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先生,请离婚》第67章


十九岁那年,他从大男孩变成真正的男人,袭承了朱格的大半风情。真正蜕变成懂世故玩风情的,泡同性酒吧如鱼得水的资深gay。
不过出了朱格的酒吧,他又换了一副样子,不过挑女朋友眼光太高。
他跟朱格在一起半年,学到了他受用很多年的招数与世故。他感谢朱格,虽然朱格最后卷入情感纠纷为他另外一个情人捅死了人被判无期徒刑。他恨朱格不止他一个情人,也开始游戏情场。
朱格的酒吧易主了,调酒师还是以前的阿城,他经常光顾。比较阿城看他高频率换情人,总说:“小峥嵘,你是忘不了朱格。”
他喝酒,耸肩一笑,不置一词。也许刚开始是的,朱格刚进去时,他气得不行。朱格换了一身囚服,头发剃光,再无发型可言。可人本来就有脸,还是看不出颓丧意味。他狠狠揍了朱格,朱格不还手,任他揍得鼻青脸肿。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气朱格有情人还是恨朱格那么傻把自己弄进了监狱。
但后来,是因为他找不到一个像朱格那样让他好长一段时间不厌倦的。朱格再滚蛋,都是因为有资本。半年时光,朱格带他玩的从来不重样。
朱格只是他的指路人,想明白后他感谢朱格了。朱格坐牢一个月后自杀了,自杀前还见过他。
他那天刚刚从情场抽身,表情收敛得有点仓促,朱格看了他好久,露出久违的、勾魂的笑:“小峥嵘,你是我最满意的弟子。”
他一笑释然,朱格对他的定义,也是弟子。
朱格死讯传来,他不惊讶。他觉得,这个玩性天成的人,根本受不住拘束的生活,他每年都会去他坟头放一束白菊。
遇上了joy,古意的话,是他的报应。
joy可以毫不犹豫地抛弃他,他却做不到放开。那是朱格都没有给过他的感觉,让他想要一辈子在一起。身为gay,他或多或少害怕去想未来,而joy这个英国妖精,把他魂勾了去,而且心甘情愿一辈子被勾住。
joy有什么好,除了比其他人深刻、精致的脸?他第一次见joy,是在酒吧。他混酒吧混出精来了,他谈了很多男的,各种攻受款,拖了朱格早年教导之福,很少有人会在分开之后记恨他:因而人脉广。joy很不解风情,他来酒吧之前拒绝了好多上前勾引的酒吧里的朋友。 调酒师小钱看他来了赶紧欢迎啊:“魏小爷,来了狠货色,兄弟们都丢脸了,就等着你去讨回来了!”
他是酒吧公认的最有魅力的,耸一耸肩,并不放在心上:“行啊,记得调杯好酒给我庆功。”
走到小钱所指的卡座,帅气落座:“这位小爷我占了,你有意见不?”说话间飞了对方一个半含半露的眼神。
长得真好,他当时反应就是妖精。所以古意每回损joy小妖精,他都当成百分百的夸赞。
joy眼睛里迸出火光,他熟悉的狩猎的光:“宝贝儿,我等你很久了!”
那口气,和当初的朱格如出一辙。魔怔般沦陷,说是为了挽回酒吧名声勾引,率先当真的还是他自己。
为了joy,他所有给前任吃的苦,都被讨回来了。joy为初恋次次把他踩在脚底,他难受得不行,会突然想起朱格,死了好久的男人。
从古意去德国开始耗,两年多。大概命运作弄,那个英国老男人纵欲过度,死在床上。joy心里,再也没人比得过他。人死了,再爱最后都成了空。
这也是他从来不为朱格守身的原因。只有在一起那半年,他魏峥嵘只有朱格一个男人。
为了送非朝、非暮回国,他和joy决心再回国发展。
他年岁上去,家里催婚,一直以为是因为古意,把她说得很不好。他也是着了魔,竟是带了joy回家……以前藏着掖着,可他现在近三十了,要给joy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答案。
算是拼死一搏。
进家门之前,他死死握住joy的手,生出生离死别的悲壮。joy倒是不急,跟在他身后,还能谈论他家的景致。
他爸是气疯了,直接一个花瓶砸了上来,他妈,率真的老女孩,哭得不成样子。居然去撞墙,没反应过来。晕了,满头满脸的血,他吓坏了。
去扶,他妈狠狠甩开他的手:“别碰我!”
他其实有预感……他是家中独子……魏家香火全指望他……
他妈被送去医院急救,他爸让他滚。joy说:“小峥嵘,要不我们去英国吧?”
去英国暂时追joy,和现在爸妈如此情况远去英国是两种情况。当天晚上,他穿着睡衣,站在落地窗前抽了一地的烟,joy熬不住,先他睡了。joy的观念,不理解他爸妈的偏激。他懂,他身处其中,他懂。
他妈脱离危险,第一时间给他电话:魏峥嵘,你要是真跟那个英国人在一起断了魏家香火,我真能死在你面前!
脑子里又想起了死去的朱格:他无牵无挂孤儿一个,做什么倒是肆意。
晨曦微露,他就着灰暗的光仔细看了joy精致的脸庞:他的父母知道、接受,他从小都是被认可的。
而他呢?藏了十几年,任性了近十年……终究落得如此下场!
他一夜没睡,精神却出奇足。等到joy醒,他直接扑倒joy。
“怎么了宝贝儿?”joy抬起他的脸,“一夜没睡吗?你那黑眼圈。”
他没说话,和joy一番伤筋动骨。
joy,我们在一起,我从来没有真正放开过你。这一次,让我,放下你吧。
他决定了,很早很早,他就预知到结局。
只是贪恋。
贪恋任性,贪恋游戏,贪恋joy。状投围才。
他必须得结婚了。
犹记得初次知道古意喜欢自己他逃了好久,想来可笑,如果古意不是楚云端的妻子,他肯定和她结婚。
他永远不要,取到陈嘉嘉一样的妻子。
其实他可以结婚,暗地里继续跟joy一起。可他和joy,谁都容不下将就。
“joy,我们分开吧。”以前奢望的可能,在他妈的血液中灰飞烟灭。
“小峥嵘……”
“joy,对不起。我不能让你将就。joy,回英国好吗?……我怕我想你。”
“joy,再见了。”
巅峰之后是寂静,寂静之后是永诀。
那一刻,他觉得他一生的欢喜都按了“关闭”键。
joy没有为难,大概是最后的心疼,远离英国。只留下一句:小峥嵘,既然你终于决定了为你的家人放开我,我不会让你再见到我。
他跪在他妈病床前,用行动证明他要留住她的命。
恢复之后,生怕他反悔,急急要他继承魏家家业,甚至不知哪里弄来了个门当户对的赵家千金,连订婚都跳过,直接走上结婚程序。
有一句话是,如果不是对的人,那么是谁都无所谓了。
婚礼当天,他还可以笑得跟新郎官一样幸福。
只是面对古意、何臻这些知情人,难免僵住笑纹。
我不会一直等你 何臻番外
何臻嫁给莫骞君,是因为爱。
最后终于选择离婚,是因为看透。
无论莫骞君是一时鬼迷心窍还是永远要离婚,她一签下这个字条,就再也不会回头。不管他日。是否发现,曾经朝夕相对的夫妻,依旧爱着彼此。
遇见何骁,是在一个下雨天,古意去了德国,她固执地坚持,买红玫瑰的人必须亲自上门来取。预订再早,分量再多,都不送货上门。
小周病假,就她一个人,在滂沱雨声中心情不佳地守着花店。前几天刚签下,不是因为莫骞君又上门闹逼她,而是突然她觉得。没有意义。她等一个决然回不去的注定成为前夫的男人没有意义。她主动约莫骞君在初次见面的地方,干干净净签了字,干干净净跟他说了再见。
她在给大束玫瑰修剪枝桠,玫瑰虽然被人说俗气,但是销量永远最好。
“你好。”清亮的、属于男孩子的声音。
闻声抬眼搜寻,店门口站立着拔峭的男孩子。白衬衣、黑长裤,简单的搭配中有一目了然的干净。他只是朝她微笑,并不急于进门。站在门檐下,细致收好伞,装进袋子里,顺手放在门外。随之拿出白白的保鲜袋,绑住了他的脚底。才走进来,采出窸窣窸窣的碎音。
搁以前。女战士何臻,觉得多矫情,屁大点事。
但现在,她是离异妇女何臻,觉得这孩子,多讨喜。
渐渐走进了,看清他的眉目,干净,纯粹。眉是眉,眼是眼,鼻是鼻,搁一起就成了画。她剪花枝的手一松,忙放下工具:“你不必这么麻烦,直接走进来就好。”
他腼腆一笑:“我看这里那么干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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