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雀》第48章


发回原法院重审。市中院经过认真研究,最后决定接受省高院建议,改判马启明死缓。马启明又上诉至省高院,被驳回。市中院判决随即生效。
省高院第二次发回重审时仍在强调物证,即要找回那杀人的手枪。现在凶器找到了,但似乎与市中院所认定的“凶手”马启明无关。
审讯中有不少黑帮成员称雷云龙曾在去年的“饕餮之夜”吹嘘过骆远征和林岚是他所杀。他的原话是这样的:“不要怕手上沾血,手上沾的血越多,你就越强大;我杀人无数,你们谁都没我杀人多,所以你们要听我的……骆远征,你们知道吧,他是市公安局副局长,够厉害吧,还不是被我给杀了吗?还有和他在一起的那个骚货,这两个人都是我杀的,谁把我怎么样了?”
看来马启明案是一桩冤案。
马启明的律师名叫耕云,关于他的名字还有一个典故。
刚入大学时,老师点到他的名时,和他开玩笑道:“你的名字叫耕云,耕了云,你准备种什么呢?”
他理直气壮地说:“种公正和正义,老师。”
“我以为要种星星呢。”
“老师,那是诗人的想法。”他不知道这个年轻教师正是一名诗人,所以有些冒犯。
但老师并未怪罪,还表扬了他,说他只要抱定这样的宗旨必能成为一个好律师:“把每一次成功的辩护比作一颗星星,今后你就会感到天空越来越灿烂。”
在大学时耕云立志向丹诺学习,决心成为一名伟大的律师;可是刚踏上社会,就到处碰壁,屡辩屡败,屡败屡辩。尽管如此,他不改初衷,仍然坚持为“公正和正义”而战。当初,许多律师都不愿接手马启明案子,原因不单单是他们认为刑事案件没油水,更主要的是他们不想得罪检察院,以前他们吃过这方面的苦头,如今长记性了。耕云与他的那些很会赚钱的同行截然相反,越是棘手的案子他越是有兴趣,为此他多次莫名其妙地被检察院传唤。
马启明的案子是他主动要求当辩护律师的。他坚信马启明无罪,他说傻瓜都能看出来马启明是无辜的。可是第一次判决给了他当头一棒。并非他的辩护失败了,而是他的辩护根本就没被法官听进去,或者说法官根本就没打算听他说什么。针对公诉人的指控,他为马启明做了无罪辩护,其依据是:
一、马启明没有作案动机。公诉人称马启明发现妻子奸情后蓄意杀人报复,依据的只是马启明的口供,而口供是靠刑讯逼供取得的,不能采信。事实上马启明夫妻关系一向很好(有多份证言),案发前他并没发现妻子红杏出墙,即使发现了他也不会采取过激的措施,这从他在案发后的表现就不难看出来。
二、马启明没有作案时间。案发时,马启明正在派出所,他还和副所长一起去“老王家”喝牛肉汤(有证人、证言)。
三、没有关键的物证。那把行凶的手枪一直没有找到,按照常理,当事人一旦“供认不讳”,不大可能在是否提供凶器藏匿位置这样的细节上“顽抗到底”,惟一合理的解释是当事人根本不是凶手,他怎么可能有“凶器”呢?即便他是魔术师,他也变不出真正的凶器来。至于当事人供述他把手枪扔进了江里,纯粹是胡乱应付。在当事人做此供述之前,当事人曾有过13次供述,每次位置都不一样,公安人员曾带着当事人去搜查过几个地方(有证言),结果如何呢?
四、马启明行凶从逻辑上说不过去。假设马启明像公诉人所说的那样蓄意杀害妻子和骆远征,那么他一定会做一番精心准备。他不会使用自己的手枪,这毫无疑问,因为这样很容易被发现,但这不等于说他事前一定知道他能夺取骆远征的手枪,并用这把手枪杀死骆远征和妻子。那么他是如何“精心准备”的呢?
判决是残酷的,也是最严厉的。他的辩护没有被法官理睬,就这么回事。尽管每一个旁听者都赞赏他的辩护,并且几次为他鼓掌,但毫无用处,判决是由法官做出的,不是由坐在旁听席上的人做出的。
判决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当时就傻了。这件事让他想了许多,以前他怀疑有些法官水平太低,不学无术,对案件和法律的理解不深,致使做出的判决不能令人信服;现在他恍然大悟,这些法官水平低还在其次,重要的是他们的道德颇值得怀疑。
尾声(2)
为此,他大病了一场,高烧40度,他甚至说起了胡话:“我有一个重大发现,我看到了凶手……不,不是那个被审判者,他是冤枉的,他没有杀人……凶手是个别审判者,他们乱用法律的名义要将无辜者处死……他们,他们是真正的凶手……他们杀人,但手上不会沾血……与一般的凶手比起来,他们更肆无忌惮,更冷酷无情……权力腐蚀人的灵魂……他们不是白痴,他们能判断是非,他们知道那个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是冤枉的……为什么明知冤枉也要重判?面子?立功?减少麻烦?或者仅仅因为被告无权无势,冤枉他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多么可怕呀,有些灵魂……我不想干律师了,毫无意义……鲁迅先生当年为什么放弃了学医?因为他看到国人的灵魂病了,他要疗救人的灵魂……我要改行,也去疗救人的灵魂……让良心回到人的胸腔里,让道德左右人的行为,让公正和正义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让人别那么卑鄙,别连畜生都不如……”
醒来后,耕云好像将高烧中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他没有改行,继续做着他的律师,继续为马启明的案子操心。
他对前来探望他的马启明的父母说:“别放弃希望,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当时,第一次判决宣读之后,他就是这样安慰两位老人的。
为了让老人放心,他拉住几个旁听的人,询问他们对判决的看法,得到的回答如出一辙,都不相信马启明是凶手,说他可能被冤枉了。“听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怕,我们还可以上诉,省高院的法官们肯定不会是这个水平……”
上诉的结果是发回重审。一年半来,这个案件在市中院和省高院之间反复了多次。最后市中院网开一面,给马启明留了一条性命,由前两次的死刑判决改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马启明在看守所待了一年零6个月又7天后,被移送到了水台子监狱。
“永远不要放弃希望!”一年半来,耕云一直用这句话告诫马启明父母,也告诫自己。一次次的可怕判决,让他感到无奈和疲惫,但更多的还是感到愤怒。他虽然表示还不放弃,要继续申诉,但他知道翻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马启明的父亲一年半来仿佛老了10岁,去年他的头上只有零星几根白发,现在却已经花白了。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他和马启明的父亲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耕云,你看还有希望吗?”
“还可以申诉。”
“你知道的多,你说申诉到底会有用吗?”
“只有这一个途径……”
“会有用吗?”
“可是……没别的办法。”
“我是说申诉能管点用吗?”
“也许吧,我们尽量争取……”
“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
“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翻案的那一天。”
“我老了,我怕活不到那一天……”
“老伯,你要有信心。”
“你不会放弃吧?”
“不会!”
“这就好!”
这之后,马启明的父亲突然出门上访去了。他是悄悄走的,他怕老伴拦他,也怕耕云不让他去。看来他并不相信耕云说的申诉是惟一的途径。他留下一个纸条,上边只写了四个字:
我去上访
耕云想像着马启明的父亲可能在机关大楼里进进出出的徒劳,将遭遇不负责任的冷漠和推诿,有时也会得到一点同情,甚至还会得到一点儿施舍,但有一样很难得到,那就是他最希望获得的公正和正义。他会去翻捡垃圾,他会在桥洞和屋檐下过夜,他会被遣送……想到这里,耕云感到他的心像被铁钳夹着一般,疼痛,滴血,他一个人跑到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又到江边痛痛快快哭了一场,才又振作起来。
耕云从马启明父亲这儿得到启示,除按程序申诉外,他起草了一封上访信,打印多份,到处投寄。每一封寄出的信都意味着一个希望,尽管是渺茫的希望,但也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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