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奇书全集》第142章


大畜时也。无妄灾也。
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
兑见,而巽伏也。
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剥烂也,复反也。
晋昼也,明夷诛也。
井通,而困相遇也。
咸速也,恒久也。
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
大壮则止,□①则退也。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亲寡旅也。
离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大过颠也。□②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③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注:□①=辶+丶+豚□②=女+后□③=炔-火
易经 说卦传
第一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神明而生蓍。
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第二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第三章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第四章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①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第五章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第六章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桡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②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第七章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第八章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第九章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第十章
乾天也,故称父,坤地也,故称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第十一章
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敷、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③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④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⑤、为弓轮。
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
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丁躜。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⑥、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
其于地也,刚卤。为妾、为羊。
注:□①=日+亘□②=火+繁体字的丶汉"去丶氵"□③=上竹下良□④=上马下廾□⑤=车+柔□⑥=上艹下瓜瓜
易经 序卦传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①也。物□①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②;□②者退也。物不可终□②,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③;□③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④;□④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易经 系辞传
系辞上传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系辞下传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系辞上传
第一章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乾以易知,坤以简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