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像我一样 霍艳》第13章


Who can tell me if we have heaven
Who can say the way it should be
Moonlight holly; the Sappho et
Angel"s tears below a tree
You talk of the break of morning
As you view the new aurora
Cloud in crimson the key of heaven
One love carved in acajou
恩雅透明丰润如水银,瑰丽神秘如苍穹的天籁之音是我们用身体取暖的最好配乐。那天的上海刚刚经历过台风的洗礼,污垢被清洗干净后,我们恢复到最初的纯净,我们的手掌静静交叉在一起,不开灯,怕看见彼此充满欲望的双眼,不开空调或电扇,交织在一起的汗水混合着彼此不同的香水味,像潮水不断汹涌,不断向对方推进。
结束后,他突然变得异常凶残,不再是依偎在我怀里的受伤男人,像只受伤的野兽舔舐完伤口后,他开始扔所能触及的一切东西,烟灰缸,台灯,CD,击成碎片,打在我的身上,猝不及防,那个伤疤便是最完整的纪念。
我说你就是因为这个才让所有人疏远你,尽管你很英俊,但我还是无法忍受你。
离开的时候,我又听见破碎的声音,比任何一次都要剧烈。那个房间有很大很大的落地镜,我们清楚地看见彼此的身体与欲望,三分钟后,我看见自己身体不断从各个部位涌出鲜血,滴在台阶上。
他不会知道,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个男人。
我的身体寂寞了四年,寂寞疼痛。
我下楼准备买点东西,没出公寓门口就碰到了一身休闲打扮的卓昂,他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说,你今天不用帮忙吗?
姨妈说今天不开店,所以想去买点东西。
超市没有吗?
CD。
香水吗?开玩笑。
能和我一起去吗?
可我不买CD,我的CD已经够多了。
买别的也可以。
你付钱吗?
只要你肯去。
那算什么。我买东西你付钱。
约会好吗?
和你?
嗯。
你终究还是孩子呀。
我不是刚过完二十岁的生日吗?已不算孩子了。
很多事你不懂的。这是第几次约女生?
第一次。女生总是主动约我。
我应该感到荣幸是吗?
能约到你是我的荣幸。
我脸上绽放微笑,眼前的男孩向我正式宣告,他已从男孩蜕变成男人。他的确很英俊,和四年前的男人截然相反,他的英俊背弃了阴暗,他不会关心先锋电影地下音乐行为艺术,他有如夜莺般歌唱的小提琴,有这个年纪再普遍不过的逆反心理,有完美的家庭出身皓白的牙齿,他被正午的阳光普照,被俗世包裹得一尘不染。
卓昂,这是一个多么好听的名字,在我面前又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男人。
不说话就是默许了。
如果你给我时间换衣服的话,我想是的。
天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拒绝他,我的冷漠开始变得不堪一击。我用二十分钟才换好衣服,我希望他最好能表现出不耐烦,这样我就有理由拒绝他。但他没有,看起来耐心得很。
你准备去哪?
东单吧,我经常在那买CD。
半成品的爱情(6)
我们从新源里直接坐813,是上海很普遍的空调车,并不是很挤,条件要远远胜于上海,集成空调系统,会用英语报站穿整齐制服的售票员。卓昂不断跟我说话,给我讲他在音乐学院的轶事,我只是听着并不说话。不知是他的嗓音充满磁性,还是他这种准男人引人注意,反正招来不少女孩的关注。我身后的一个模样很清秀的女孩和她的女友说,这男孩真帅,他的女友真幸福。
他们好像认错人了。
卓昂尴尬地笑了笑,他伏下身子问我做他的女朋友真的不好吗?我没回答他,把头扭向窗外,他的问题总是让人无从答起。
东单我当然不是第一次去,卓昂问我想买点什么。我指了指江南布衣;示意要进去。导购小姐热情得可怕,不断向我推荐新品。我冷冷地站在那,用双手触摸每一件商品,感受不同面料带来的不同感受,不同色彩带来的不同视觉效果,不同价格带来的不同压抑。我和卓昂同时看上了一条麻布裙子,很简单的样式,却处处包含意想不到的创意,用不同颜色的薄纱缝在一起,握在手里的感觉更是奇妙,粗糙地带给人缠绵。也许离开北京,不回上海,我还有另一种归宿,游走在中国的边缘地区,沿途会有轻松迷离的风景,不及细细察看就已烟消云散,相遇的地方依然是人来人往。江南,我喜欢这个地方,记忆中那里是块安静、精致的土地,可以坐在小船上,轻轻掌桨。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我喜欢的诗句。
完全想像得出自己穿上这条麻布长裙的模样,依旧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化学用品从没有机会对我的皮肤进行伤害,如果我说我老了,定是内心再也承受不住一些东西,纷纷坍塌,而不会是因为皮肤松懈,白皙不再。看着卓昂,我坚定地告诉自己,水色,你老了。
但我没打算买,我已经很少给自己买衣服了,身上穿的仍是大学时的男装仔裤,裤腿由于过长围了一圈又一圈,被踩出了痕迹,他一直陪伴我六年,第一次走进大学校门,第一次和男生接吻,第一次买醉,第一次学会用身体取暖。况且它的价钱的确不菲。卓昂倒是很高兴,不断怂恿我去试试,果真喜欢就不应该在乎它的价钱。小姐不愿错过这来之不易的商机,很麻利地把衣服从货架上取下来,把我劝进了女试衣间。三分钟后,我从那狭小的空间出来,身上是那款江南布衣的裙子,店里所有人的目光似乎都集中在了我身上,我知道原因,也许它太适合我了,镜中的自己是如此恬静的女子,丝毫没有被酒精摧毁的痕迹,也许水真的没有颜色,也许江南真的是我最终的归宿。
水色,你喜欢就不应该错过它,能找到真正喜欢的东西不容易。卓昂打开皮夹,抢先付钱,生怕我反悔。
我已经后悔了,我拉住他的手,面无表情地离开了江南布衣。
我在东单逛了三小时,从新世界到东方新天地,从东方新天地到新世界。除了买了一双鞋外,一无所获。我在王府井书店看见了那个曾经死在我面前的女人的出版物,安安静静地摆在角落的位置,积满了薄薄的尘土,不曾被人翻阅,封面有一双红舞鞋,在黑暗中跳跃,不停息,未知旅途,独自流浪,只是她的生命已走到尽头。我看了一眼,用手拭去尘土,我看见勒口上印着那个女人的至爱的歌词:
我愿意翘盼
安然的醉酒微酣
红胡子的老人
微笑多恬淡
我的舞鞋旋转
歌唱到疯癫
我愿弃世登仙
旋转的车轮来为我献欢我怎会疲倦
卓昂没怎么跟我说话,只是选了几张帕格尼尼的小提琴协奏曲,他生我的气。我说咱们吃饭吧,我请你。
吃的是吉野家,他没用我请,付了两份套餐的钱。我们坐在靠窗户的位置,脸贴在玻璃上。他问我为什么不买那条裙子?我开玩笑说是经济条件所限。
他说,我不是已经为你付钱了吗?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是两个不同的个体,现在以后都不会有太多亲密的纠结,纠结困扰一生的重负,你没有必要这么做。而且也许你当时不那么做,我会考虑买的。
卓昂打车送我回去,他在车上的沉默让我不适应,我想也许是我说的那番话刺激了他,但我没道歉,我想我说的话是多么的正确,我拒绝和任何人产生纠结,多年后再相遇,陌生人是彼此心中最好的位置。我坚持让他只送我到楼下,我说,你走吧,不早了。
他跟我道了晚安后,看着我屋里的灯亮起,才放心离开了我的公寓。
城市里充斥着米的绘本,我站在三联书店里如同高中女生一样站着翻阅,书的勒口上写道:在无尽的追寻中,会有一个又一个意外和错过,现实的城市就如同雾中的风景,隐隐地散发忧郁的美,承载着没有承诺的梦。
他说,人生总有很多巧合,两条平行线也有交会的一天。
工作结束的时候,我依然会去超市买半成品菜,然后会借我喜欢的王家卫的影片,卓昂会提前下班,在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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