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像我一样 霍艳》第12章


精为伍的生活中,逐渐失去正常生活的能力。驻足北京后,我以为自己已经慢慢恢复,但卓昂惊慌的神情让人害怕,他奋力地跑过来,他说姨妈,冷雪不是故意的,她是忘记了,真的忘记了……
他激越而痛苦的叫声,像一把刀,扎进我胸口。
我付了相当于原价十倍的价钱买走了那盒半成品菜,尽管那个被卓昂称作“姨妈”的女人已表示相信这是误会,但我的态度还是很坚决。我站在马路中央彷徨,看飞速行驶的车流从我眼前掠过,听他们为我响起的喇叭。我的长发被汽车扬起的风吹乱,张牙舞爪地飞舞,像在黑暗中的舞者,跳跃,不停息,如田园交响曲般齐鸣。
当卓昂拉住我的手时,我已失去任何自主能力。他说闭上眼睛,让我带你离开这里。
我闭上眼,把手交给他的同时,一滴泪顺着我脸颊下滑,我用舌尖舔了舔,是咸的。我和他手拉着手在马路上狂奔。看不见,心中却有一颗七彩的玻璃球在晃啊晃,如抛物线一样优美。我放任自己相信这个陌生的男人,我知道,如果他松开手,我将不复存在。
卓昂最终还是松开了我的手,没有眷恋,我无助地矗在那里,手脚冰凉,等着车来撞死我。
他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睁开你的眼睛。
我的眼泪已蒸发干了,我麻木地睁开眼睛,是在我公寓的门口。阳光灿烂依旧,温度炙热依旧,牵挂未完成依旧,生命继续依旧,一切依旧。
卓昂站在我身边,重新冲我露出孩子般的微笑,他有皓白的牙齿和明亮的眼睛,还有纯真。我是值得你信赖的男人,他说。
你充其量只能算个男孩,你还没有长出胡子。我说,你究竟多大了?
今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
两个月前是我二十四岁的生日,你应该叫我姐姐。
微笑。这是我第一次冲陌生人微笑,我的微笑我的嘴唇在旁人看来总是那么的诡异,像一只薄翼蝴蝶驻足在这个世界,当它疲惫不堪的时候,会长期停留,吸干我唇上的养分,使它显得那么颓败,当它欢欣喜悦的时候,如蜻蜓点水稍微触碰,不带走不留下,使唇恢复最本色的娇艳。
他问我能不能去我的公寓坐会儿,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没有人进过我的公寓,更何况是男人,我们需要相互取暖的时候,并不需要家的温馨,对我来说家是因为有爱才得以建立,我和那些男人没有爱,只因为身体长时间冰凉,被贪婪的欲望、满世的纷争、不停息的战争包裹得一尘不染的彼此褪去负担,一丝不挂,是最本质的状态,我们光着来光着过光着走,赤赤裸裸,拒绝掩饰。我的公寓乱得出奇,地上堆满了我失败的广告作品,沙发上杂乱地摊开着从旧书市场买来的美术杂志,一个人生活就是那么无拘无束。
我尴尬地笑了笑,让他随便看看,好让我把客厅收拾干净。
他说,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水色。
卓昂惊异了一下,他天真无邪地问,水有颜色吗?
有呀,可乐是黑色透明液体,咖啡是咖啡色有小颗粒弥散的黏稠液体,葡萄汁是紫色的世界上最美妙的液体,啤酒是黄色的有丰富泡沫略带苦涩的液体。
他一直微笑着看着我,我喜欢他纯洁的笑容,尽管我不说,我见过太多男男女女的笑容充斥着虚假。
他说水色,能陪我过生日吗?
我说等我收拾干净再陪你出去吃好吗?
不用,我下厨做给你吃。卓昂的回答让我吃惊,可还是默许了。
卓昂下厨时没用我帮忙,反正我只会越帮越乱,他利用冰箱里有限的资源和那盒半成品菜为我准备晚餐,好像今天过生日的是我。他的菜做得很快,我的客厅只收拾了一半而已,他就跑过来帮我,有男人的帮助使我备感轻松,很快就让客厅有了崭新的面貌。他问我能不能把那些未完成的广告作品算做生日礼物让他带回家。我很慷慨地答应了,反正它们留在我身边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与其用来包油条不如顺水推舟送给卓昂。
卓昂拉我去看他准备的晚餐,宫爆鸡丁、水果沙拉、西芹百合、炸鲜奶、贡丸汤,这对我来说已经相当丰盛了。他还许诺只要我愿意可以天天做给我吃,把我吃得白白胖胖,像头小猪。
大笑。
卓昂问我家里有没有红酒或葡萄酒,这样或许更符合生日的气氛。
我摇摇头,只拿出了几罐嘉士伯啤酒,让他凑合着喝,别喝醉了就行。他说男人喝啤酒是很少醉的,除非被女人伤透了心。我问他有女孩让你喝醉过吗?他说没有,让我买醉的女孩还没有出现。
卓昂菜做得很棒,有专业厨师的水准。我开玩笑问他是不是哪个厨师技校毕业的,现在供职于某家大饭店。
他说我是中央音乐学院提琴系大二学生,假期在姨妈的超市帮忙而已。
我在工艺美术学院学的是广告设计,现在在一家规模很大的广告公司供职。我是上海人,你去过上海吗?
很小的时候去参加过少儿小提琴比赛,印象不是很深。
我们都没吃多少,只是不停地说话,喝酒。音乐,电脑,读书是我们共有的话题,亨利米勒,侯孝贤,卡百利是我们的最爱。我们懒得打扫桌上的残羹剩饭,很随意地坐在沙发上,我们一瓶接着一瓶地喝,消灭了冰箱里所有的食品。从上海带来的唱机里反反复复地播放卡百利的《You and Me》,这个爱尔兰四人组合陪伴我走了十年,1992~2002年我们相互陪伴一起成长。卓昂告诉我他的父母都是经贸大学的教授,常年居住在国外,本来想让他学金融管理,然后去哈佛进修,入驻一家跨国集团,成为高层管理人员。结婚,生子,大展宏图,退休养老,生活被他们逐一设计好,并尽可能地把一切艰难险阻铺平,人生的轨迹是一条光滑的抛物线自然而然向上延伸,没有起伏。但他不争气地选择了音乐,一学就是十三年,只有站在小提琴前,才会觉得生活是沿着自己的意愿继续着。我告诉他我们的遭遇差不多,只不过在考上美术学院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对广告根本不感兴趣,混混沌沌地过了四年。
半成品的爱情(5)
我在发现自己的酒量实在太差时已经进入了神情恍惚的状态,我的头痛得快要爆炸。在中,我发觉自己躺在卓昂的怀里,他抱得很紧,我试图挣扎,嘴里发出微弱的呻吟声。他用手握住我的下巴,然后像只薄翼蝴蝶轻轻把吻留在了我开始颓败的嘴唇上,随即还有一滴男人的热泪灼烧我的脸、我的心。
嘴唇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总是很短暂。卓昂把我抱回了卧室,除了在我额头上留下他的吻以外,并没有过分的举动。他看了我一眼,带上门,关上灯,退出了我的卧室……
我一直昏睡到第二天上午,幸好那天我不用上班。我很难回忆起昨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模糊记得和卓昂一起喝了很多酒,最后醉得不省人事了,这是曾经不被允许存在的,我在酒吧里和那些人面兽心的男人拼酒,他们总是不服输,在任何方面,哪怕完全处于劣势,也要用尽全身力气赢得战斗。我是无心恋战的人,我只是用自己的健康为代价告诫他们一个人是不会一直胜利下去的,上帝是公平的。我进入卫生间,用凉水往自己脸上泼,我是水色,像一摊水,却混有咖啡、黯蓝、朱红等颜色,千变万化,每种颜色在我身上都有恰到好处的体现,Blue的忧郁,黑色的保护,咖啡色的浓郁诡秘,朱红的风情万种。然后我冲了杯咖啡给自己,麦斯威尔总是有最温暖的温度,冬日,我握着咖啡杯对着玻璃轻轻呼气,水雾,弥散,我看清自己的脸,皮肤白皙,我看清自己的眉,眼角抵触,我拨开长长的刘海儿,有一块鲜为人知的疤痕,指甲盖般大小,一个英俊的男人,一间叫树的回忆的酒吧,不断向我叙说童年,只是一些碎片,关于残缺的家庭,关于残酷的初恋,关于不为人知的阴暗,我不追究故事是否真实,一杯叫青春梦的酒,一首叫树的回忆的歌,反复交替,一切载满悲伤青春回忆的场景,他需要的是有人,最好是一个陌生女子用最温柔的母性怀抱包裹他内心深处最不得触碰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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