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鸟》第68章


藕苌畹奈幕旁礁校泊虐兹酥辽系挠旁礁校搜侵蕖⒎侵蕖?br /> 在约翰记忆中,他们在中国住的是一座很大的宅子。他没有玩伴,因为黄皮肤的小伙伴都在高高的围墙外面忙碌着,他不能出去,他们不能进来。
后来,约翰随父亲回到美国,回到中部。父亲继续在一家教会里服事。
回顾起童年,又因着长大而意识到童年的不足,约翰愈发失落。作为在教会里成长的孩子,对《圣经》自然是相当的诸熟,可他对上帝却敬而远之。他相信上帝,却不去教会。他说这是以弗所教会的时代。他向他的父亲背着上帝写给以弗所教会的经文:“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你也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约翰以此为由,愈加反叛,与六十年代许多反叛的美国青年一样。
六十年代是美国具有传奇色彩的时代,仿佛一切都脱离了轨道,尤其是性观念。约翰回忆说,当时流行着这样的看法:人人都在性交。约翰离开家乡后去了芝加哥,他与那些嬉皮士一样,生活放达不羁,喝酒、玩女人。
约翰的行为令他的父亲伤透了心。七十年代初,彼得寿终正寝。在这之前,他向上帝忏悔祷告:“我没有尽到责任去传扬主的名,主的爱,我甚至没有把自己的儿子带到主的面前。施怜悯的主啊,求你宽恕我,求你不要让我成为约翰信仰上的障碍,求主引导他重归主怀。”父亲临终前对儿子说:“哟翰,你什么时候可以停止呢?你应该安顿下来,找一个像玛丽那样的姑娘,有一个家。”
约翰娶了玛丽做太太,育有两儿一女,大卫为幼子。然而好景不长,约翰又一次逃离了家庭,逃离了责任。他回到芝加哥,后来又去了犹他州,直到现在。
终于到了那么一天,约翰得了癌症。知道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潜意识中仍根深蒂固的宗教观念成了真正困扰他的问题,对将去的另一个世界的无知,使他对死亡充满了恐惧。
大卫和阿晴在父亲的床边与他谈话。父亲看起来有些疲倦,但仍不住地讲话,讲他的人生,语气平缓而忧伤。
约翰与孩子们的关系并不融洽,彼此不常联络。
“你的母亲是天下最好的女人,我却不知道珍惜。不知道爱她就应该爱她一辈子。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你们恨我吗?”约翰问“你们”而不是“你”,仿佛大卫代表了一家人。
“不,爸爸,从来没有。”
“我知道,我是不可饶恕的。对你们,尤其对你们的母亲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我很内疚,你们会原谅我吗?”
“是的,爸爸。”
“确定吗?儿子。”
“当然是的。爸爸。”
约翰垂下眼皮又追问了一句:“那么上帝呢?上帝会饶恕我吗广”你们知道我最羡慕你们母亲什么吗?她死时那种安详与交托。“父亲又说。
要离开父亲的时候,大卫注视着父亲:“再见了,爸爸,我爱你。”
“再见了,我的孩子,我也爱你们。”父亲也同样深情地注视着他们,这时,父亲拉着阿晴的手,认真地说:“爱他,那就爱他一辈子吧。”
不久,父亲离开了人世。
大卫带着阿晴到父亲生前的老人公寓清理他的遗物。邻居说父亲走前的一个多星期心情好极了,没事还哼哼小曲什么的。大卫在父亲的家里找到了一些注销了的支票。
ALBERTSONS购物收据、一些生活用品,还在父亲的钱包里找到一张母亲与他们兄妹三人惟独少了他自己的“全家福”。不知道父亲珍藏了多久。
大卫望着“全家福”哭了出来:“爸爸走了,爸爸走了。”
阿晴抱住他,陪他一起哭,两人紧紧相拥着,彼此安慰着。
全家人都来参加父亲的追思礼拜,那天细雨加轻风,没有一点生气。牧师慢慢地念着葬礼的条文:“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不至缺乏……正如父亲爱惜他的儿女,上帝也爱惜敬畏他的人……”
大卫表情凝重。
父亲问过:“上帝会饶恕我吗?”现在父亲有了清楚的答案。
一回来,阿晴就到天舒的住所领回她的猫。
阿晴很孝顺那只“深宫怨妇”,外出的日子把猫交给天舒养。天舒一见阿晴就抱怨,猫给她带来了太大的麻烦。每个公寓住户押金是五百块,猫、狗的押金是八百块,这不是“种”族歧视是什么?天舒想,就养几天,交这么多钱不合算,就偷偷地将猫装在书包里带进去。这些日子每次出门,天舒都要先伸个头出去看看公寓经理在不在,跟做贼似的。
这只猫非常娇贵,只吃从阿晴家带来的口粮。眼看要断顿了,天舒就去买价格便宜点的另一牌子的猫粮来补充。猫走过去,嗅了嗅,断然走开。天舒想,不吃,饿死你!再一想,这只猫阿晴花了六千块,死不得,乖乖地又去超市了。
“这哪里是在养动物啊,跟伺候婆婆似的。”
阿晴大笑,抱着她的猫:“来,妈妈抱抱,妈妈带你去找爸爸喽!”
听得天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太肉麻了,谁是它爸啊广阿晴说她要结婚了。
天舒叫了一声:“天啊,你怀孕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和大卫结婚。他是宗教观念很强的人。”接下来,阿晴与天舒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谈话。说完柔婉地看着天舒,等着天舒惯有的一连串的问题。
不知道是惊诧过度,还是实在没有什么可问的,天舒却也只是看着表姐。阿晴被看得害羞起来,微微一笑,满是新娘子的腼腆和少女的纯情。天舒心头一动,这是与阿晴不相称的,她发现这些越是有经历的人,有时越有一种始料不及的腼腆与纯情。
“那你以后就在那个人少动物多的地方呆着?万一你被狼叼走了,我也救不了你。你不会在那儿呆一辈子吧?”
阿晴快活地笑:“先在那里呆着吧。其实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大卫在,那里就是我的家。老公就是家啊!”
阿晴真切地觉得自己老了,这种老更多的是指一种心态上的感受——青春一点一滴地退隐而去。尤其当人失去父母,就更容易感叹自己也老了。因为多年来,父母站在你和坟墓中间,替你进行着生命与死亡的对话,猛然间他或她走了,你只能自己站在坟墓前,那种悲壮触目惊心。
一天早晨,阿晴靠着大卫的肩,感叹地说:“我老了,也累了,想找个肩膀靠靠,你的肩膀能给我靠一辈子吗?”
当天下午,两人就去登了记。一个星期后,阿晴结束了加州所有的事务,包括结束公司的业务,与她英俊的小丈夫去了中部。
阿晴结婚的事着实让周围的人骇了一跳。
杨一说:“我还没缓过劲儿来,她就结婚了。”
唐敏一脸的迷茫:“这阿晴挑来拣去,最后怎么找了个美国的乡下人呢?”
阿晴的小表妹晶晶讲话更是吓人:“表姐和大卫肯定长不了!”
倒是两个与阿晴交往比较久的男友说了相当中肯的话。
最初将阿晴带到美国的富商查理笑笑:“阿晴终于找到她想要的东西了。”
老金说:“阿晴人一点也不坏,她利己而不损人。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是不会坏到哪里去的。因为她不需要坏,就已经得到她想得到的一切。真正的坏女人大都倒是那些不漂亮的。”
随便人们怎么说,阿晴不在乎,她走了,远远地走了,没有回头。
婚礼很小,人数也不多,这与从前阿晴想象中的场面相差甚远。在这之前,她一直认为以她的美貌与男方的财力一定要有一个豪华气派的婚礼。然而现在他们却选择了乡间的小教堂,这种选择有着透彻的故意。婚礼虽小,祝福并没有因此减少。
牧师说:“无论是病弱还是健康,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在愁苦暗淡的日子里,还是在快乐光明的顺境中,你都爱他,照顾他,支持他……”
阿晴回答“是的,我愿意”的时候,她已决定将她的后半生完全交给身边这位青年男子。“爱他,那就爱他一辈子吧。”她永远忘不了约翰说的这一句话。
现在阿晴就生活在农场的小木屋里。经过许多年的摔打和飘荡,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纯洁,都心平气和。她穿着朴素的衣服,提着一大桶的牛奶往一只大罐里倒着。阿晴什么生活都经历过,哪里也都去过,想想,那些都是浮光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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