官,皮尔斯回答。”
皮尔斯士官站定位置往南看,然后作九十度的扫视。六尺外的罗斯理也正做著同样的事;他们两人的心情原本都很放松,但随著敌人的接近就开始紧张了起来。
约翰·基尔格医生了解森林,也知道如何打猎。他小心地缓缓移动,每一步都轻轻踩下以避免制造声响,然后举目四望,寻找敌人的身影。他想这些人要来抓我们,所以他和麦克林应该先找个良好的射击点,就像猎麋鹿一样躲在阴影里,把自己隐藏起来,等猎物出现。
他估计,大概再走个一百码就会是好位置了。
三百公尺外,克拉克利用电脑萤幕和无线电指挥他的部下移动位置;这种新设备的功能真是令人大开眼界,就像雷达一样,它可以让你提早看见对方,绝对是每位士兵梦寐以求的好东西。
“开始了。”努南小声说道,就好像高尔夫球赛的评论员轻敲著萤幕。
“皮尔斯和罗斯理,这里是指挥官,东南方有两个目标正向你们接近,大约在两百公尺外。”
“知道了,指挥官,我们可以应战吗?”皮尔斯问道。
“可以。”克拉克回答道,“虹彩,这里是六号,自由使用武器,重复一遍,现在自由使用武器。”
“知道了,我可以自由使用武器。”皮尔斯确认道。
“等他们两人靠近再说。”皮尔斯低声说道。
“没问题。”罗斯理士官同意。这两人盯著南方,睁大了眼,竖直了耳,准备给敌人一个惊喜。
这不坏嘛,基尔格想道,他曾在更糟更吵的乡野里打过猎。这里没有松树的针叶制造出会让猎物在半哩外就听到的沙沙声,而且有很多阴影,少有阳光直射;如果没有虫子,他会觉得更舒服,他心想,下次再来一定要带著驱虫剂。医生慢慢地移动;前方有一丛灌木,他用手拨开,以免制造出噪音。
麦克林觉得骑在马背上要比在这里走舒服多了;他尽其所能地模仿基尔格前进的样子,不过要保持安静又不脱队实在是很难两全其美。他跨过了一根突起的树根,结果摔倒在地,制造出不小的噪音,然后他就边骂边站起身来。
“早安!”罗斯理对自己轻声说道,刚才的那阵噪音似乎激起了一道光芒。不管怎样,罗斯理士官现在看见有个人影隐身在阴影中,大约是在一百五十公尺外。“麦克?”他轻声道,指了指他发现的目标。
“好的,罗斯理。”皮尔斯回应道,“等他们再靠近一点。”
“是。”
这两人端起了MP—十,不过目标离他们还是有点远。
基尔格心想,这里应该会有比昆虫大的东西吧,不过他什么都听不见。这座丛林照理说应该会有豹的存在;这种大型猫科动物的皮毛可以做成不错的地毯,而七点六二公釐的北约标准弹头应该不会破坏它的完整;或许它们是夜猎者吧。那水豚(编注:Capybara,南美洲产的一种大而无尾的小老鼠)呢?这世界上最大的老鼠——它们应该是在白天出没的吧?这里有太多东西要看,足以让他眼花撩乱,一时还真难以适应。好吧,或许他该找个地方坐定,让眼睛适应光与暗的模式,找出不属于此地的东西。那里有个好地方,他心想,一棵倒了的树和一棵耸立的树……
“再过来一点吧,甜心。”皮尔斯喃喃自语道。他想,一百码的距离应该就够近了。他得把枪瞄得高一点,对准目标的脸,这样子弹的自然下坠才会刚好让弹著点落在胸部。最好是能来个致命一击,但这样的距离有点远,他希望能更有把握再出手。
基尔格吹了口哨并向麦克林挥手,然后指向前方。科克点头表示同意。他对这份工作的最初热情已经逐渐消退;这座丛林并不像他所想像的那样,即使里面藏著一群想攻击他的人也没使它变得更吸引人。奇怪的是,他发觉自己开始想念纽约的单身酒吧——昏黄的灯光和嘈杂的音乐……还有他在那里找的女人。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事实在是太不幸了,真的,毕竟她们也是人;而且最糟的是,她们的死还一点意义都没有。如果“计画”顺利推动,那她们的牺牲或许还有价值,但是……但是现在这不过是个失败的计画,而他则在这座该死的丛林里,抱著一把上膛的枪,试图找到那些想杀他们的人……
“罗斯理,看到你的目标了吗?”
“是的!”
“好,动手!”皮尔斯以鋀促的声音说道;他握紧了手中的MP—十,对准目标轻轻扣下扳机。结果是三声轻柔的噗—噗—噗,接著就是三发子弹命中目标。他看见那个人嘴巴张开,然后倒了下去。他的左方也传来了相同的声响;之后皮尔斯便枪口朝上,离开射击点往前跑,而罗斯理则紧跟在后。
基尔格根本来不及思考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感觉到胸口的撞击力道;现在他望著树端蓝白相间的天空,想要说些什么,但是呼吸不太顺畅;侧头望夫,旁边竟空无一人。科克呢?
他不知道,不过却发觉自己已无法移动身体——他被击中了?疼痛的感觉像是飘浮在远方,他低头只见胸前血淋淋的一片————那个穿著迷彩装的人是谁?他的脸还涂著绿褐色的颜料?
你又是谁?皮尔斯士官想道。他的三发子弹散布在对方的胸口,不过没有击中心脏,只是撕裂了上肺部和主动脉,对方的眼睛仍旧张大著,努力地想把焦距紧在他的脸上。
“你来错地方了,兄弟。”皮尔斯温和地说道。生命的光采已逐渐从对方的眼中散去,他弯下腰拾起对方的武器,并注意到这是把好枪。他把枪挂在肩上,而在他左边的罗斯理也拿了把和他一样的枪,并用手比了一个在喉咙上一横的动作;看来他的目标也一样血溅当场了。
“喂,你看,谁被杀了都看得出来。”努南说道。只要心脏停了,DKL仪所追踪的讯号就会跟著消失。真是酷啊,提姆想道。
“皮尔斯和罗斯理,这里是指挥官,我们知道你们已经干掉了两个目标。”
“正确。”皮尔斯回答,“还有任何人向我们靠近吗?”
“皮尔斯?”努南回膺道,“在你目前位置往南约两百公尺的地方有两个目标。这一组目标目前还在缓慢地向东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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