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7章


相比较而言,央视拍摄的《水浒》里对林冲的处理就更好一些,他不但一如既往地窝囊,而且结局较之小说里更加悲惨——他等于是被宋江气死的。“大河向东流,天上的群星参北斗”,但是,林冲这样的人合该气死,这是窝囊一世的必然结果。
而那草料场前的孤独,其实已是林冲最后的歌咏了;如果说宋代有小资的话,林冲大概便可以算一个。
林冲没忘记在那样一个悲戚的雪夜小小地犒劳一下自己,他买了酒。整部《水浒》贯穿了酒香,但其他人的酒往往是增添豪情的工具,比如武松,你这酒不是烈吗,不是三碗不过岗吗,我偏要喝上一十八碗;或者是鲁智深,他的酒伴随着狗肉颠覆了和尚的清规戒律——而林冲的酒却是苦的,寒冷的雪中他的酒是他仅有的、最好的、也是最后的伴侣。《水浒》中的醉酒虽然不乏苦闷、郁郁不得志时的独饮,比如宋江写反诗一节。但宋江最后毕竟还是写了反诗,发泄了郁闷,而林冲的酒却毫无结果。他的酒没有变成泪水,已是万幸了。
林冲喊道:“好大雪!”
在那样一个雪夜,林冲被自己的孤独彻底埋葬了。那之后,无论是身为逃犯的林冲,或是身为强盗的林冲,都再也没有活人的鲜活气味。他那一声嗥叫,嗥掉了自己最后的一点欲望;如果这算歌唱的话,林冲无疑是中国古典小说里最苍凉的歌者。
好大雪。好大的雪!

今年冬天特别冷,雪也特别多。我没有机会如林冲一般独自行走在雪中,但走在人群里,我相信自己与林冲一样孤独。
遗憾的是,我无法在雪中歌唱,哪怕是一声简单的“好大雪”。一个人,他该有怎样的机缘,才可以像林冲那样歌唱?
我最后一次翻开《水浒》的时候,林冲正在距离山神庙三华里的地方。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裸着身火烧草料场。我找不到12岁时为英雄们排座的孜孜不倦的自已了,我走在雪里的时候,只觉得冷。我的鞋很滑,如果我奔跑的话,肯定会摔倒。我的小说还没有一个如奸臣一般的道具,我的生活里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让我快乐或者悲伤。灰蒙蒙的城市天空下,没有一个瘦削如痨病鬼的林冲孤独走过,有的只是一张张与我相似的平庸面孔,他们和我一样安静地走在雪里,却没有适意的感觉。
很多现代人的身上都有林冲的影子:才干、谨慎、敬业、坚韧、低调、懦弱,屡屡受挫折后又敏感、多疑、暴躁、孤僻、封闭、傲慢,最终窝窝囊囊、怀才不遇、心有不甘、然后孤独一生。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9节 十年一吃巴蜀梦
《万科》周刊
杨早
1973年12月19日,天下太平。我出生在川南一个叫富顺的县城人民医院中,并在此度过了生命中最初的十年。
先介绍一下这个大家都不知道的地方。富顺,原名富世,因六朝时创建的富世盐井得名(后来号称盐都的自贡,起初不过是富顺的一个区),唐初避太宗讳,改名富义,宋初又避另一个太宗讳,改名富顺。这个地方除了出盐,也出过一些人,据说明清两代中进士者两百多人,川谚称“富顺才子内江官”。说到才子,明代有李调元,清代有刘光第,民国有李宗吾和陈铨。据说记得乡先贤的事迹有助于励志,所以这些人我从小就记得很熟。
富顺的吃不算著名,但也不辱没天府之国的名头。其时敝人尚未成长为一名美食分子,但显然已经得了启蒙的滋味,后来能够一直将吃作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和小时的成长环境是分不开的。这个年纪的吃是不成体统的,只好不依谱系而按照地域,将其划分为三类:家中、街上和学校。
素有豆花饭,荤有炒茄猫儿
富顺吃食中最家常又最知名的,莫过于豆花。豆花不是豆腐脑,也不是老豆腐,在外省学会吃川菜的同志注意,你们根本就没吃过正宗的豆花!
黄豆现推的豆花,如雪如玉,堆在一汪鹅黄的卤汤中,食指已经开始微微摆动。
然而富顺真正名震全川乃至行销海外并非豆花,而是豆花的蘸水。而且一定要现点的,罐装的完全不是那回事。紫红的辣椒,翠绿的葱花,一碟碟地摆在乌黑的木桌上,并无香味,却已引得唾液如心事般奔涌。一碗豆花,一碟蘸水,是谓之“素豆花”(“荤豆花”只是加一碗肉,其实不必),再来两斗碗“帽儿头”(两碗饭扣在一起),就是人见人爱的“豆花饭”。拢共两毛五分钱,却能吃得人满头大汗,口舌生津,一个字:HIGH。《死水微澜》里说,当叫花子都要在成都当,其实在富顺当也不坏,一天总能吃上一顿豆花饭。
豆花蘸水最好的牌号是“刘锡禄”,听说后来此人到美国去了,于是整个富顺的豆花饭水平倒退了一个世纪。他女儿开的“小刘豆花”,也不错,只是不够HIGH。
闲常早饭,馒头花卷外,有泡粑和燕窝粑。泡粑类似外地的发糕,只是小个些,易消化,不甚经饱,以西湖宾馆的为佳——顺便提一下,富顺有一个西湖,县志上明确记载“天下西湖三十六,富顺西湖列第七”,推想前三名大概是杭州西湖、扬州瘦西湖、惠州西湖,中间还有三家,不知在哪块地界。
燕窝粑是所有小孩子的恩物,因为从我爸到我,无不对之终生垂涎,念兹在兹。其实不过是做工精细些的花卷,抖散成丝状,染红色,极甜,间杂肥猪肉粒。这有什么好吃呢?然而热爱得不行。多年后我将它写进大学时的作文里,同学们都以为粑以燕窝名,定然高级好吃过广东茶楼的“顶点”、“超点”,实则也是穷人乐。但是小时候对它的爱慕不亚于慕少艾。
小时吃的席,多半是婚宴丧火或年节时的转转酒,据说我一上桌就霸着面前那盘菜猛吃,带我的大人无不叫苦连天。现时多已淡忘,印象深刻的只是一盆青笋焖兔。富顺人实在爱吃兔子,上学时会经过一条叫马门口的街,一条街都是杀兔子的,杀好的兔子一只只倒挂在树上,无头,据说剥了皮的兔子和猫难以分辨,常常有奸商挂兔头卖猫肉,顾客回家一吃,酸的。这种传说不时听闻,以致重兔轻猫的观念根深蒂固,后来在广东十年,从来没起心去吃他们的龙虎斗,大概这是童年阴影。
我小的时候,富顺的酒席还是很有章法,六个碟子的凉菜,三道热菜,一道汤,一道甜点,再三道菜,一道汤,一道甜点……似乎可以无限循环。
有一道菜,在我知道它的妙处时,已经是禁菜,炒茄猫儿。茄猫儿,就是青蛙。据说不准卖,可是你挡不住,在农贸市场上禁,农民会背到居民家里卖。后来发布指示,什么级别以上的干部不准吃。没多久,县里一个头头被抓了现行,他开会时有乡下亲戚给他送来一背篼这个!我自小被教育要爱护益虫,吃青蛙时却从未有半点怜惜或悔恨之心,这东西实在太好吃了!用红椒丝、姜丝,急火炒,浇一勺明油,哇!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差点儿把舌头吞下去”。素有豆花饭,荤有炒茄猫儿,一想到它们,我就怒气冲冲地质问自己为何要远离家乡。
街头吃食
由于我家是一个文明家庭,所以我在十岁前很少有下馆子的经验。那么在街上吃什么呢?爆米花、棉花糖,这些是少不了的。成都街头常见的糖饼,富顺并没有。我能记得的街头吃食,无非是稀米粑、冰粉和凉糕。
稀米粑大约是糯米做的,如纸般薄薄的一大片,如寻常果盘大小。味道很淡,有一点点甜,像软糖外的糯米纸,但是更有质感。一片可以颇吃些时候,每片又有不同的颜色,一分钱两片,小时也是狂爱的吃食。掰一小块放在嘴里,让它在唾液中慢慢溶化,也是极满足的事。在大人眼里这是既不健康又没吃头的东西,因此决不容许购买。据说我曾经为了争取这一购买权和姑姑闹别扭,以跳进水田相威胁。她不理我,我也就算了。
这么平淡的叙述出自强势的大人一方,在我模糊的记忆中,那时的悲愤和失望是难以言表的。每当我读到书上关于弱势群体权利的表述时,我就会想起那个试图用自杀捍卫一片稀米粑的小孩。不过,倘或今天我带着一个小孩,他要求购买这种低档的不卫生食品,我同样会强硬地拒绝。不管怎样,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冰粉是夏天的吃食,家里也会每天做上一桶给大家饭后喝。然而街上的冰粉更有味道。用纱布包一种叫“冰米子”的植物颗粒,不停地在水中搓捏,慢慢地那水便凝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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