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巴》第36章


我真的被呛到了,咳嗽了几下,拿起餐巾纸擦擦嘴,然后咧开嘴笑了起来:我没听错吧?南蕙这样的人也有喜欢的人?开玩笑么?
马超麟没回应。
我又咳嗽了几下,继续道:还有你,你居然会关心这种问题,就为了这个还花钱请我吃这顿饭?真搞不懂你。尾巴和剪刀现在都没了,再过一个多月你自己都高考了,马超麟,你还关心这个干吗呢?你就真的变态到这个地步了么?嗯?
他气定神闲地听我把这么直白的话讲完,沉默了一会儿,又抿了口茶,才讲:既然你我都是跟这个学校快没瓜葛的人了,那我就告诉你一个故事吧。
我又夹了一筷子菜,朝他抬抬手,做出一副你爱说不说我自管白吃饭的样子。
马超麟:以前有个初中小男生,暗恋他们学校的一个女生,犹豫了很久很久,就写了一封短信,你也可以看作是情书,就托了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交给她,因为那个时候他很小,很害羞,家教也很严,把信交给那人之后就逃到厕所去了。结果呢,没想到他那个同学是个坏种,把那封信在教室里当众朗读……
说到这里他的嘴角有些小抽搐,就停止了讲述,继续喝茶。
我嚼着牛肉,看看他:没了?
马超麟脸色苍白:没了。
我点点头,装傻:那个朗读情书的浑蛋就是你?
他坦然地笑:我是那个写信的人,那个本该拿到信的人,就是南蕙。
那块牛肉真老,我嚼了一会儿就把它吐了,擦擦嘴:你们两个人都很出乎我的意料,龙老师一定不知道这些事情的吧?
马超麟摇摇头,然后转回正题:这几年,我们一起念了初中和高中,一起进了尾巴和剪刀小组,可我从来没有放下来过那些,那些东西……她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可就是不跟我说话。我一直有种感觉,她其实也和我一样,有喜欢的人,但我一直没能查出来,你也知道的,她很聪明,又清楚我们的办法,我只能大概圈定了五六个人的范围,推敲了又排除,排除了又推敲……我知道你肯定不是,但你和她接触比较多——而且她走之前,我特意去看她,问起这件事,她却说,你林博恪知道她喜欢的是谁……
我本来还想装傻到底,听到这里一头雾水。南蕙显然是很讨厌马超麟的,但她为什么要这么说呢?难道想让我讲出她和陈琛的事情?这说不通啊……
马超麟从未如此恳切地看着我:我没有骗你,她还说,如果你不相信,就说一个关键词“数学方格本”,你就信了。
数学方格本是南蕙走前亲手交给我的,说明南蕙的的确确跟马超麟说过这番话,可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机械地嚼着嘴里的食物,看着饭馆收银台后面的柜子上摆放着的很多酒类,忽然心生一计,不由得佩服南蕙的料事如神。我立刻叫来了店里的营业员:来瓶红星二锅头,要那种小瓶的。
白酒很快就拿来了,还有两个小口杯。马超麟对服务员说一个杯子就够了,我却抬手阻止说都要都要。然后将两个杯子灌满了酒,将其中一个拿到他的面前。
我:喝了这杯酒,我就给你那个名字。
马超麟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当初我就利用过这个弱点让他进了医院。据说,马超麟喝酒之后,浑身会肿得像个柿子。
我不能喝酒。
知道,但你不想要那个名字了么?
他看看我,我看看他。
马超麟眼睛闭了一小会儿又很快睁开,咬紧牙关,捏住那个小杯子,仰头,那些对他来说宛如生化武器的酒精全都下去了。
有魄力的孩子。
我却没有像他那样拿起酒杯,而是拿起了书包,讲:原来你这样的人,也有过爱情呵。
言罢,头也不回地走人。
马超麟在我看来已经够恶心的了,他过敏的惨状我更不想看了。
4
翌日,第一人民医院。
班磊的母亲对学校近期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其实就算知道了也无法联系起来。他们全家一直沉浸在哀痛的氛围里,对于儿子之外的世界已经毫无兴趣。医生说植物人还是有清醒过来的可能,只要不放弃希望,同时多和他说说话,也许就会出现奇迹。
因为这个缘故,当我表明了自己班磊初中好友的身份之后,她母亲毫无猜疑地表现出了欣慰,并且允许我以后每个周末都过来一次,和他单独“聊”上半个小时。
躺在病床上沉睡的班磊的确像一株植物那般安静而无害。至少这一刻,他的生活当中不会再有那个忠贞程度大打折扣的水手服,不会再有跟着他回家的尾巴,不会再有欺瞒和背叛,只剩下单纯对奇迹的渴望。
而我,他昔日的伙伴和对手,现在心平气和地坐在他的旁边,已经不再是一名尾巴,更不是原来那所学校的学生。
我只想每个周末来看看眼前的班磊,跟他说说话,为他读几页小说,便已知足了。想到这里,我从书包里拿出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书的扉页上用透明胶粘着我学农前剪下来的那一缕头发,乍一看有些可怖,背后却意义非凡。
这是一本老想送给夏朵,却始终没有送出去的书。
不知道远在香港的她现在怎么样了,会偶尔想起自己暗恋了很久的那个男生么?或者,会想起那个曾经告发过她的叛徒么?
一切成谜。
记得和夏朵告别那天,我从她口中得知了班磊跟水手服复合的消息,过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平常的神智。夏朵见我表情古怪,不想和我再多说,正要转身上楼,我急忙叫住她:为了弥补我的过错,如果你最后有什么话要对班磊说,我可以转达。
她明显犹豫了一下。从眼神里我读到她的确有话要说,但鉴于我曾经告发过她,所以显得不是特别信任。
我知道此刻说什么也没用,只是坦然地看着她,让她自己来决定。
夏朵最后还是开口了:被他拒绝之后我有一次喝醉了,就打电话给他,他一直很好心地劝我,然后说,他这辈子有个最好的朋友,是初中时认识的,现在也和他在一所高中,可惜那个人暂时去了个很远的地方。他说哪天那小子要是回来了,一定把他介绍给我——我当时喝醉了,火很大,就挂了电话再也没有联系过他,现在想想,呵呵……你可以代我去谢谢班磊,就说,就说他的好意我心领了。
言罢,女孩低下头,转身走了。
这就是我注视夏朵的最后一眼,和龙虾一样,也是背影。
当我离开的时候,原本站着的地方多了一只空着的塑料瓶,正是我一直拿来装白开水的那一个。
我停止回忆,看看班磊沉睡的脸,嘴角绽出苦味的笑意。
原来,你小子最初是这么打算的呵……你的好兄弟现在回来了,你也早点回来吧。
班磊没有回答。
好吧,我们继续来读小说。
我又自言自语了一句,把书翻到上次结束的地方,轻缓地开始念起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大结局 焚烧的真相
1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一百四十周年校庆,无比自豪,无比荣耀。
学校在今年校庆之前一定广发请帖,所以这一天学校停课,校园里游人如织,好不热闹,从七八十岁走路颤颤巍巍的高龄校友到十八岁刚刚高中毕业的大学生,甚至据说还有躺在病榻上的百岁华侨让孙子孙女代替自己回国前来重游故地的。
而看着操场上一群群年纪足以做你爹妈的中年男女在那里拍照怀旧,真是滋味怪怪的。
和那些满面笑容或者感慨万分的校友不同,我一个人慢慢地走在学校里,没有人注意到我,也没有谁认得出我。因为今天来的人里,像我这样三十岁上下的却不多。可能因为今天不是周末,而这个年龄段的人大多在奋力打拼事业吧?
而且,和我一样年龄的校友,之前应该多多少少都回来过一两次的,不像我,是高二那年转学之后第一次回到这里。
这个地方,我可以坦然地称之为母校么?
真难。
东教学楼看上去还是那么陈旧,但和已经流失的岁月相比,和我们相比,它此刻又显得年轻了。在三楼的某个房间门口,挂着“储藏室”的牌子,门把上挂着环形锁,看来很久没用了。
多少年前,它还被叫作“地理兴趣小组活动室”。
多少年前,它的门背后藏匿着很多人的秘密和心机。
多少年前,它曾被一个叫林博恪的男生锁过一次。
正要伸出手去抚摸一下看似冰冷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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