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见到曾晴是在一个阴沉刮风的下午,离那次出事儿已经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彼此手里都提搂着一包留在对方那儿的东西,约在朝阳公园的门口见了面。曾晴那天显得特别憔悴,嘴唇上起了一串火泡,脸上也失去了以往的光泽,看着这个和我朝夕相处了三年多的姑娘,那一瞬间,我感到了强烈的心疼,但是,这心疼也依然敌不过还在我心中熊熊燃烧的厌恶。
我们几乎没再说一句话,只是那么面对面默默地站了一根儿烟的时间。看得出来,她还想再和我说点儿什么,但一定是被我脸上冷漠的表情弄得欲言又止。我们相互之间太了解了,彼此都心知肚明再多的解释和争吵也纯属多余,毫无意义。那根儿烟抽完的时候,曾晴转身离去,一步一步地离开了我的视线,离开了我的生命,从此,再无音信。
那天下午我没有了再回去上班的心思,索性走进了朝阳公园,在湖边喝着啤酒一直坐到了天黑。有那么一阵儿工夫,以往的点滴往事伴着啤酒一股一股地流过了我的心头,让我真想放声大哭一场。我转头看了看四周,没有别人,没有谁会看见我在这光天化日之下丢人现眼,可是,我还是没能哭出来,我的眼眶是那么干涩,干得好像装在裤兜里的那盒儿火柴。
我不知道后来怎么就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将近半夜,天冷得让我觉得自己马上就会倒地死去。当然,当时我本来就是躺在地上的,只可惜仍然活在这个世界上,仍然能感觉到从心底喷薄而出的颤抖和绝望。我费劲地睁开双眼,天旋地转,一起身,碰倒了身边的啤酒罐儿,没喝完的那点儿酒不情愿地淌到地上,把腿边的一小片草地慢慢浸湿。我抓起身边所有的啤酒罐儿,一个一个地朝面前的湖水里扔进去,看它们盘旋扭曲着钻入水中,激出一圈圈儿的水纹,就像是一张张表情怪异的脸。
5
直到捱过2001年的炎炎夏日,我才确信自己已经从整件事情的阴影里慢慢走了出来,虽然我的步伐迟缓,但至少曾晴的样子终于不再那么频繁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之中,搅乱着我的生活,对于这点,我很满意。同时,在心里面,我也明白,终归有一些东西消失了,有一些东西破碎了,尽管我毫不情愿,但已然是无可挽回,覆水难收。这没什么丢人的,我是说,人生原本如此,喜悦和伤痛总是混杂缠绕,如影随形,一个找上门来,另一个你也别指望着能够永远拒之门外,总之,好坏我们全要面对,无可躲避。就像后来有一次谢天在饭桌上和我说的:“晨子,最近我想明白了一个理儿—生活啊,永远也给不了你想要的那么多,又不至于让你连一丝便宜都抄不到,要是老攥着自个的那点破事儿跟自个较劲,那可太傻逼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我爱你(5)
那时候他已经和樊星分手了将近一年,总算从最初的混乱颓废中渐渐平息下来,像我一样艰难又缓慢地爬出了怨天尤人、愤世嫉俗的层层泥沼,我为他高兴。确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谁又能总让自己陷入漆黑冷酷的痛苦之中不得平静?说到底,如我们一样的平凡之辈,即使有此想法也没有那个毅力,新的姑娘、新的生活迟早都要到来,我们只需坦然接受即可。
我站在沙坑边上抬头看着淡蓝色的天空,阳光柔和,白云浮动,北京的秋天虽然短暂,可天气确实好得没挑。我从起跳踏板沿着跑道一步一步慢慢往回走……三十九、四十,停下脚步,用脚尖在地上划出一条线当作起跑标记,然后放松全身,重新系紧鞋带,准备下一次的起跳。
我喜欢那种全身腾空而起的感觉,虽然只是一瞬间,我还是能体会到那一下挣脱所有束缚,不顾一切向前冲的快感。跳远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从小我就是学校田径队的成员,到了中学,在运动会上拿个冠军更如家常便饭,不在话下。我最好的成绩是大学时候跳出的五米六五,当然,现在这个距离对我来说已然是遥不可及。不过,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还是愿意回到熟悉的学校里重新跳上几回,每次加速助跑—踏板起跳—跃向空中—再落回沙坑的过程都能让我感到说不出的痛快和舒畅,情绪也会由烦乱焦躁渐渐变得平静放松。
最后一次跳过之后,我在沙坑里静静平躺了半天,直到呼吸慢慢舒缓下来才站起身,抖落掉身上的沙土,收拾起衣服和运动鞋—这双“爱世克私TIGER”跑鞋已经跟了我将近七年,还是刚上大学时我妈送给我的礼物,现在早已破旧不堪,磨损开线,可我就是舍不得扔掉。
我背起书包,溜达着从学校的林荫大道走出校门,感到全身隐隐酸疼,又渴又饿,急需暴搓一顿救急,赶紧掏出来手机给石光打了个电话,想问问他有没有工夫跟我一块儿吃饭。
“哎,你丫跟哪儿混呢?”
“……你是谁呀?”电话里居然传出了一个陌生女孩儿的声音。
“哎呦,对不起对不起,我打错了。”我赶紧挂掉电话,看了一眼手机屏幕,果然是拨错了,刚才打出去的电话显示的名字是—沈月。我拿着电话不由一乐,那个半年前和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儿的脸庞再次一点儿一点儿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连我自己都想不到过了这么长时间,我竟然还能清晰地记起她的模样。我稍微犹豫了一会儿,又重新拨下了那个号码:
“喂,是沈月吧?”
“你到底是谁呀?”
“我是凌晨,谢天的朋友。还记得我吗?—上次和樊星、谢天他们在一块儿,咱们吃过顿饭?”
“嗯……”她在电话那头沉吟了片刻,“噢,是你呀。”
“是我是我,刚才实在不好意思,我给一朋友打电话,错拨成你的了。”
“没关系。”沈月的声音带着一种南方女孩儿特有的甜腻,让我一下想起了香甜的糯米粽子,“你还有别的事吗?”
“那个……还真有,我想求你帮个忙—我这手头有点儿西班牙语的参考资料,一个工程要用,我又看不懂,这不听樊星说你是西班牙语老师吗,就想请你帮忙翻译翻译,你看行吗?”
上次吃完饭,我就已经知道了不少关于沈月的事儿,比如:她是云南人,樊星大学时候的同宿舍密友,毕业以后留在学校当了老师,至今还在落单之类的。倒不是我非要刻意打探,主要是石光乱磕了一通未果后把他知道的情况全都气急败坏地跟我说了一遍,这会儿正好被我派上了用场。
“那……有时间你让樊星拿给我看看吧。”
“明天你有空吗?我这东西特着急要用,你看明天正好是星期六,你要是没什么事儿,我给你送过去吧。”
“嗯,那好吧。”
“谢谢,真是太谢谢了。”
我挂上电话,心中充满了如意算盘得逞的小满足—我料沈月就不好意思拒绝我的请求,还是挂着熟人磕姑娘靠谱儿,虽说这是老生常谈,但用起来的确顺手。
6
我兜里揣着本儿西班牙建筑大师高迪的作品集走进了经贸学院的大门,给沈月打了个电话,然后坐在离门口不远的那片柔软的大草坪上翻着画册等她到来。这本儿书还是趁樊星去巴塞罗那出差的时候我点名让她给我带回来的,作为搞建筑设计这行的,众所周知,安东尼·高迪是一个没法绕过的名字,他的那些设计的确别具一格,令人着迷,可悲的是,身为一个中国的低级设计师,这本画册也不过就是让我过过眼瘾而已,哪当得上什么参考资料啊。要知道,哪怕只是盖座酷似垃圾桶的破塔楼,等轮到我这么一个毫无资历的小崽儿来签上设计师的大名,也不知要是何年月了,当然,这本儿书今天终于被我派上了另外一个用场,我对此深表欣慰。
我远远就看见沈月夹在三三两两的学生中间朝我走来,身上套的那件肥大的棉布衬衫让她整个人显得更加瘦小,根本不像个老师的模样。我一直等着她飘飘荡荡地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爱你(6)
“沈月,咱们又见面啦。”
她冲我淡淡一笑,一言不发,依旧是那副聋哑人作风。阳光下,她的面庞显得晶莹白皙,几乎就像透明的一样,耳朵后面别着的一绺头发被风轻轻带起,柔细发黄,当时我还以为是她漂染的,后来才知道她天生头发就是如此颜色。
我是掐着饭点儿来的,接下来的节目当然是共进午餐,那天,我不顾沈月的百般扭捏,执意拉着她到校门口的饭馆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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