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第22章


“我想他太过自负了。这么做是为了表达他对警方的蔑视和羞辱吧。就像你说过的,连环杀手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犯罪方式,比如把尸体扔在公共场所什么的。疯子嘛,干的肯定都是疯事儿。”
“老于,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凶手这么做不是因为自负,而是出于绝望。”陈超若有所思地说道。
“什么意思?”
“他也许得了一种绝症。这样的人为了结束自己痛苦,啥事儿都干得出来。算是一种死亡冲动吧。”陈超似乎不想再解释这些了,于是他问道,“你现在打算怎么干?”
“晓红打算装成舞女去卧底。”
“如果你们的判断是正确的,那这么做应该是个好主意。但只差一个星期不一定能查出什么。这取决于她所处的环境。另外,卧底也是有风险的。”
“是啊,我也这么说。可是这小警花有点年轻气盛啊。”
“如果她坚持要去卧底,那就向局里申请,在暗处保护她。随时与她保持联系。”
“我会跟老廖说的。”
“还有,她去卧底的事要严格保密。”
“对局里人也保密吗?”
“对你那些手下不用,但对旁人一定要严格保密。没准儿凶手很有背景呢,”陈超皱了皱眉,“你就拿他昨晚选在外滩抛尸来看,他可能已经听说了让居委会参与巡逻的事儿。外滩这边恰好是此类巡逻覆盖不到的地方。中山路附近多是政府大楼和商业建筑,附近没有什么社区和居委会,而仅靠民警巡逻很难完全覆盖这一带。”
“也许只是巧合呢?”
“也许李书记这次蒙到点子上了,凶手这次选在外滩抛尸,的确会引起一些政治反响。不过我怀疑他的目的更像是在号召人们抵制三陪小姐。当然,他这是一种奇怪的暗示,充满了矛盾。而这些矛盾对我们来说或许是线索,就像精神病患者的症状之于精神分析师一样。正巧,我的文学论文里也采用了类似的手法。”陈超说道。
“是吗!那你的论文肯定挺有意思的。可是,本案的矛盾又在哪儿呢?”
“说来话长,从我的论文开始给你讲起吧,”陈超说道,“我读了不少古典爱情故事。可故事中有些前后矛盾的叙述,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我想到,红旗袍杀人案里的一些东西也是这样。”
“别卖关子,快说快说!”于光明显得很急切,在这方面,他和他那个书卷气十足的上司陈超简直是一副德行。手头这个案子都有三个受害者了,他们的陈大探长居然在这儿谈论起学术问题来了。
“在精神分析实践中,有的患者也许会被他自己都理解不了的问题或者矛盾困扰,而精神分析师需要帮助他们找出潜意识里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所在。我试着分析过本案中的矛盾,特别是红色旗袍的问题。于是,我列了个表。”
“之前我列了个表,这会儿你也列了个表。”于光明笑道。
陈超却自顾自地继续说着:“首先是高档旗袍和死者淫秽姿态之间的矛盾。”
“刚才开会也谈到过这个问题。也许凶犯曾经被穿这种旗袍的女子伤害过,按照老廖的说法,可能还是个风尘女子。”
“那就会引出一个他那种理论解释不了的矛盾了。死者身上旗袍的款式,对于三陪小姐来说实在是太保守、太古老了。按沈文昌老先生的说法,死者身上的旗袍至少是十多年前制作的,款式则是更早时候的。当时可没有色情业,更没有三陪小姐。”陈超说道。
“是啊,那时候是没有啊。”于光明点了点头。
“再看看那旗袍的细节,三陪小姐穿得起那么精致高档的旗袍吗?那可是名贵面料手工精制的。”
“是的,我记得沈先生就是这么说的。”
“再说旗袍的开衩部分。白云帮我做了个试验。”
“哈,她都成你的助手了,”于光明想到佩琴之前说的陈超与白云的事,“啥试验?”
“她对旗袍懂得比我多。她帮我证明了,无论多么暴力地穿旗袍开衩都不可能在无意中被轻易撕破。换句话说,凶手是故意弄坏开衩部分的。死者未遭受性侵犯,身上也没有检出精液痕迹,那为什么凶手要把她们摆成那种样子?其中肯定有原因。”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这么干并不是为了误导我们,而是出于一种只有他自己才理解的动机?”
“估计他自己都不理解。他这么干更像是一种仪式。也许在他看来,只有让死者穿上红旗袍、撕破开衩、不系扣子、光着脚,还要摆出淫秽的姿势,才算完成这个仪式。对他来说,这么做只有一小部分动机源自生理需要,更多原因是要在变态性心理驱使下完成这种仪式性的行动。那些古典浪漫爱情故事里的矛盾至少作者自己是懂得的,而本案的凶手,或许自己都不理解自己行为中的这些矛盾之处。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为什么呢……”于光明重复道。这时他看到不远处的案发现场又围上来一群人,附近还停了一辆电视台的报道车,甚至造成了暂时性的交通阻塞。“我没学过心理学,不过我知道,找心理医生看病,至少要坐下来和他谈谈。可这个案子,咱们连凶手的身份都还没查到什么线索,怎么分析啊?”
上次于光明就提到过这个问题,那时陈超也没办法回答。
“那就分析这些矛盾吧。没准儿也能查到些什么呢。”陈超这次似乎有了新的思路。
“是吗?!”于光明很惊讶。
“首先,旗袍的面料估计是六十年代的。应该是六十年代早期,因为‘文化大革命’是1966年开始的。按照沈文昌的观点,这应该是年龄在三十岁的已婚少妇所穿着的保守款式旗袍。如果当初穿着这种旗袍的妇人现在还健在,那她应该有六七十岁了。”
“你的意思是查三十年前穿过这样旗袍的人?”
“老廖没想到过当年有人也穿过这旗袍吗?对我来说,当年穿这旗袍的人女人跟本案中那些死者差不多,只是处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状态罢了。按照这一思路,应该可以找到一个跟当年那个女人相关的男人。如果他与那女人同岁,那么如今他也应该六七十岁了。”
“哦?”于光明更糊涂了,“你怎么会想到这些的?”
“想想看啊,三个星期杀了三个人,分别抛尸在三处公共场所。这是老年人能完成的吗?刚才我在那边的案发现场看了一会儿。那儿可是车流不息的,一辆汽车想要先减速抛尸然后再加速走人是不可能的,后面的汽车肯定会拼命按喇叭。所以说如果他在开车过程中抛尸,即便在夜间,也难免会被后面车辆的司机看到。他肯定开车在附近转了好久,才瞅准机会抛尸的。”
“没错,想要这么抛尸,肯定得反应迅速而且身手敏捷。”
“所以说凶手最多是个中年人。如果是这样的话,与当年那个穿旗袍的女人相关的就只有一个人了。而当年他只是个小男孩儿。”
“没道理啊。”
“所以这就是另一处矛盾所在。不过,在心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做‘恋母情结’。”陈超说道。
“恋……恋母情结?”于光明一脸茫然。
“儿子潜意识里对母亲的一种性冲动。”
“什么?凭这个我们能找到一个长大之后变成变态杀人狂的小男孩儿?这回我可是彻底晕了。”于光明话音里略微带着些讥讽。
“其实我也觉得这不太可能。”陈超似乎丝毫未受于光明那句话的影响,继续说道,“但是按照这一思路看,凶手很可能是个中年男人。他的童年时代应该是在‘文化大革命’时代度过的,遭受过心灵创伤。他或许对当年穿着那种旗袍的女人有一种矛盾心理。”
“这不扯吗。你的意思是说二十年之后他的恋母情结突然爆发,把他变成了变态杀人狂吗?”
“老于,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但这可以解释本案一些矛盾之处。”陈超说道。
于光明为自己刚才对上司的讥讽感到懊悔。至少陈超为了案子已经费尽心力,只是他那些关于心理学的分析太过学院派了。
“哦,对了,局里某些人对你这时候休假有些看法。”于光明转移了话题。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你就跟他们说我忙着写论文呢。”陈超对此不以为然。
“可就连我爸都说你应该把论文的事暂时放一放。”
“我本来就打算把论文先放一放。不过这没必要告诉别人。”
这时一对年轻情侣走了过来,四处张望了一会儿之后,他们坐到了两位警官身边。在外滩,这种情况并不稀奇。城市里现在有越来越多适合年轻人谈情说爱的地方,但外滩依然是他们的首选。望着远处海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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