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骨绵掌》第13章


〃小妹儿,你咬我嗦?〃
〃是吗?〃她眨巴着美丽的大眼,〃我太紧张了,一直以为在咬我自己,怪不得不痛。〃
我们立即热烈攀谈,从甲A甲B 到另类文学,从Pop音乐到模糊人生,越扯越精湛。我用尽十八般武艺,她'奇。书'巾帼不让须眉。我记得那晚我们已经涉及到了很浪漫的领域——莎士比亚的Romeo and Juliet(哇噻!这里用英语才够味儿。)
后来我知道,她是个大学毕业生,后来我又知道,她叫安红。但是美好的东西总是很短暂,自从那晚她给了我一个美丽的背影后就再也不张我了。我站在她家楼下拼命呼喊她的名字,她都装起不晓得,可能是睡着了。我干脆模仿《有话好好说》里的张艺谋,头顶烂草帽,用粗犷的陕西话大叫:〃安红,偶想你!〃
这一招真灵,窗户马上打开了。不是她,是隔壁的一个爆眼子。她问我:〃你是不是胀饱了?〃我是有点胀,于是跟她一阵口水乱飞。过后我有点后悔,显得我降了一个档次。
我准备用我的艺术特长打动安红。我拿着一把铺满灰尘的二胡来到她家楼下,我头顶骄阳,脚踏热土,自拉自唱了一曲:〃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任性,她还有一些嚣张。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叛逆,她还有一些疯狂。没事,吵吵小架……〃在我觉得马上大功告成的时候,突然从墙角窜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女神头,她抓住我的衣领羞涩地说:〃五阿哥,人家喜欢你耶!〃我跑不赢。
虽然我的表演被女神头搅和了,但我仍没死心,爱的路千万里,我才迈出去第一步。我准备用当今社会最流行最动人最滥的求爱方式打动安红的春心,我拉开喉咙,操起普通话大声朗诵道:〃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搁在我眼前,我硬是不晓得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恼火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love你!如果硬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kk款起,我……〃
窗户〃砰〃地打开了,不是那个爆眼子,是安红。她眼圈红肿,痛哭流涕:〃虽然是周星驰用滥的语言,但是我喜欢。〃
爱的帷幕徐徐拉开,我和安红开始尽情徜徉在滚烫的爱河里。但是接下来的消息让我很不开心,有朋友悄悄告诉我,安红以前做过那种工作。我嗷嗷怪叫着,撕扯着秃顶上仅剩的几根头发。难道我的爱就这样夭折了吗?难道一个女人曾经走错就不能享受爱情吗?在真挚的爱情面前,所有的过去都应该是一片空白。我既然爱她,就应该接受她的一切,包括她过去辉煌的空白。再说,谣言是嫉妒的产物,我——不——相——信!!!
我决定娶她。
隆重的婚礼上,安红幸福羞涩地依偎在我的肩头,她的脸被美酒熏得红敦敦的,我真想立即拥她入怀,在她娇嫩微翘的嘴唇上印上一个伟大的kiss。不慌都,美好的东西要曲散人尽的时候慢慢享受。为了表达我对安红坚贞不屈的爱,我特意准备了一篇婚礼演讲,于是我当着百十来号来宾郑重其事地朗诵起来:〃谁说小姐没地位,那是万恶的旧社会……〃
集体鼓掌。这婚礼比想象中的还热闹,铐!只不过我现在仍是孤零零一个人浪迹天涯,坚决不后悔。
左嗓子谋杀爱情
按说我的歌喉算比较优秀的,比赵传高亢,比张信哲抒情,比刘德华颤抖,比腾格尔草原。勇敢地参加过无数次卡拉OK大奖赛,均获得评委会的专家们一致Y评——严重五音不全。我伤心不已,每次流下的泪水足够一个正常男人流50年的,就连我几任女朋友也因我坚持站在她们左边唱歌而纷纷胜利大逃亡。
我太喜爱唱歌了,这完全归功于我的第一任女朋友。那时港台流行歌曲还没有入侵大陆,谁要是能哼几句洋歌,绝对傲视普天下一般老百姓。比如谁完整唱完无数段歌词的苏联歌曲《小路》,谁就比较洋盘了。她出生在内江一个音乐世家,唱的歌自然比较另类,相当于现在朱哲琴的《央金玛》,没人敢去模仿。我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她靠在窗台上,乌黑的眼眸深情地凝望着星星点灯,表情忧伤地唱着一首巴西民歌:〃西伯涅~~~~〃嗓音颤颤悠悠,断断续续,忽远忽近,〃涅〃字大概要拖够32拍。就在我聚精会神准备聆听下面的歌词时,她突然用内江话大喊了一声:〃安逸到了住!〃于是我便跟着她一起感动。她比我大8岁,我经常幻想怎样在她家当童养婿的情景,我挑水,她煮饭,多浪漫!只可惜后来她考取音乐学院远走高飞了,现在大概流落在一个旮旯歌剧院,唱那种类似鸟叫的美声。虽然初恋就这样夭折了,但对她的爱越深就越来越心痛,我尤其忘不了她临别时的赠言:〃努力吧,我的弟兄!天生我才必有用。你的歌喉很美,就是你耳朵的听力偏得有点凶。〃评语专业,措辞委婉。
一年后我认识了第二个女朋友。那时港台歌曲已经从空中入侵大陆,我俩每晚都守着一台红灯牌收音机偷听澳广的〃为你歌唱〃。节目主持人贾凡、林惠卿彻底俘虏了两颗年轻的心,从他们亲切娓娓的话语中,我认识了邓丽君、刘文正、青山、凤飞飞等红透半边天的歌星。那时哪有什么录音机、VCD、随身听,就连简单的歌本也没有。可怜的我俩准备实施一个伟大的计划,用我们的笔和耳朵记下歌曲的词谱。我们立即进行了简单的分工:她负责记谱,我负责记词。其实也只能这样分工,我根本不认识1234567。我记得我们的处女作是《我有一段情》,歌曲在嘈杂干扰中一开始,我俩立即撅着屁股,像野狗一样竖起机警的耳朵努力捕捉着飘浮在空中的音符。一遍不行,我们就等着海外侨胞又点播这首歌。好在热门歌曲点播率比较高,我们又开始第二轮战斗。我记得这首歌我们一共记了10遍才大功告成,当时那份喜悦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我们挽着手走在大街上,肆无忌惮地高声唱着:〃我有一段情呀,唱给谁来听……〃那种感觉好像我俩是港澳同胞归国华侨,引得路人侧目,有点提劲。后来她渐渐离我远去,她说我的嗓子传染了她,害得她唱歌越来越左。再后来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歌星,我只能在电视机前对着她挤眉弄眼抛飞吻调干情。
第三个女朋友纯粹是被我的歌声俘虏的。那时张行的《告诉我》红遍大江南北,我却坚持认为这首歌是山东一带小媳妇哭坟调改编的。于是这首歌在我嘴里就变成了大葱味道的:〃俺的梦中不能姆(没)有你,即使哈(黑)夜永不再来……告诉俺,轻轻地告诉俺……〃她立即笑翻天,一屁股缩在地下,白眼多于黑眼,差气了。我马上实施人工呼吸,才算把她救醒。没想到我的初吻竟牺牲在紧急救援中,我觉得吃好大的亏哟。后来她听我的歌听多了,嗓子自然偏左,有一次在一个颇具规模的卡拉OK大赛中被愤怒的观众报以热烈的嘘声,她的自尊心严重受挫,当晚就提出跟我bye…bye了。
这件事给我的打击是致命的,我没想到我的歌喉足以谋杀爱情。于是我发誓,找一个五音不全的女人做女朋友,省得互相干扰互相耽误前程。但真要找这样一个女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们在音乐领域比男人有天赋。逛遍蓉城大小歌厅,她们个个像百灵鸟似的,入耳惨了。一会儿粤语,一会儿闽南语,上了点档次的就唱英语。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五音不全的女人还真让我找到了。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天还是天,雨还是雨,她被一拨喝得醉醺醺的朋友簇拥着来到我经常盘踞的卡拉OK厅。她的朋友个个牙齿焦黄,冒充内行,一曲接一曲,从《我心依旧》到《人鬼情未了》,全是English,麻我的广广嗦?唯有她独坐一隅,半天不开腔。据我多年的经验分析,她不是五音不全就是歌坛高手。高手往往不屑歌厅的音响,害怕玷污了她的名声,而五音不全者则害怕吓跑周围的观众。但愿她是后者,那我的爱情就有希望了。在她的朋友力邀她三个小时过后,她终于拿起麦克风,勇敢地张开樱桃小口。说实在话,如果不看字幕,你以为她正在念佛经,左得有盐有味,连我都蹙起眉头,闭眼一听,跟小母牛难产差不多。歌厅里的人捂着耳朵,卧倒一大片,大喊着:〃好难听啊!〃
我热泪盈眶,起立鼓掌,欢迎她加入左嗓子喉宝俱乐部。她叫谭雪蔓,我现任最亲密的马子。经过我近一年的调教,她的演唱水平已经基本跟我持平,起码我听起来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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