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第22章


不及,甚至还有些受过父亲帮助的人在这时候落井下石,父亲的身体完全垮了,病倒在家里。
我不得不出去找工作。这时候,我才发现父亲当初的忧虑是多么正确。没有了父亲的荫蔽,我几乎没有在这个世界上谋生的能力。我四处求职,但我无论是在北大读经济系,还是在英国读“中国历史”,都没有拿到文凭,我后来甚至不敢告诉别人我在英国念的是“中国历史”,因为一旦这么告诉招聘者,他们就会觉得难以想象,认为我“脑壳有问题”。所以后来每当别人问我在英国学的什么,我就支支吾吾,吞吞吐吐,以至于别人都以为我是冒充在英国留过学。此外,尽管断断续续读了这么多年书,我却并没学到什么本事。所以,历尽艰辛,我最终竟是靠着自己上面写的那篇《少林寺里的苔丝和紫霞仙子》,在一个私人写作班子里挣到一个饭碗。
是这样的,一天,我在一张报纸的广告里看到:“中国成都诺贝尔写作公司,一家新兴的民营文化产业排头兵,一个充满活力的团队,一个培养文学大师的摇篮,现诚挚招聘作家三名,不要求文凭,只看重实绩……”于是,我就诚惶诚恐地去应聘了。我没有别的作品,只好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想法,把惟一的文章《少林寺里的苔丝和紫霞仙子》递了上去,同时附了一篇表示如何如何热爱文学的“敬呈诺贝尔写作公司总经理的短信”,然后回家等待通知。三天后,诺贝尔写作公司打电话来通知我去面试。
“文笔还不错嘛,”一个头目模样的人尽量显得平易近人地对我说,“虽然你的写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但你对文学的热情感动了我们,我们决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在这里先当三个月作家,试用试用,如果你胜任作家这个职业,我们就正式让你当作家,如果不适合,你还可以去干更有前途的工作嘛,年轻人,选择面还是很广阔的嘛……”于是,我就在诺贝尔写作公司当起了作家,需要指出的是,我在试用期里是没有基本工资的,我们的全部收入是按公司决定使用的作品数量计酬。每1000字40元,当然那些写好但公司觉得没有使用价值的文字不包括在内。
毕竟我刚当作家不久,又刚刚从英国回来,而中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又那么大,所以对于作品的价格我很不了解,一开始,我还以为1000字40元很不错呢。后来我才知道有些我从来不屑一顾的杂志,比如《知音》哪,比如《家庭》哪,1000字能有400元甚至更多。怪不得我的一些同行作家经常要看《知音》、《家庭》以及报纸副刊的小说连载什么的。
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在成都西北部一个破旧的中学——西北桥铁路初中——租了一间教室,作为我们作家写作的场所,当然也可以回家去写,我们公司不少作家就是回去写的。但我不能回去写,因为假如我爸知道我最终干的是他很多年前就臭骂过的那个可耻的职业,他会伤心的,他从来就期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一个社会上的成功者,但我最终还是当了可耻的作家,他知道了,会怎么感叹造化弄人啊……所以在家里,我一直说我在当推销员,其实,作家也是在把自己的产品推销出去,可以说确实也算一种推销员。但我不能让父亲知道我推销的是文章,他肯定会觉得推销文章的人是所有推销员里最下作的,甚至他根本不会认为作家配得上推销员这个可敬的称呼,因此我只能在公司写作。
在公司里写作的人除了我当然还有不少人,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规模是很大的,偌大的一间教室,好几十个作家就像隔壁教室的中学生们一样坐得密密麻麻,他们大多是到成都试图建功立业的外地文化人,因为租的房间要么很闹要么很脏,环境不那么好,所以也只好来公司写作。除此之外,到公司写作还有一种互相促进的作用,一个人关起门来当作家很容易写着写着就不想写了,“在公司里和其他作家一起工作,会有紧迫感,能提高写作效率”——有一个著名作家廉泊就是这么说的。廉泊是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十大名作家之一,公司已经在为他整理进军诺贝尔文学奖的相关资料了,最近还刚刚出版了十卷本的《廉泊文集》,在书店里和《鲁迅文集》只相隔两个书柜。他的作品,据说和马尔克斯、福克纳、博尔赫斯等人风格十分相近,最近卡尔维诺流行起来,又有评论家在赞扬他的文字具有卡尔维诺的特质了。
廉泊确实是个优秀的作家,我确实是这么觉得的,因为有铁的事实做证——他每千字能卖到100元,比我们贵多了。而我呢,其实连40元都没卖掉——第一个月,我辛辛苦苦写的小说《千年孤独》被公司毫不留情地否决了,原指望挣点稀饭钱,却一个子儿也没得到。还是廉泊对我这个新人比较好一点,他指导我,多学学其他作家,像他们那样,将《家庭》、《知音》的文字先用剪刀剪下来,再拼凑《成都商报》里的“太阳特刊——人间记实”和《华西都市报》的“世象观察”,然后再用胶水粘在一起,不仅写得快,而且保证一次性通过公司的审查。但是,毕竟我是个有远大理想的作家,我觉得不能放低要求向那些比较次的作家学习——既然要学,我为何不直接向未来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廉泊先生学习呢?观察良久,我发现他确实不同于一般的作家,他用剪刀剪的根本不是《知音》,而是《亨利·申兰米勒文集》,拼凑的呢,自然也不是《成都商报》,而是杜拉斯的大作《情人》。于是,我也拿起剪刀,将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与格里耶的《橡皮》拼在一起。
踩在巨人肩上,创作起来自然异常顺利,我只用30天时间,就完成了一部《植物庄园》。然而,这部流着我的心血的巨著,依然未能通过公司的审核,第二个月,我又是分文未进,而且公司已经不耐烦地通知我,假如第三个月还是没什么合格的作品,就不让我继续当作家了。这下我确实慌了,仔细反省,发现两个问题:
A。我的《千年孤独》和《植物庄园》都没有触及爱情和性,没有卖点。
B。我剪贴的范本不够时尚,《动物庄园》不仅不受主流文学的眷顾,也不受如今作为主要读者的小资男女老少们的爱戴。
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后,我将自己的写作做了至关重要的调整,一方面,题材就紧扣少林寺,因为我是靠着这篇文章进公司的,说明公司对少林寺比较感兴趣,或许容易通过审查,而且也容易引起所谓“70年代人”的共鸣,毕竟我们已经到了喜欢怀旧的年龄。另一方面,大刀阔斧地加入性激素,同时还要搞几个缠绵悱恻的爱情在里面,至于准备用剪刀“咔嚓咔嚓”的蓝本,也换做了据说刚刚在年轻白领女士中急剧升温的《金色笔记》,什么事情都得领风气之先才行,如果这时候我还去剪杜拉斯和亨利·申兰米勒这种被人剪了无数遍的“过气明星”,那只能是别人吃肉我吃骨头了。
当我向公司报了这个写作计划之后,公司高层非常感兴趣,《少林寺》这个标题本身就具有很厚的底韵,何况他们认为我抓《金色笔记》抓得很准——就要抓这种要红不红的范本,才可能既显得不陈旧,又不至于不能引领时尚。现在,有了如此美妙的大框架,可以说已经成功一半儿了。剩下的事是填充内容。
大凡小说,哪怕是《金色笔记》那种不像小说的小说,也总得有男人有女人有故事。男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廉泊,因为我很嫉妒他,他是当作家当得最爽的一个,每完成一篇新作,就要到各个大学搞讲座,既推广了他的小说,又勾引了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他那些勾当,我早就看在眼里。何况,当他看到我的《植物庄园》被公司退回时,他还得意洋洋地故意对我说:“要先学会走路然后再学跑,你现在就模仿我是模仿不来的。”所以,我怀恨在心,决定在小说《少林寺》里把他写进来,不过他休想呼风唤雨了,我决心把他写成一个跛子,一个爱上一个女孩子却永远得不到她的痛苦的残疾人,呵呵,一想到可以自由安排廉泊的命运,我就有一种农奴翻身做主人的感觉。
除了廉泊,我还打算虚构好几个其他男人,甚至连《少林寺》里的觉远,也打算让他在读者面前转两圈,反正是虚构,反正是假的,何必管那么多的规矩呢,什么逻辑,什么不同时空的人与事,其实你要觉得它是个障碍就是个障碍,你要不觉得它是障碍它就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