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奥·萨马兰奇》第26章


自指定设置的。
有一次某人到国际奥委会办事,结果从机场出来后就迷了路。好不容易找到了洛桑路,又费了不少口舌打听才找到了国际奥委会。萨马兰奇听说此事后,第二天便给洛桑市长打电话,请求派一辆警车来。萨马兰奇同警察一起乘这辆警车来到日内瓦,然后再从克万特兰机场驶回维迪堡。途中萨马兰奇把每个需要设置路标的路口都在地图上做了标记,并且实地确定了每个路口设置路标的具体位置。从此,顺这条路来访的旅游者就可以沿着画有五环标志和国际奥委会字样的路标,一路抵达维迪堡总部。再不会有人迷路了。
每天上午9点,萨马兰奇来到办公室,他先阅读秘书为他准备好的有关世界各方面情况的简报,然后就开始一天的工作。他通常在上午10:30工作会议召开前有规律地安排会见来自世界各国的政府要员,每天与他会见的政府官员不少于8个,所以每次会见的时间都很短,绝不会超过15分钟。如果中午没有宴请应酬,就在总部的快餐厅吃饭。国际奥委会成员在此用餐每顿只需五个瑞士法郎。午饭后,萨马兰奇继续工作。晚饭在饭店的房间里吃。然后看会儿电视,读点书,便休息了。
萨马兰奇每天大约工作13个小时。虽然很繁忙,但他的精神却总是那么饱满。因为他从工作中得到了享受,得到了快乐,体味到了生命的意义。
正如他的私人秘书安妮·英乔丝伯所说的那样,“我从来没有见他发火,甚至连突然变脸都没有。有时太累了,稍有点不愉快,但很快就会过去。他是非常直率的人,很容易合作。他几乎不拒绝任何一个邀请或提问。他说过,“我的时间是他们的,只要是为了体育,我愿意每天这样忙碌下去。”
萨马兰奇不仅“忙”在洛桑,人们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都可以见到他那匆匆而过的身影。他就任主席时,国际奥委会拥有140个成员国,为真正了解每个成员国体育运动的发展状况,他定下了在任内遍访所有成员国的计划。最初两年,他会见了美国总统里根、教皇保罗二世、联合国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等重要人物。出席了所有国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如世界杯、洲际运动会、世界锦标赛等。随后他不停地出访世界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加勒比、非洲、中东这样一些在国际体育上较易被忽视的地区。
有人曾经给他作过统计,当选国际奥委会主席最初几年时间里,由于工作过于繁忙,萨马兰奇常常一天仅睡5个小时,他曾在6天中访问了5个拉美国家,参加了20次会议,发表20次演讲,听取100多人的发言,总行程达24135公里。
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16年以来,萨马兰奇的足迹遍及5大洲19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争取历届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协调地区性及国家性体育组织的关系、推动落后地区体育运动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赢得了全球性的广泛尊敬和爱戴。他曾先后被加拿大、匈牙利、西班牙、日本等国的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1982年,他荣获美国体育学院奖。1985年,北京亚运会期间,萨马兰奇获“北京大学名誉教授”称号。
萨马兰奇是继顾拜旦之后唯一常驻总部的国际奥委会主席。不过,他的住处并不在总部大楼里。如果那样,就需要有一批服务人员,会增加国际奥委会的开支。他住在洛桑皇宫饭店的310房间。这样只需要一名司机和一个服务员就够了。
洛桑皇宫饭店310房间是个三居套间,房间里有餐室、电传、传真、大电视、录相机,应有尽有。墙上同样挂满了各种纪念品,有洛桑市政府颁发的荣誉市民金质证章、各种勋章,著名政治家和体育人士的亲笔信,世界各国印有他头像的杂志封面等。中间的房间里摆着一台放像机,还有许多从巴塞罗那送来的足球、拳击、网球比赛或圆桌会议、新闻、电影的录像带。右边是萨马兰奇的房间。左边的房间平时用以会客或吃晚饭。
萨马兰奇已经在这个饭店住了10年。双方已经达成了默契。如果萨马兰奇出差在外,饭店依然保留他的房间,不过不收房租。尽管萨马兰奇每年有半年时间在外,饭店少收入了半年的房租,但萨马兰奇也为饭店带来了充足的客源和可观的收益。许多人听说萨马兰奇在此有房间,也纷纷前来投宿。有不少人也因此产生了一种自己就是国际奥委会主席的感觉,尽管真正的国际奥委会主席只有一个。
到国际奥委会办事的人必经此地,也就在此留宿,其中不乏达官贵人。萨马兰奇也常在此饭店举行宴会或招待会。后来皇宫饭店干脆在门口挂起了五环旗,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国际奥委会总部又搬到了这里。
萨马兰奇在刚刚上任的短短几年时间里,就缔造了一个几乎可以与纽约联合国媲美的“体育联合国”。在这个“联合国”的中枢,萨马兰奇和他的同仁们运筹帷幄,共同规划着世界体育发展的崭新格局。
第9章 改革
·职业与业余
·节流与开源
·电视转播权
·与阿维兰热的冲突
·《奥林匹克计划》
1980年曾同萨马兰奇一起竞选国际奥委会主席的新西兰人塞西尔·兰斯洛特·克罗斯去世前曾说过这样一句话:
“萨马兰奇继承的是一个19世纪的国际奥委会,而他留下的将是一个21世纪的国际奥委会。”
的确,萨马兰奇继任国际奥委会主席时,奥运会正处于低潮时期,有些做法和规定已经不适合当时形势的发展。正是他面对现实,锐意改革,一举解决了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从而使奥林匹克运动发生了喜人的变化。
萨马兰奇首先从职业与业余这个多年来悬而未决的问题上入手。
这个问题今天看来十分简单,但当年它却是个遗存多年又极其敏感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涉及奥林匹克运动原则的问题。
何谓职业与业余、它们之间的区别何在?简单说就是一句话,业余运动员另有生计,不因为参加体育比赛而获得任何报酬或奖励。职业运动员则以参加比赛为生,取胜后会获得丰厚的物质奖励。1947年通过的《斯德哥尔摩规定》下的定义是:“业余运动员是指那些仅仅为了欢乐,为了获益于身心和社会而参加竞技运动的人。对他们来说,运动不过是一种娱乐,而不涉及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物质收益。”
古代林匹克竞技会就十分强调业余原则,获胜者的奖励只限于圣橄榄枝做的花环、棕榈枝及其它精神鼓励。顾拜旦对此十分赞赏,并把这项原则引进了《奥林匹克宪章》。他还不断提醒后人,古代奥林匹克竞技会的解体,竞技者职业化是重要原因之一。
古代奥运会的参加者参赛前必须在一份事先准备好的誓词上签名。誓词是:“我,签名者,以我的名义宣布,是符合奥林匹克关于业余主义规定的业余选手。”
萨马兰奇以前的6任国际奥委会主席都很强调奥林匹克运动的业余原则。就连思想开放的布伦戴奇也一直坚持业余原则。他在1969年华沙国际奥委会第68次会议的发言中指出:
“奥林匹克运动远不止是一种四年一度的体育盛典。它是教育和生活本身的哲理,是人类智力、生理和道德全面发展的表现。而人类的全面发展也应该充分体现出业余精神。”
传记作家汉斯·克莱因也写道:
“布伦戴奇并没有把体育当成自身的目的,而是把它当作业余体育爱好者们为了完成生活中其它更重要的任务而进行准备的一个手段。”
布伦戴奇拒绝对这一原则进行任何微小的改革,他把所有与商业有关的东西都拒之门外达20年之久。在他离任之际,仍然坚持说:
“时代已经发生了变化,而且将继续发生变化。但是,奥林匹克的理想应该永远一成不变。”
布伦戴奇的话似乎不无道理,但是理想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的。完全脱离了实际的所谓理想不仅不可能实现,而且它本身已经不能被称为理想了,只能被称为空想。
事实上,绝对业余的选手从来就不存在。相传在古希腊,获得荣誉的竞技者们也还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得到了一定的物质奖励。
有关业余和职业争议最著名的冤案是“索普事件”。在1912年的瑞典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非凡的美国运动天才索普,以绝对优势夺得男子五项、十项全能两枚金牌,成为这届奥运会的头号新闻人物。但半年后,美国种族主义分子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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