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潜规则》第24章


巴洛先生看来,随着各俱乐部球队与电视公司不断签订着越来越多的合作协议,英国足协和英国超级联赛的影响力正在慢慢减退。
在六月份公布的其他一些协议中,还有一项按次付费的转播权协议,对于英超联赛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概念。不过这项协议可能还没有实现,英国有线电视运营商NTL公司曾经有意签署该项协议,但是由于该公司要进行财政重组计划而使该协议的商谈搁浅。英超联赛官主称,目前仍在进行有关这类协议的商讨工作,其中包括每赛季在周日直播四十场比赛的转播权,每支球队的直播场次控制在至少一次、至多六到八次的范围内。上文中提到的周六周日比赛集锦节目交给了ITV公司,因为该公司的报价比BBC公司多出了两千万英镑。其他的合约则分配给了相关俱乐部的内部电视频道,当时他们只能播放一些过去的资料片。但是在将来,在定时播放的前提下,这些内部电视频道将被批准播出他们本队的比赛。俱乐部内部电视频道可能在十年内也不会取消,或者至少在数字电视发展完善以前仍将存在,曼联队的内部频道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事例。不过互联网又是另当别论的一件事情了。每周一的午夜以后,英超联赛的俱乐部可以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播放本队周六、周日和周一的比赛。随着新的通讯技术的发展,英超联赛官方也宣称,如果有需求的话,可以试验性地发放比赛录像的使用权,视频信号可以通过电话线被传送到电视上面。此外,还有更多的计划将要实施。虽然十六亿五千万英镑的收入似乎已经足够多了,但是英超联赛又推出了越洋电视转播权与无线电广播的转播权供商家竞标购买。
目前有一百五十个国家购买了英超联赛的电视转播权,这笔收入每年是三千二百万英镑左右。英国无线电广播的转播权以三种模式进行销售,即国家型、地区型和伦敦本地型。但是这项收入每年只有不到一千万英镑。据专家估计,在未来的赛季中,这两项转播权销售所得的收入将会出现相当可观的增长。
与此同时,在付费数字电视运营商Ondigital公司斥资三亿一千五百万英镑,取得了英国除英超外所有足球联赛以及联赛杯比赛的电视转播权后,英国足球行业通过电视转播取得的收入进一步增加了。这笔交易的金额超过了欧洲冠军杯比赛转播权的交易价格,该项比赛的转播权由Ondigital公司与ITV公司共同购得。通过购买的这些转播权,这两家公司在每个赛季可以转播至少八十八场比赛,其中包括从英国甲级联赛到丙级联赛的所有比赛,此外还有其他按次付费的比赛以及联赛杯的比赛。
非常奇怪的是,当英超联赛与英国足协已经认识到如何在英国的足球比赛中赚钱时,他们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处于落后地位了,并且事实上已经在足球比赛上损失了几百万英镑了。英国足协过去一直仅仅允许一家广播公司转播一项国际赛事,而不允许其他来访参赛的球队本国的公司参与转播。直到在2000年10月英德联合举办的那届世界杯赛上,各国的广播公司才看到了一丝曙光,英国天空广播公司和德国的一家电视台被批准同时进行转播。
有句老话说“财生祸,钱生愁”,这倒真是不假。目前的电视广播公司与足球业就出现了这种情况。根据德勒公司的格里·布恩的统计表明:
“那些媒体与电视转播协议已经陷入了困境,这使得足球行业不得不通过发行长期债券的方法来收回短期债券。但是更荒唐的是,一些新的电视公司又把合作目标瞄准了许多已经陷入困境的足球俱乐部。这些俱乐部能不能维持到得到那笔意外之财的那一天还是个问题,即使得到了电视公司的这笔转播费,这些钱会不会又慢慢地从俱乐部的指缝间流入球星们的腰包里呢?”
“足球联赛与电视和互联网之间的最新协议是否会从根本上改变足球联赛的经济运营现状,还有待我们进一步观察。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其结果取决于俱乐部主席将如何使用那笔数目可观的转播收入。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观察的是,那些钱最终的用途将会是直接流入球员的腰包呢,还是用于建造一些有效的商业基本设施。对于俱乐部来说,目前面临的挑战不是如何赚钱而是如何有效地管理财政。”
“在1998——1999赛季,仅有百分之二十三的足球联赛俱乐部处于盈利状态。电视广播公司与各俱乐部新签署的这些协议,到底是会给那些快要被迫卖掉当家球星的俱乐部减轻负担呢?还是会使更多的联赛俱乐部扭亏为盈?或者这些额外的资金是否仍将被用来购买球星,以争取进入英超联赛或赢得其他什么荣誉呢?”
虽然对足球行业来说,十六亿五千万英镑的电视转播收入似乎已经是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数目了,但是这个数字与欧洲其他国家的还是无法相比,国外的一些顶级俱乐部在这方面的收入更为丰厚。德勤公司的相关报告发现,在过去几年中,欧洲五大国家(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足球俱乐部在电视转播协议方面的商谈几乎都在同步进行。但是彼此的不同之处在于,与英国足球行业这种统一分配的形式相比,欧洲其他国家的许多俱乐部都可以自由独立地商谈各自的电视转播协议,这使它们比英国足球俱乐部得到了更多的转播收入。
俱乐部如果拥有了个体自主权,它就可以把本队的比赛转播权按照自己认为合理的价格进行出售。俱乐部也就没有必要再委曲求全,为整体利益做什么让步了。同时,更重要的是,转播收入也就再不必与其他俱乐部平分了。这种个体自主权最基本的形式就是按次收费体制,即一个公司转播几场比赛就支付几场比赛的转播费。从理论上来讲,比赛转播费应当由参赛双方平均分配。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争议称,比赛转播费大部分应当归主队所有,因为比赛使用的是主队的场地和设备。
对于实力雄厚的俱乐部来说,个体协议和按次收费体制是比较理想的形式,它们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收入。但是对于规模较小的俱乐部来讲,这种形式就不太适合了,因为与曼联队、拉齐奥队、国际米兰队以及巴塞罗那队相比,愿意观看弱小球队的观众实在太少了。
在2000年中期,公布了一项由德国UFA财团进行的调查。该调查得出的结论表明,从欧洲来看,付费电视转播是促进足球比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调查显示,在欧洲有四分之一的球迷是付费电视的用户,而在法国,则有一半以上的球迷通过付费电视来观看球赛。在英国,英国天空广播公司是付费电视服务商中的领军企业,在实力方面,它与法国的Canal Plus电视公司非常相似。在这些公司的服务之下,英国和法国有三分之一的人们通过同轴电缆和卫星转播的付费电视来观看足球比赛。而西班牙则是真正的付费电视王国,在这些付费电视的用户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是足球迷。西班牙绝大多数的人们都曾经花钱去现场看过球赛,而在这些人中又有百分之七十八的人都曾经在付费电视中看过足球比赛。德国UFA财团的调查报告表明,在西班牙有四分之一电视观众声称自己是足球迷,并且他们说,如果可以自由选择播放自己喜爱的比赛的话,他们每周会看五场以上的球赛。
在1999年,英国有关机构曾经做过一项尝试,即允许英国各家足球俱乐部单独商谈签订各自的比赛转播协议,而不必再像现在这样与其他所有俱乐部集体签订协议。目前实行的这种集体协议体制可以让每家俱乐部都赚到一定的转播费,但是如果单独签订协议的话,就不能这样保证了。这次尝试的结果是,导致英国公平贸易局开始呼吁应当限制原来的那种集体性商谈。然而,英国限价法庭却宣布,通过集体安排来商谈协议更符合公共利益。
那些支持新的协议体制的人们申辩说,让实力强大的球队得到更多的收入可以使他们更富竞争力,从而更有可能在最高级别的比赛中获胜。然而反对者却说,如果实施新的协议体制,一些球队可能会失去电视转播收入,因为没有人愿意观看和转播他们的比赛。英国限价法庭则宣称,没有足够证据让它相信,观众要求增加足球比赛转播,因此它也并不认为实行个体协议能够产生任何明显的效果。
这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判决——如果限价法庭批准了那项新的协议体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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