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26章


儿会自然垂下,晃来晃去,形状恰似一口粘痰。看到我们,她笑了,那模样就像遇到了什么知心密友,假了吧唧的,当然,我和凌晨当时表现出来的亲热态度也说不上有多真实。我们站在案子边上聊了会儿天,总共超不过五分钟,内容无非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一点儿新鲜的没有。期间,唐静顺带着给我们介绍了那个戳在一边儿已经干笑了半天的糙哥们儿—她的现任男友,我还拉着他来了盘表演赛,三下五除二给丫灭了,不如人意的是,盼望了半天的扬眉吐气之感却始终也没出现。 
出乎意料,当时我的心情一片平静,我怎么也不能把眼前的这个姑娘和曾经的唐静联系起来,是她变了?还是我变了?她曾经带给我的那些紧张激动、那些手足无措都跑到哪儿去了? 
—它们丢了。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是因为什么才把它们弄丢的。 
最后,我两盘之差输给了凌晨,吃饭的时候,他非抢着结账:“胜之不武,今天我这是胜之不武。” 
“知道就好,刚才的案子钱就应该让丫唐静给结了。” 
“还惦记着呐?” 
“别扯蛋了。”我闷下一口啤酒,“你丫看过一叫《水牛66》的电影吗?” 
“没看过,怎么了?” 
“没事儿,我就是突然想起来了。那里面说一哥们儿小时候特喜欢班里一女同学,什么也没干,就天天瞎琢磨,给那姑娘都琢磨成天仙了,结果好多年以后俩人跟街边的咖啡厅里头碰见了,丫发现那姑娘整个就是一女流氓。” 
“唐静也不像女流氓呀,你瞧人那作派—多正经,跟他妈妇联干部似的。” 
“我知道,我就那么一说。” 
我喜欢看电影,这得算我一个难得的长久爱好。小时候,电影院几乎是我每个星期天必去报到的场所,那些年,我妈单位总会源源不断地发给她各式各样的电影票,一概被我包圆,“大华”、“紫光”、“长虹”、“东工”、“明星”……东城附近所有的影院我一律平趟,熟门熟道。繁华的“东风市场”把口那家早就拆除了的“吉祥戏院”是我最常去的地方,至今我仍然记得在那儿看过的一部叫做《黑楼孤魂》的恐怖片—那是我看到过的最吓人的电影。从那以后,只要一听到别人提起恐怖片,那部片子中的几个场景就会首当其冲跳跃到我的头脑里来。 
我最喜欢的是那路“码大套儿、办大事儿”的电影,比如《七宗罪》和《肖申克的救赎》,关于这两部片子,我没什么可多说的,一句话:牛逼到家了;美国的众多黑帮片同样让我爱不释手,像《教父》、《美国往事》、《好伙计》什么的,都看得我血往上涌,心中频频冒出自己怎么不是个生在纽约贫民窟里的意大利小崽儿的遗憾念头。 
我相信自己看过的电影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多得多,光看看我们家堆积如山的各式盗版光盘就能轻松证明此点。在那些数以千计的劣质影碟之中,好片子数不胜数,滥竽充数的当然更加多如牛毛,它们统统蜷缩于我的记忆当中,以至于长期下来,给我留下了不少后遗症:在生活中碰到好多事儿,我脑子里都会首先闪出那些曾经在电影里出现过的类似情节,并琢磨着是不是按照影片里面的套路直接处理了事;和人说话聊天的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像通过细枝末节推测一个电影的结尾那样去注意别人的只言片语,想借此看清此人到底是何门路……诸如此类。 
当然,我明白,看电影不过是我个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爱好而已,如果拿它用来和别人吹牛逼,那就没劲了,的确,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和凌晨分手后我回到家中,陷在沙发里把我钟爱的《七宗罪》又复习了一回。这部片子我也记不清楚自己到底看过了多少次,反正以我可怜的英语水平,都快能背下里面所有的台词了。我喜欢影片中几乎所有的细节,没有故意卖弄,没有哗众取宠,我是说,那貌似层层迷雾之中的干脆利落、紧扣结局的结构让我着迷。摩根·弗里曼演出的那种沉着和安稳也一直让我折服,可惜,我发现,今天晚上我的心思乱如荒草,连老摩根都没法让我平静。于是,我又翻出休·格兰特那盘老掉牙的“四婚一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不妙的是,当里面那个长着副八字眉的女主角细数自己跟多少个哥们儿打过炮的时候,我再次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苗苗,想起了我们一起混过的唯一一个晚上。
长大了(6)
毫无疑问,那是个招我喜爱的美妙夜晚。问题在于,它只开放了一次便再不重来,这让我感到难受,感到无所适从。我还能清晰记起那天晚上我们说过的每一句话,还能清楚看到她对我做出的种种表情,并且不知道今后是否能够把它们忘掉。我起身续了杯咖啡,吹着杯口的热气把它一点儿一点儿喝完,喝下整杯咖啡的空当里,我心中又出现了那片繁杂的空白,好像想起了挺多事儿,又好像什么也没想,总之,念头纷乱,却一样儿也没记住。我不喜欢这种状态,特别不喜欢,就像不喜欢我身边大多数的人和事儿一样。然而,不幸的是,很久以来,我好像总是被此类无穷无尽接踵而来的麻木和厌烦包围缠绕着,穷于应付,又难于摆脱;而那些我喜欢的东西呢,却又总和我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闪动漂浮,一触即逝。有人告诉我,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我要说的是:我真想操生活他妈。 
“算了吧,别再跟自个较劲了,跟丫一刀两断,再不联系,就当从来没认识过这么个人。”我躺在一片黑暗里劝着自己,“你还指望什么呢?该说的也说了,该现的眼也现了,演出结束啦,就此打住吧。” 
从那天在电话里吵翻之后,我和苗苗之间就再没有过联系,一点儿也没有。 
我是强努着这么做的。 
我明白,对苗苗来说,那不过是次普通平常的一夜之情。从前,她尝试过几回;以后,只要她愿意,也不会缺少类似机会,如此而已。事情早如杯中的自来水一般清澈,要怪我只能怪我自己太丢人,看不开。 
但是,我还是在想她,我没法阻止自己还在想她。这要命的想念是如此复杂,喜爱、眷恋、嫉妒、怨恨……统统夹杂其中,让我在漆黑中形如斗犬,表情交错,时而面露微笑,时而愁眉紧锁,时而五官狰狞,时而咬牙切齿。我能够强忍着制止自己再做出什么不争气的无聊举动,可对于内心蓬勃汹涌的一腔思念,我又能有什么法子呢? 
“也许等过两天考完驾照,我还是应该再去找她说个清楚。”迷迷糊糊之间,我心中仍然顽强地冒出了这么个念头儿。 
甚至都来不及痛斥自己的没出息,我就乱七八糟地睡着了。 
2002年12月12日 星期四 
我锲而不舍地拨着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不知道拨了有多少遍,直到终于听到她熟悉的声音。 
“姚远,你怎么啦?我手机都快让你打爆了。” 
“我……没事儿,你在哪儿呢?” 
“正跟回家路上呢,刚才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卡拉OK来着。” 
“那你什么时候能到家?我去找你吧。” 
“现在都几点啦!你抽什么疯呐?” 
“我就是想看看你,真的,我……我想你。”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等我到了家再给你打电话吧,好吗?” 
我还没琢磨明白到底应该回答她“好”还是“不好”,她就挂断了电话。 
我窝在沙发里喝滚烫的咖啡,抽烟,时不时看上一眼身边的电话,望着排列有序的十二个按钮和黑乎乎的话筒,心下忐忑,跃动烦躁。过上一会儿,苗苗的声音将再次穿过那个硕大的话筒向我飘来,我也会把我憋了好多天的话向她和盘托出,告诉她我喜欢她,想和她长久地混在一起。我只能确定这些,再往后的事情,谁也不会知道。 
整整一个礼拜了,我魂不守舍,心思牢牢拴在这个让我感到喜悦和迷惑的姑娘身上—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现在,我终于痛下决心:去他妈的,爱谁谁吧。我必须把我的想法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也必须让她告诉我她心中所有的念头儿。 
苗苗是个说话靠谱儿的姑娘,我一点儿也不担心她一到家就会给我回电话,我喜欢她这一点。我见过太多说话不着边际之人,我的意思是,那种毫无理由的不着边际—无论大事儿小事儿都会和你信誓旦旦,转眼儿就把说过的话扔进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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