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必罗传奇系列之墓攻》第51章


特殊节奏的敲门声。
从第一次见到张三这个人起,他的脸上就总是挂着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此番依然。
他进得门来先环视了一番我破屋里的布局,啧啧的称赞了半天,才于有意无意间转入了正题。
“你在杭州茶坊里突然的失踪,让我的一单生意泡了汤。我本想在那位侍应生身上赚点银子的机会也错过了。”他长吁短叹的说,我看得出他的这份做作,所以并没有顺着他的意思去刨根问底。
明显的,他感到了冷场的气氛,话音一转,直奔主题。
“你一失踪,我就意识到了绑架。对,是绑架。你本人的能力及有所擅长我是知道的,但现在是光子武器时代,你即便武功天下第一,也没有把握能躲得过一粒小小的金属子弹。我说的对吗?”他看了我一眼,见我没有作声,便继续说道:“对于绑架你的人,我做了一番分析,可直觉告诉我,这个人不会是别人,一定就是那个‘杰克’。凭着这种直觉我对杭州市区中所有值得自己怀疑的地方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终于在火车站驶往四川的列车上发现了你们一行的踪迹,列车开拔之后,我就呆在离你们不远的一节车厢里,一直盯着你们的一举一动,直到四川广元。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在广元汽车站里为了一点小事竟把目标给跟丢了。”
他叹了口气,这回像是真的在叹息。
“当你重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已经是三天之后了,你和你的朋友夏陆在一起,而‘杰克’他们,我实在想不出他们是怎样毁在你们手里的。”
对于张三,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难测。”
他的确是一个难以猜测的人,无论是身份,经历,目的,甚至说年龄都显得云山雾罩,但我就冲着他有那个TKPO的标识,还有“猫眼”对我有救命之恩这两点,我还是把被胁持后的诸般经过都对他叙述了一遍。除了我一直隐藏的有关“聚宝盆”的秘密之外,其余的一字不漏。
他在听我的述说时,坐姿不停的变换,尤其是两条腿,变换位置的次数达到了二十一次,这是一个人在思考时下意识的动作,有时候一些不经意间的动作可以暴露一个人内心的世界,据我观察,他的思路非常复杂。
沉默。
我讲完故事后他开始沉默。
热水汀里的水流“叮咚”作响。有人在楼上走来走去。街衢里传出警笛的呼啸声。
我忽然有点心神不宁,想抽烟,却发觉烟已经光掉了。
“给你。”他的声音有些遥远,显得空洞,不可触摸。
递过来的是一盒“骆驼”牌的英国烟卷,我见过他抽这种牌子的香烟已不止一次,一个人的口味和习惯,就像他的胎记和毛发,没有十分特别的原因是很难改变的。
我一般是不吸这种外国烟烟卷的,不太习惯里面散发出来的棕榈味,但现在已经不是适合讲究和挑剔的时候,于是,我点了一支,让烟雾统统填进我的肺里。
“像你这样的吸烟会尼古丁中毒的。”他说。
“只要是吸烟者,早晚有一天都会尼古丁中毒,你也一样。”我反唇而讥。
他不自然的笑笑,对我说:“还有酒吗?我想喝一杯。”
我不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喝酒有时只是为了打发寂寞。我想,张三也不会是那种十分贪酒的人,但一定是心中有了什么需要解开的难题。
在书房壁柜里我藏着两瓶产于1982年的陕西名酒“西风”,近三十年的时光使这种酒闻上去似乎没有了扑鼻的辛辣之气,张三喝了一口,不由的赞道:“茶饮新,酒喝陈,陈年的酒很有生命的味道。”
他此刻的样子又像一位睿智的哲学家。
“有什么感想,说说看。”我对他说。
“我不是说酒,而是说那件事情。”接着我又提醒了一句。
“王国庆是被‘杰克’带走的,而他的兄弟,朋友都死在‘杰克’之手,可与他同族的曹剑平却死在他兄弟曹建华的手里,这个曹家,给人的感觉太诡异。既然‘杰克’已经知道建文帝离开青溪镇莲花山之后一定是去的河南宝应府,而宝应府就是我们设身处地的A市,那么,他肯定已经到达了这个城市。但刚才你说A市并没有昊天寺这个地方,甚至在方志记载上都没有留下它的任何记录,那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昊天寺也许不是一座庙宇,而是一所宅院或者是某个庄园的别称。这种有别称的宅院或庄园一般在历史记载里是很难有所记录的。而且,古代修行者中有一种人叫居士,居士是不落发的出家人,但道行一样可以和寺院里的方丈比肩,这个段栖文的叔父很可能就是一个居士,所以建文帝在留言中才称段栖文的叔父为主持,那么,只要找得到段栖文叔父的只鳞片羽,我们就会知道昊天寺何在了。”
“再者,你所说的那柄大马士革刀和叶玄此人,能不能再给我讲的详细点。”
他提到叶玄,我的目光便暗淡了下来。
叶玄,杀人的叶玄。
第十六章 夜奔
本来这应该是另外一本书里的情节,是修必罗少年时的一段经历,但到此时却是非常有必要的提及,不光是因为张三提出了这个要求,还是因为自己对此一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以下就是这个故事中的故事,为了方便起见,我改用第三人称叙述,不是作秀,只是为了和眼前所进行的章节区分开来。
一九九六年的秋天,修必罗从西安警官学校毕业不久,由于家庭方面的一些原因,他并没有如愿以偿的进入公安系统工作,而是赋闲在家,过着自认为十分无趣的生活。这样,他在一个十分偶然的机缘下和当时的一位邻居有了一段不同寻常的交往。
许多的周末他总是觉得无趣,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人会来到他的家中分担他的孤独。他百无聊赖的呆在西安市北郊的一所老房子里,听北方的雨季在古朴的雕花窗格外漫漶,有时候会由心而生一种莫名的厌恶感,厌恶匆忙的父亲,早逝的母亲,还有那个再也没有回来的舅舅。他甚至觉得自己颓废的像凯鲁亚克笔下的路人,对生活充满了不归属的恐慌,这种感觉深入骨髓。
武术也懒的去练了,练来练去,除了一身的臭汗之外自己还拥有了什么?
父亲不让他到公安局工作的原因至今不甚了了,他曾经和父亲歇斯底里的吵过,还差一点到了父子关系决裂的程度。
其实他从来都没有深入的了解过父亲,许多年后他才知道父亲是多么睿智的一个人,了解他有着别人无法想象的透彻,但在当时,他几乎对父亲绝望。
而母亲的早逝在以前对他来说只是人生里必须迈过的一道坎坷,可到了现在,他甚至认为如果当初母亲没有生下他来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写了《北回归线》的亨利·米勒说的好:人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在母亲的子宫里。他想米勒还是太慈悲,要是换作他,他一定会说: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但有时候他还是能想起母亲,想起他三岁时看到的母亲的模样,很年轻,不算漂亮。
他在警校上学只交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叫刘强。刘强的性格和他迥然不同。
按照他性格中的孤僻和刘强的开朗相对比他们本来是不可能相处到一起的,但奇怪的是,在他们之间却从来没有过不可逾越的性格障碍。也就是说,他们一直关系很好、很融洽。可当他极其需要和这样一朋友倾诉一下心中的郁闷时,刘强却已走了。分配到了地处中原地区的A市,成了一名刑警。这是他心目中的职业,被别人,被他的朋友捷足先登。
他忌妒过,也不止一次的热嘲冷讽过,但都是在一个人独处时进行的。在人前,在所有人的面前,刘强依然是他最值得骄傲的朋友。
这个无人登门的下午,他想了一会儿朋友刘强,又想了一会儿自己的处境,烦躁的情绪使他不能宁心安神,于是他决定出去走走。
这样,他就遇见了那位邻居。
邻居的年纪是一个谜。
除了能看得出他已不再年轻以外,就没有其它的任何特征证实得了他的实际年龄到底应该是多少。
他遇到这位邻居时,邻居正要买菜回家。
可以说是偶然,也可以说是注定,他不经意的和邻居之间一番礼貌性的交谈,使他不由自主的和邻居一起走进了邻居的房间。
其实,他们并没有谈到什么,甚至只是彼此的打了个招呼而已,但邻居一瞬间闪过的如刀的目光,却让他若有所思。于是他们之间就发生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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