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浮世恋-她的多次跨国恋》她的多次跨国恋-第15章


那怎么可能? 
不用试,你都知道不可能。去美国,对我来说,比这还荒谬。可我还试了三次,果然都不行,你说我要试第四次吗? 
两回事情。再说了,这样,你把烟给我。 
我拿着杨易的烟蒂轻轻丢进了湖里,小小的白烟蒂随着波纹晃晃悠悠地摆动着。 
我说:你别太用力,它自己会过去的。有时候,你可以借助别的力量,很多事情,一厢情愿是不行的。 
杨易看着他的烟蒂缓缓地飘动着,他笑了:好,那就按你说的,准备第四次。 
说完话,杨易站起身走了。 
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可是生命就是偶然,晚上,女友百般恳求我去舞厅玩玩,我勉强答应了。其实我是又一种渴望,希望能够遇到陈光明,那一阵子,他可是我们学校舞厅的常客。起码,有我在,他也不能就那么明目张胆地泡妞。 
可是那天晚上,我不仅遇见陈光明,还遇见了杨易。 
他坐得远远的,点燃了一根烟,我看他那个样子,觉得很配那首Smoke gets in your eye。我进去让DJ改个曲子放。然后,我装作不在意地向杨易那个方向走过去。杨易很快就注意到了我,我也冲他一笑。 
于是,杨易邀请我共舞一曲。 
他说:师大真好,毕业两年了,还是喜欢这里,这歌特别好。 
你喜欢吗?我点的。 
真的? 
是啊。那放唱片的是我同学。 
我们跳舞的时候,陈光明果然出现了,看他喜气洋洋的样子,我就来气。我决定一定要显得比他还高兴,比他还充实,比他还得意。 
杨易没有注意到我的反应,他问我:你也喜欢这首歌? 
我想了想,一笑:谈不上,只是想起了你下午抽烟的样子,刚才进来,又看见一个人坐在边上,为赋新辞强说愁的样子,就点个歌给他。 
杨易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说:现在,我已经一点也不愁了,我觉得美国人真是英明,他要我留在中国,原来是因为这里有一个这么好的女孩子在等我。 
等你?太自以为是了吧。 
算我说错了,等你,应该是我在这里等你。你知道吗?本来下午来会个老同学,就该回去了。可是偏偏我又不想走,当时我不好意思问你叫什么名字,可是这么走,我也不甘心。我想,也许晚上我有机会在舞厅遇到你。我一直在这里,等,没想到,你真的出现了。 
真的? 
我看了杨易一眼,眼中盛满了一种男人无法抗拒的深意。 
杨易也笑了,眼中同样盛满了一种女人无法抗拒的深意。 
那一刻,我斜眼看了陈光明,他正站在舞厅边上,大大咧咧地抽着烟,还冲我一笑。 
我也回应了他一笑。 
杨易问:你认识他? 
嗯。一个朋友。 
哦。 
杨易跟我谈了很多,他的梦想,他的工作,他的爱好,他大有搂着我不放的趋势。我也乐得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听着,微笑着,给陈光明看。 
但是,不久,陈光明走了。 
我辛辛苦苦绷着的架子一下子坍塌了,我一下子觉得杨易的无聊,一下子厌烦他关于美国的滔滔不绝。我在跟这个痴迷美国的人扯什么淡啊?莫名其妙。 
我不想再笑了,我说:杨易,我累了,我想先走了。 
杨易说:我送送你。 
无法拒绝的热情,杨易送我出来。 
春寒料峭的晚上,杨易像美国电影里的绅士一样义无反顾地脱下了外套,披在了我身上。然后,他的手就那么自然地搭在了我的肩头,好像一对不错的恋人。这就是舞厅的好处,一下子能把两个浑身不搭界的陌生人拉到二十公分的距离,然后,有机会的话,再近到没有距离。杨易就是这么做的。 
到宿舍楼下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说:这是奇妙的一天,我从地狱到了天堂,都是因为你。说完,他深情地看着我,给了我一个猝不及防的吻,然而又纯洁地停在了额头。 
我的心跳得很快,这不是我想象的。我没有想过这么快邂逅一个新的人,这么快走近一段新的感情。可是我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杨易,起码比陈光明来得可靠。 
杨易只要一有空就来找我,提着各种各样的水果,什么最新鲜上市,就是什么了。白天,他不上课的时候,就给我写信。于是,白天我看他写的信,晚上赴他的约会。他一次次跟我描绘,我们一起去美国,读博士后,留在美国实验室做实验,成为对人类有价值的科学家的场面。 
每次说到这里,杨易的声音渐渐提高,可是我的心就就渐渐下垂。是啊,成为一个科学家,应该是美国。可是我呢?我去美国干什么?当杨易的陪读太太吗?分享他那一点点可怜的奖学金?打扫房间,做一个科学家的家庭主妇?在宁静的美国,浓荫下,终老此生? 
杨易的热爱美国,我无可非议。可是他一定不知道,他为我描述的美丽前景远远没有那三个晚上,陈光明为我描述的几个场面动人。 
对于我,这个有独特个性的生命体来说,火车车窗外,在沙漠中孤独奔跑的羚羊远远比美国、乡村别墅、老别克汽车来得动人。 
这并不是说杨易和杨易的未来有什么问题,对于另一个女人,比如说,后来杨易娶的那个女人,这简直太好了。我相信一定有另一个女人比我更信仰科学,更把去美国当科学家的专职太太作为人生终极目标。 
可是,我不行。我宁愿跟一个破衣烂衫的人去流浪,死在沙漠里,没有孩子,没为人类做了不起的贡献,甚至对自己的父母、对自己的生命都不那么太当真。可是,我喜欢,起码在那个时候,我喜欢。 
所以,每当杨易说起美国的时候,就是他离我最远的时候。 
那一年的圣诞节,我在杨易的家里闹到累了。 
杨易坐在桌子边上,他说:看会儿书吧,也该安静一下了。 
说着,他拿出了一本厚厚的牛津英汉词典,一个手握着我的手,另一个手就这么一页一页地往后翻着。 
我很惊讶:你在看英语吗? 
他说:背辞典。 
天哪,晕倒,圣诞节的晚上,你居然背辞典? 
杨易笑笑:安静一会吧,宝贝,你不累吗? 
再累,也没有背辞典累。 
背辞典不累,小时候,我最喜欢看的是新华字典。字典里很多故事,我至今认为我良好的文学功底跟看字典有很大关系。你知道吗?全世界最好的一本书,就是辞典。这本牛津辞典我看了九年,从大学到研究生,到现在,九年。可是还是有我不认识的词。所以不看怎么行? 
我抢过他的词典,上面密密麻麻的注解,我瞠目结舌。 
我说:考考你吧。 
杨易高兴的答应了。 
圣诞节的晚上,我一个一个地翻着那些我闻所未闻的单词,看着杨易那两片薄薄的嘴唇轻轻的吐出一个个清晰的单词,我觉得眩晕。杨易几乎无所不知,他就是一本活的牛津英汉辞典。 
我放弃了,他拿回了词典,淡淡一笑说:大家都有长项。对了,我有礼物送给你。 
还有礼物? 
我看到了厚厚的一本:不会是辞典吧? 
我撕开了包装纸,看到了一本书:徐志摩诗集。 
说句实在话,我还是有点失望。 
女人总是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我宁愿喜欢一支口红、一瓶香水,也不要一本书。张爱玲第一次拿稿费也不过是去买了一支口红,男人永远不会明白这样的花钱逻辑,可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会觉得这是这么得理所当然,熨贴而合理。所以,这本书就像杨易买给我的所有的苹果、柑桔、草莓、柚子一样合乎男人的口味,却不对女人的脾胃。尽管,这是一个喜欢读书、也经常买书的女人。 
我装作很喜欢的样子,却难掩失望之情。我甚至连翻都没翻。 
可是杨易取出了那本书,轻轻地读给我听。他说:我想找一个女孩子,可以安安静静地坐在我对面,就像现在的你,我们一起读书,火炉暖暖地烧着,以前,我觉得这是一种奢望,可是我竟然遇见了你。你愿意和我一起过这样的生活吗? 
杨易握着我的手。 
脚下的小火炉烧的火烫火烫的,就像杨易所憧憬的结果。 
如果那一天,如果那一夜,我没有从杨易温暖的大手里抽出我的手,一切将会是怎样? 
可是,我愣住了,我生生地抽出了我的手,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说:你开玩笑吧,对我来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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