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第28章


一个小时前,一个盗墓贼发现了一件不寻常的东西,走近之后才看清那是一具穿着红色旗袍的女尸。干他们这行的人都很迷信,所以他尖叫着窜出了墓园,慌不择路间撞上了巡逻的警员。盗墓贼对红旗袍的描述让这位巡逻警员立刻绷紧了神经,他当即给局里打了电话。
廖国昌刚刚启动警车的引擎,就再一次接到了那位巡逻警员的电话。
“现场还发现一套夜总会制服,距离尸体不远。还有一顶帽子,夜总会服务员戴的那种。”电话那头补充道,“抓紧过来吧,盗墓那小子吓得够戗,他非说自己见鬼了。”
十九
星期五上午,陈超从睡梦中醒来,神清气爽,感觉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久违的活力。
他对于自己连续两天都能保持如此高的睡眠质量感到惊讶,大概是大补宴的作用吧,有些菜品确有奇效。裴经理的医学知识的确不是盖的,他一定通过顾先生的描述搞清了陈超的身体状况,从而对症下药安排了合适的滋补膳食。陈超对传统中医理论也略知一二,合理恰当的膳食能激发机体自身的调节功能。陈超的情况属于过度劳累,所以说就要通过膳食调节睡眠,并补充长期以来身体因疲劳而积累的损耗。现在他体内的阴阳重新达到了平衡。反正不管怎样陈超很久都没感觉如此舒坦了。
不过他也感到一丝困扰。后半夜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来到一处西洋风格的园子里,看到一位年轻姑娘在跳脱衣舞。那姑娘边跳边唱,浑身散发着妖冶的气息。忽然,他被一阵莫名其妙的厌恶感掌控,将那姑娘按到一个花坛里,用双手牢牢掐住她的脖颈,似乎要置她于死地一般。恍惚间,他看到在自己身下挣扎的女子居然是白云。她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与翠绿的草地相映,仿佛猩红的血液。
看来他的脑子里还装着那件红旗袍案。但为什么白云会出现在梦中呢?更不要说梦中的自己还要掐死她了。或许是因为之前在那个试衣间里与她近距离接触过吧;要么就是这两天滋补菜品吃多了,这么个补法让他有些精力过剩。不过这应该是个好的迹象,至少表明他现在已经恢复到可以像个小伙子那样做做春梦了。
陈超决定不去想这些。如此明媚的上午,为何要在解梦上浪费时间呢。他重新将红旗袍案完完整整地思考了一遍。今天是星期五,他本想给于光明打个电话,但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打了这个电话,他这刚开始的假期肯定就要终结了。他还没在这度假村好好转转呢,再说论文也还一个字没写。
他给白云打了个电话。案子的事她没查到什么新的线索,不过她在电话里劝他好好度假。她已经去探望了他的母亲。老人自己在家挺好的,她要他不必担心。
于是陈超决定去湖边走走。
外面有些冷。此时正值旱季,湖水比平时少很多。水边只有一位老人,身穿一件破旧的军大衣,独自垂钓,身边的竹篓空空如也。那位老人看起来似乎正在沉思,或者说他的姿势给人一种沉思的感觉。
陈超从旁边经过,脚步很轻,生怕惊扰了老人。
抬头仰望,青山轮廓尽收眼底。不远处似乎有瀑布的潺潺水声。转身回望,刚才那位垂钓的老人手上正拿着一条小鱼。在水色映照下,鱼鳞正发出点点银色的光芒。
只是这一闪而过的光芒在这萧索的气氛中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瑟瑟寒风吹过山林,发出呜呜的声响,如一声长叹。陈超心中忽然生出一丝莫名的悲凉。接着他拐进了一处湿滑的小径,两旁尽是落叶松和蕨类植物,他不得不放慢脚步。昨夜应该下了一场雨。很快地,眼前出现了一条由落叶铺成的地毯,走上去脚仿佛都被埋起来了。走着走着,路突然宽阔起来,他发现自己来到一处本地的集市。
此刻集市上人声鼎沸,多是些购买纪念品的游人。陈超穿过人群,来到一处出售纸钱的摊点。
“冬至就要到了,”摊主一边用银色的纸叠成元宝形状,一边热情地招呼着,“先人们也要添些衣裳。”在许多人眼中,另一个世界的主要货币依然是银元宝。
陈超一时冲动,买下了一沓纸钱。其实他并不相信这些,但是他母亲相信。她每年都要给他过世的父亲烧纸,特别是在冬至和清明之类的节气。
回到客房,陈超拿了几本这次一并带来的书,去了游泳馆。
游泳馆有一面巨大的落地窗,泳者可以在尽情畅游的同时享受窗外的湖光山色。畅快地游过一阵之后,陈超来到池边一张躺椅边,舒舒服服地躺下,开始阅读。
也许是拜在外滩公园学习英语的经历所赐,陈超可以在嘈杂的环境下集中精神阅读。不过当年在外滩,干扰他的仅仅是眼前的风景;而如今除了窗外的秀丽山水,还有泳池内外姑娘们的嬉笑声。虽然此刻他正手捧儒家经典,目光却会不由自主地投向那些活力无限的洁白躯体。孔子曰:“非礼勿视。”这可真是绝妙的讽刺。
管他“礼”不“礼”的呢,陈超感觉这样的环境至少让阅读变得不那么乏味了。他那已经过世的父亲称得上是一位新式儒生,而儒家思想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也依然具有深刻影响。之前享用那桌大补宴时,席间“孔子曰”便不绝于耳。不过陈超并未系统学习过儒家思想,因为这派学说在他的学生时代几乎是被排除在课堂之外的。他后悔当年没能多跟父亲说说话。老人过世得早,都没来得及将毕生所学的儒家经典传授给自己的儿子。
陈超掏出笔记本,之前做的一些功课好像与儒家的“礼”有些渊源。在孔子看来,“礼”无时无处不在。所谓“克己复礼为仁”,只要人们都能按照古“礼”行事,一切都会变得和谐。不过,虽说几乎每件事都有相应的“礼”,但陈超却从未听说有关于爱情的“礼”。
陈超把带来的书翻了一个遍,却毫无收获。儒家的至圣先师们似乎完全无视爱情。
随后他将搜索范围扩大到“婚礼”。在古代中国,由于婚姻都是父母包办,男女双方婚前甚至对彼此一无所知,所以“婚礼”这个词与爱情之间关系并不大。但这次他多少还是找到了一些描述“婚礼之礼”的文字。
在儒家经典《礼记》中,有这样一段关于婚礼的描述: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也就是说,男人和女人直到婚礼那天才能见面。婚姻大事都是父母说了算,目的在于延续香火,与爱情无关。
在《孟子》中有这样一段话,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视做罪过:
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而这所谓“钻穴”、“逾墙”,后来却成了青年男女约会的代名词。
想到这里,陈超合上书,试着闭眼回忆刚刚读过的内容。包办婚姻更符合以家庭为核心社会体系的要求,因为自由恋爱对于父母的权威来说是一种挑战甚至削弱。
“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来者是一位少妇。“哦,可以的,”陈超指了指旁边的躺椅,说道,“请坐。”
少妇在靠近陈超的椅子上躺了下来。这是一位三十出头风姿绰约的女子,樱桃小口,面容姣好,一头卷发透着魅惑。她身穿泳装,外面套一件薄如轻纱的罩衫,一双美腿若隐若现。她手上也拿着一本书。
“在这儿读书蛮舒服的。”少妇把双腿交叉在一起,然后点燃了一支香烟。
陈超并不想说话。不过身边有这样一位美女同自己一起阅读也不是什么坏事,于是他礼貌地对少妇笑了笑。
“前两天我在餐厅看见你来着,吃得不错嘛。”少妇说道。
“对不起,我想不起当时是否见过你。”
“哦,当时我坐在大厅,能透过窗户看到你。当时好像那些人都在向你敬酒,你是个成功人士吧?”
“不是。”
“那就是大款喽?”
陈超再次笑而不语。她肯定想不到他是个警察,而且还是个躲到这里写文学论文的警察。他明白,在这种场合没必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可是这个女人是干什么的呢?美貌女子,孤身一人住在这价格昂贵的度假村。陈超发现自己又开始用警察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了。作为一个隐姓埋名来度假的游客,何必在意别人的事?
“你在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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