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骨袋》第58章


“试试理查德?奥斯古德,或者乔治·福特曼,”我说,“他们也许能让你和德沃尔或是德沃尔的首席律师搭上线。”
“不管怎样,我都要和那个惠特摩女人谈一下。德沃尔这样的人越老就越是依赖他们身边的顾问,她可能成为让他退出的关键人物,也可能成为我们的绊脚石。她可能会鼓励老头子坚持下去,或许因为她真以为他能赢,或许是为了看好戏。还有,她也可能同老头子结婚。”
“同他结婚?”
“为什么不呢?他可以让她签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我不能在法庭上提这事,就像他的律师不能打听是谁替玛蒂雇的律师一样——这样做会对他有利。”
“约翰,这个女人我见过,都有七十了。”
“但在这场牵涉到一个小女孩的监护权官司里,她是潜在的女性角色,地位在德沃尔老头和那对同性恋夫妇中间,我们得记住这点。”
“好的。”我又朝办公室的门看了一眼,不再是那么期待的目光了。一天里总有一个时点,在这之后不管你是否愿意,你再也做池什么事了,我想我已经过了那个时点,也许晚上……
“我为你找的律师叫罗密欧?贝松奈特。”他顿了一下,“这听上去是个真名吗?”
“他是不是从刘易斯顿来的?”
“是的,你怎么知道?”
“因为在缅因州,特别在刘易斯顿附近,会有人叫这个名字。我是不是得去见他?”我不想去见他。从这儿到刘易斯顿得沿着一条两车道的公路开五十英里,路边参差不齐地挤满了露营者和印第安人帐篷。而我只想去游个泳,打个长长的盹,一个长长的、无梦的盹。
“不用。给他打个电话谈谈。事实上,他只是你的一张安全网——如果对你的提问偏离了七月四日上午的那件事,他就会提出抗议。关于那件事,你只消说实话,说出全部事实,什么都不说,除了事实。明白吗?”
“好的。”
“先跟他谈一下,然后星期五和他在……等等……在这儿呐……”又是翻笔记本的声音,“九点五十分和他在120号公路餐馆碰面。喝咖啡,聊几句,互相认识一下,也许把支票结给他。我会和玛蒂呆在一起,尽可能多了解一些情况。说不定我们还得雇个私家侦探(这里用的是俚语privatedick,dick也有阴茎的意思)。”
“我喜欢你说脏话的样子。”
“嗯哼。我会把账单交给你朋友古德埃克,由他转交你的经纪人,然后你的经纪人再——”
“不,”我说,“告诉古德埃克把它们直接发到这儿。哈罗德的犹太老妈不会喜欢那样。总共得花多少钱?”
“七万五千美元,至少。”他毫不迟疑,也毫无歉意地回答。
“别告诉玛蒂。”
“行。有没有从中等到什么乐趣,迈克?”
“你知道,是有点儿。”我若有所思地答道。
“花了七万五千美元,你该得到乐趣。”我们互相道别后,约翰挂断了电话。
把话筒放回机座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过去五天中所经历的比过去四年中的还多。
这回电话没再响,我直接回到办公室,但我敢肯定这一天再也干不成别的了。我坐到打字机前,敲了几下回车,接着开始在电话响起时自己正写着的那页的页脚标注下一步的提纲。可怜的电话机很少给我事来好消息,但今天是个例外,我想我可以用会心的一笑来结束今天的工作了。我开始工作了,毕竟开始——工作了。我多少有点惊讶自己居然能坐在这里,舒畅地呼吸着空气,心脏在胸腔里平衡地跳动着,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焦躁进入意识的边界。我写道:
接下去:德雷克去了瑞夫德镇。半路停在一个蔬果摊前和摊主说话。老线人,得取个生动有趣的名字。草帽。迪斯尼公司的T恤衫。他们谈到夏克福德岛。
我转了转滚筒,把纸抽出来粘在手稿最上面,然后写下一句给自己的提示:“给泰德?罗森齐夫打电话,查瑞夫德的资料。”罗森齐夫是个退役海军军官,住在德里。我曾雇他为我的几本书作过资料搜集员;一次我让他去了解纸是怎么造出来的,还有一次让他去查某种常见鸟类的迁徙习惯,第三次是搜集有关金字塔内部墓室的建筑结构的一点儿信息。我需要的总是那么“一点儿”信息,从来不是“所有内容”。作为一个作家,我一向信奉着“无需纠缠于事实”的座右铭。亚瑟?海利那种作家的小说我是写不了的——我读起来都觉得困难,更别提写了。我所知道的,只要够我把故事编得绘声绘色就行了。罗西(罗森齐夫的昵称)知道这一点,所以我俩合作一直很愉快。
这次我需要了解一点有关佛罗里达瑞夫德监狱的情况,以及那儿地下的死囚室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还需要搜集一些有关连环杀人犯心理的资料。我猜罗西会高兴接到我的电话……高兴劲不下于我因为终于可以有事找他而感到的快乐。
我拿起刚写好的那八页双行距手稿,一一翻看,仍然诧异于它们的存在。难道秘密就在那台IBM打字机和书信字体球?一定是的。
写出来的东西也同样令人稀奇。在我只字未写的四年中曾有过一些灵感,这方面我倒没有遇到“写作障碍”。其中有一个真的很棒,如果我那里还能写的话,完全可以变成一部小说。在我的大约十二个灵感中,有六个用我的话说“还不错”,也就是说,至少可以写成初步的稿子……谁也说不准,也许哪天晚上它们出人意料地变大、变神奇,就像杰克的更梗(源于同名童话,杰克种下的豆子在一夜间长出参天的藤蔓,杰克沿着它爬到天上。)那样。它们时常那样。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只是灵光一现,在我开车、走路或仅仅是晚上躺在床上等待入睡的时候,流星般划过脑际的一些小小的“假如”。
《红衣人》就曾是那么一个“假如”。一天我看到一个穿浅红色衬衫的男人正在清洗德里一家J?C?彭尼连锁店的橱窗——那是在彭尼百货搬进大卖场以前。一对年轻男女从他的梯子底下穿过……按迷信说,这可会招来坏运气。但是,这对男女没有意识到他们走在哪儿——他们手拉手,沉醉在对方的目光里,像世界上任何一对二十出头的男女那样热恋着。那个男的比较高,我见他通过的时候头顶差点儿绊到清洗工的双脚。如果是那样,整个脚手架可能会倒下来。
五秒钟后,整件事已成历史。写《红衣人》花了五个月时间。可事实上,整部书是在那个“假如”出现的一瞬间完成的。我想象他们撞上了,而不是侥幸穿过,接下来一切就从那里开始。而写作本身不过是把成熟的果子摘到篮里。
眼下我写的题材不属于“迈克真正的好主意”(乔提到这几个字时总要强调一下)的一类,但它也不是一个“假如”型的主意,它也不怎么像我以前的那些哥特式(着生描写怪诞、恐怖和孤寂的小说形式。)悬念小说;如今V?C?安德鲁斯类型的男作家已销声匿迹。但它让人觉得那么实在、如同一件真实存在的东西,而今天早上它冒出来的时候像呼吸一样自然。
安迪?德雷克是基拉戈岛上的一个私人侦探,四十岁,离了婚,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故事开头他住在一所叫“奇…维斯特”的房子里,房子属于一个叫瑞吉娜?怀丁的女人。怀丁太太也有个五岁的女儿。她丈夫是个家财万贯的房产开发商,但安迪?德雷克知道一个她丈夫不知道的秘密:到一九九二年为止,瑞吉娜?泰勒?怀丁一直使用蒂凡妮?泰勒这个名字,是迈阿密的一个高价应召女郎。
这些就是我在电话铃响之前写的。以下是我所知道后面的情节,也就是未来几周内要摘的果子,前提是我那奇迹般恢复的写作能力能保持下去:
凯伦?怀丁三岁时,一天,她和母亲坐在院子里的一个热水浴池里,这时电话铃响了。瑞吉娜本想请院子维护工去接,转念一想还是自己去吧——她们平日里的维护工因为感冒告了假,她不好意思请一个陌生人帮忙。瑞吉娜告诉女儿坐稳,然后跳出浴池去接电话。正在给洋娃娃洗澡的小凯伦抬起一只手想避开妈妈离开浴池时溅起的水花,洋娃娃掉进水里。她弯腰去捡娃娃时,头发被浴池的一个出水口缠住了。(两三年前我读到的一则由类似原因引起死亡的消息激发了这个故事的最初灵感。)
那个维护工,一个劳动公司派来的、穿着卡其布衬衫的小人物,看到了这一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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