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的温柔已过期》第77章


之前的手机号我一直留着,联系人全部删了只剩林晖一个人,我在暗暗期待他的消息,但是又在害怕着,可等到真正收到他的消息的那一天,我却发现我平静的出奇,我平静地读完了整个信息,因为信息过长,分了好几个发过来,在我认真而平静地读着上一条短信的时候,手里的手机不停地震动着提示我还有短信进来,等震动停止了,我的世界也安静了。
最后林晖放弃了我,我自由了。
向晴被我不断的短信提示音吵到,暂停了游戏问我怎么了,我关了手机,把手机藏在背后,平静地说:“没什么。”
那个手机里放着林晖的结婚照,他挽着他漂亮的新婚妻子,脸上满是幸福的表情。
这样就足够了。
懂我如向晴,自然知道我在隐瞒什么,但是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回去继续自己的游戏,我躲在角落开了手机删了信息和照片,丢了手机卡,把空无一物的手机和戒指放到一起锁进一个小盒子里,然后走到窗前,看到窗外被寒风吹得无法落地的枯黄树叶,喃喃道:“冬天到了……”
向晴听到,说:“是啊,冬天到了,这里太冷了。”
“那我们去一个温暖的地方吧。”
我提议道,向晴抬头看我,笑着说:“好主意。”
这个时候我只能庆幸地球是圆的,北半球是寒冬的时候南半球确实盛夏,太阳总会照在地球上,我们要做的就是不停地追逐太阳,让它的光亮不停地照在我们的身上,这样我们就不会感到寒冷了。
当天晚上我们就收拾了东西坐上了飞往南半球的飞机,在旅途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困难,但好在我们长大这个年纪,已经学会了保护自己,何况我们还有彼此。
在不停的移动和奔波中,我意外地发现我的腹部硬了起来,我在睡前仔细地摸了摸腹部上清晰的纹路,心想没想到旅行比锻炼还有效果。
在飞来飞去的大半年里,我和向晴形影不离,这样的亲密度超过了我和她度过的任何一段时光,向晴开玩笑说那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有林晖,只要有林晖在的地方我就会奔过去,现在我只有她,所以两人才会这么亲密。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能把向晴这样的玩笑轻松地当做一个玩笑来看待,那些快乐过,难受过的过往和曾经给过我全部的男人似乎也没有那么困难忘记,人是个健忘的生物,那些以为不能忘记的痛楚,其实只是一种错觉罢了。
☆、094你还恨我吗
跟着向晴走了那么多个国家后我才明白人们之所以向往旅行,除了是为了逃避一成不变的日常,还有像我和向晴这样为其实居无定所的自己找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旅途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情让生活不再像昨日的单曲循环,有了新奇与惊喜后,时间虽然过得快,但能清楚地细数出每个不同的一天,而因为是旅途中不经意的巧遇,不用担心之后再次相遇后的尴尬和不自在,所以就变得直接而坦率的许多了。
是的,我说的是艳遇。
到了26、7岁这个年纪,对什么事似乎也全部看开了,迷迷糊糊的认知中,也丢掉了年少时的青涩和害羞,所以接受得就顺理成章多了,第一次有男人向我们俩搭讪的时候,我和向晴还有点不适应,看着眼前的金发碧眼,吓得忙说“sorry”然后迅速逃开,到了后来已经能自然地说出叫男人请客的要求,倒不至于来者不拒,或许就是因为这些陌生人,旅途才变得轻松愉快起来,或许旅行的目的当中,结识这些不认识来自各个地方的人,也是一个目的。
向晴第一次在别人那儿留宿的时候我担心地大半夜都睡不着,但是当事人却比我轻松地许多,扶着宿醉的脑袋回到房间,在我着急问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模糊回答显得有点敷衍,最后我也只能耐着性子等到她饱饱地睡了一觉后再问细则。
向晴却睁着明亮的眸子,望着我一脸无辜,说:“忘掉了。”
我瞬间无语。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偶然的相遇,怕留下遗憾,所以当场说出了自己的感情,其实有种夸张的成分,今晚还能开怀畅饮,如同多年一般的挚友一般,等第二天早上捧着宿醉的脑袋醒来,在如同蚁噬的疼痛中,别说那人的名字,连长相都记不清楚。
想通了这一点,我也开始不再在乎这些东西了,我已经习惯了一群不认识的人在同一张床上醒来,最后各自找个厕所,对着马桶狂吐。
其中唯一能让我感到庆幸的是,我的身旁还有向晴陪伴我。
只是这样疯狂酗酒的结果就是我的胃病一直没有好,在酒精的麻痹下,疼痛没有减轻反而变本加厉起来。
又是一天宿醉后,我吐完了漱完口,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肚子,拉开抽屉找之前买的胃药。
这场旅行给我最好的教育就是我已经能熟练地说出几种胃药的品牌,其中有一个牌子我用得最多,效果也最好,但是细看包装后我才反应过来为什么会这么有作用。
很不巧的是,昨天胃药就吃完了,我原本打算晚上散步的时候去买的,结果晚上散步的时候遇到了几个英国人,之后把酒甚欢,完全醉过去的我哪儿还记得什么胃药。
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旅行中什么计划都是白费。
但是这一阵胃痛却不是盖的,我简直站不住,只好抱着肚子缩在墙角,打算把这一段痛楚熬过去。
向晴站在门口喝水,看到抱着肚子的我,说:“筱筱,你不适合这样的生活。”
我忍着痛瞪了她一眼,说:“闭嘴。”头上连冷汗都出来了。
不就是你把我拉进这样的生活里来的,到了现在你还有什么资格说我不适合。
向晴耸了耸肩,趿拉着人字拖走到餐桌前吃早餐。
这段痛楚过去后,我扶着洗漱台站起身,拿了钱包出门,对向晴说:“我出去买药。”
“好。”向晴咬着土司跟我招手。
我按了电梯出了酒店,酒店外面就是药店,倒还是方便。
在能当镜子使的电梯厢里,我看到一个狼狈的自己,吊带背心一条牛仔短裤,脚上一双人字拖,样子实在难看,我把扎着的长发解开,整了整刘海,遮住满是疲惫的双眼,现在国内应该是最难熬的寒冬,但是到了南半球却是另一种风景,这个时候已经临近中午,日头很大,我穿得这么清凉,一出去还是出了一身汗,我一边想着换个清凉一点的国家好了一边穿过马路走向那个药店。
我熟练地报出了那个胃药的英文名,但是店家却告诉我没有这种的,只有两种给我选,我皱着眉看了会儿,其实这两种胃药我都有吃过,但是效果不怎么好,可是现在也别无选择了,我正打算掏钱付款,忽然一只手挡在了我的面前。
我听到这只手的主人对店家用英文说:“把我订的那份拿出来。”
店家点头,转身拿出了我要的那种胃药。
这不是有吗!
我抬头一看,才发现把胃药让给我的不是别人,正是方祈洺。
我看到他的脸一滞,连原本准备好的责问都没有说出口,匆忙别过了头。比起西装笔挺的他,我这个样子确实不能见人。
“好久不见。”
沉默中,方祈洺先跟我打招呼。生疏而客气的语气叫我不知道怎么回应,最后干干笑了两声,说:“是……是啊。”
方祈洺跟着我回到了酒店,在一层我和他找了个地方坐下,我要了温水吃了药,然后又点了甜点吃,我和方祈洺对坐,点餐的时候还好,不用在意他是什么表情,只顾着和侍应生说话,可是等侍应生走了我才发现我根本跟他没有话聊,我给向晴发了求救短信,一边跟他强颜欢笑,我问他怎么会来这里,他说是工作出差。
其实我也只是随口一问,他的回答对我来说根本没有意义,我只一心等着我的甜点,从昨晚就没有吃过东西,又被胃疼折腾到现在,我都觉得动动嘴皮子都是在浪费体力。
等了大概十分钟,我的甜点上来了,这下我有事做了,更加自然地把他晒在一旁,忽然方祈洺问我:“你现在还恨我吗?”
我一愣,其实跟他分开后那样的感情就淡了许多,时间真的会冲淡一切,我虽然无法把他当做朋友来看待,但是已经能把他当做一个路人,而现在的他也没有了威胁我的资本,那些我曾经以为过不去的过去,终于从我的人生里消失了,现在那些东西已经完全对我没有影响了。
我没有立即回答,其实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嘴里还满是蛋糕,根本说不了话,他这一问差点让我呛到,我喝了一口水勉强咽下,刚想回答的时候,忽然听到向晴的声音:“筱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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