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麦儿减肥记》第114章


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半世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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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问中大什么最多,那就是树,随处可见树龄上百,盘根错综,气根垂地的大树。广州的夏雨特别多,特别是正午之后,那个下午,蓝晓月打开寝室的门,浑身湿漉漉的。
她的学长追踪计划落幕,人瘦了,学长也追到了,不到一个月就惨遭劈腿。官小冉和莫小离的报复计划完美实施,数次约某学长出来,数次放他鸽子,似乎把那个人玩得团团转,蓝晓月能够好受点。
莫小离安慰蓝晓月说:“过段时间就好了,为个渣男委屈自己太亏了。现在想想我高中喜欢的人,只想一掌拍死我自己!”
我只是笑。官小冉跟着说:“哎,谁在年轻的时候没喜欢过人渣呢?”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里心里都是他,他是最完美的,当你有一天发现,你喜欢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想象那个人,不用怀疑自己的眼光,只是不够喜欢,或者不懂什么是喜欢。
或许,每个女孩都有自己想要变美的动力,或许是为了一个暗恋的人,或许是因为别人的侮辱,或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因为有你们,才有今天的我。
真正爱你的人,爱的是你真实的样子,而不是你努力表现的另一个自认为很完美的样子。他不会觉得你虚伪,不会觉得你做作,即使分开,很多年后他回想起你。嘴角依然带着笑,有一丝甜蜜有一丝苦涩。甜蜜的是美好的曾经,苦涩的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现状。
我从不否认。我也曾喜欢过渣男。
刚好,全民追剧《来自星星的你》。她们讨论得热火朝天,我却不知所云。
官小冉特别喜欢里面的痴情男二,她说,韩剧里,总有一个痴情男二,但永远只是男二,不可能和女主在一起。不管他们是默默守候到最后,还是因爱生恨。都让观众心疼不已。有句话说得好:“男主是留给女主爱的,男二是给观众爱的。”
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我脑海里忽然萌生一个想法,写一部小说,写一部属于自己的小说,不告诉任何人,静静地,向陌生人诉说一个故事,我想写一个关于男二的故事。那个一直陪伴我的男二,最终才是陪我走得最远的人。
很喜欢一首诗,传言是仓央嘉措写的。但翻阅了众多资料之后,我觉得并不可靠。谁写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写出了心声写出了灵魂,能够引起读者共鸣。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
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
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
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
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
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
谁,可助我臂,纵横万载无双;
谁,可倾我心,寸土恰似虚弥;
谁,可葬吾怆,笑天地虚妄,吾心狂。
伊,覆我之唇,祛我前世流离;
伊,揽我之怀,除我前世轻浮。
*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
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
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
*
我,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
我,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
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曾,以父之名,免你一生哀愁;
曾,怜子之情,祝你一生平安!
琉璃,半世琉璃,我敲进了自己的笔名。
创建作品,我敲进“狗尾草物语”,狗尾草的花语是暗恋,坚忍的、不被人了解的、艰难的爱。想记录过去的青葱岁月里,那些被暗恋浸润的美好时光,我的暗恋,文星宇的暗恋,沈泽洋的暗恋,安鑫的暗恋,蓝雪晴的暗恋,苏阳阳的暗恋……一个个交织,在我们的回忆里留下一串串脚印,让我们越走越远,时间、空间,前程与梦想,让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想要学笛安,写龙城三部曲,以三个人的视角去写一个故事,相互交织却又相互独立,尝试之后,我失败了。我坚持使用万恶的第一人称,用第三人称总觉得怪怪的,因为,那写的是属于我们的青春,我无法做到以上帝视角去描写一个故事,我并不清楚除了我之外的人的心理,也有很多至今想不明白的事。
小雨的离开……
蓝雪晴与沈泽洋……
文星宇与游雅……
……
也许有偏见,也许有误会,我不知道这个故事在别人的眼中是什么样的,或许以文星宇或蓝雪晴的笔触来写,这完全是另一个故事。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好这个故事,会不会把很多事情想当然。
于是,我把名字改得特别俗气——史麦儿减肥记。
这个故事从减肥开始,从减肥结束,初一的减肥是这个故事的开始,大一蓝晓月的减肥历程让我感触良多,让我决定写下这个故事。
从初一到现在,身边的人发生了变化,几乎都是全新的,一直陪在身边的只有一个人——文星宇。我改变了他,他也改变了我。他总能在我最无助的时候,让我找到方向。
开淘宝店、考会计证、修双学位、写小说、弹吉他、玩cosplay……大学的生活很充实,也很累,与高中相比没有太大变化,累并快乐着。
店铺也开始招兼职照理,身上的担子轻了很多。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能用键盘敲下一个个字,有些时候,写着写着就笑了,有些时候,写着写着就哭了,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一个擅长玩弄文字的人,在这之前也没有写过任何长篇,除了世界名著,看的小说加起来十指可数,言情小说几乎没有。
一切都那样静悄悄地,从第一个字开始,慢慢地敲。越到后面,我越不敢把它公诸于众,可以给陌生人看,但不敢给最亲近的人看,因为我害怕,她或他并不是我描写的那个样子,也或许,我们的记忆存在偏差。毕竟,有条不紊地记住过去发生的每一件事,并不容易。
暑假,我和文星宇去做兼职,尝试不同的事物,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是为了那个更好的自己。
2014年7月6日,我20岁生日,这个生日很充实,收到来自各个地方的祝福,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多朋友。
当晚,k歌之后,我和文星宇去了虎门大桥,他开车,我坐副驾驶的位置。站在大桥上,我望着珠江,大声喊:“林雁雨——你个混蛋!我二十岁生日你都不回来!”
仿佛又回到了很多年前,小雨十岁生日,万年不下厨的我,破天荒地给她煮长寿面。面打成结,黏成粗条,混合着森白,迎面扑来的碱性气息让人够呛。各种佐料配备齐全,掺入妈妈炖好放在冰箱里的大骨汤——虽然它已经结成胶……花生米,荷包蛋,样样俱全、最后还拧了一把带着水珠的葱花。
看着还真的挺像回事,小雨吃得很香——但多年以后她向我描述,面一入口,浓重的酱油味差点让她吐出来。先是糊糊的一团,轻轻一咬,干面粉粘着牙齿……荷包蛋根本没有包住蛋黄,包住了几片鸡蛋壳……外冷内热,外在漂亮实则宇宙无敌地难吃。
但她当时吃完了,幸福地吃完了。
十年,真的可以让很多事发生改变,她不知道有一个疯子,喜欢遥望珠江,呼喊她的名字。
夜风大了,大桥上不便久留,我们又回到了租的那间两室一厅的屋子。
门快要打开的时候,文星宇从背后蒙住我的眼睛,“小麦,说话要算话——”
“行——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
随着他的手掌轻轻移开,我打开灯,日光灯却没有亮,只有星星点点的小灯一闪一闪,就像漫天的星星。不一会,星星渐渐黯淡,一道红光照在白色的墙壁上,太阳冉冉升起……几分钟后,太阳慢慢地落下。
客厅中间有一个大玻璃水槽,沙质的海滩和光秃秃的石头以一种神奇的方式立在一角,水轻轻地涨高,冲刷着沙滩。一栋小屋,木质原色,木屋上有个风车,正在转动着。围着小木屋的是一个大花园,篱笆围着木屋,花丛拥挤着。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那句玩笑话:“想娶我?先拿一栋别墅,小木屋,木屋上有个大风车。要靠海,在海岸的光秃秃巨石上,筑起一个花园,花园里有各种各样的花……可以听见海浪侵蚀海岸的声音,还可以看日出日落,夜晚还可以数星星……”
“小麦,开心吗?”
“开心。”
“快乐吗?”
“快乐。”
“激动吗……”
“激动……”
“愿意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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