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校花同居的日子》第177章


“对了……这个是你给我的嘛?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戴在手上,可是我想不起来我什么时候有过这个戒指啊?”秦可一说完从兜里掏出了我给她做的戒指。
“是……咱们领结婚证的时候……我给你带上的……这是我自己做的……”
“你什么时候做的?”
“平时空闲时间做的,和一个朋友学的……”
“还挺漂亮的……帮我带上好吗……”秦可一说着伸出了手,我接过戒指后,轻轻的第二次给秦可一带上,但是和之前不同的是,上一次的心情是沮丧的、失落的、痛苦的,而这一次是幸福的、快乐的。
飞机已经起飞了,秦可一和以前一样,在飞机起飞后就会躺在我的怀里入睡,睡的像个孩子一样。经历了这么多是是非非后,我和秦可一又重新的走到了一起。回顾我们之前的生活,似乎上天反对我们在一起一样,总在我们的生活中制造种种障碍,可是我和秦可一却很倔强的一次次的突破了这些障碍。最后可能老天累或者服了,于是抹去了秦可一脑中我们生活里最灰暗、最痛苦的那段记忆。但我总感觉好像秦可一是故意装作忘记了那段不愉快的时光。反正不管怎样,我们都不想再回忆之前的那些事情,我们更在乎我们今后在一起的时光,也许我们今后的生活中还有更多的障碍等着我们去逾越,但是我并不怕面对它们,因为我坚信有些爱可以重来……
(全文完)
正文 后记
终于把这本小说忙呼完了,在没写完之前我觉得有好多话想在后记里说,可是当写到后记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不知道是酸了吧唧的煽情?还是像有些作者那样说些肉麻的话,让读者体会他的难处?所以就随便写吧,想到哪写到哪,写困了,写累了就收笔结尾,关电脑睡觉。
也许看我小说的读者都知道我的一个弱项就是不会煽情,而情感类小说这些场面却比比皆是,无法逃避。这也就是解释了我为什么写那些和读者吵架的帖子几乎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而写到煽情的场面却像是80岁老太太的乳房,干瘪没有弹性,甚至有些娇情。这也许就是很多读者说过的我的小说其实不像情感类小说的原因,该表达的地方没有很好的表达出来。
最早没有打算写续集的准备,而且当时忙着其它的事情也没有太多的考虑这方面的事情,后来在网上很多读者朋友都和我说这个故事没有完,希望我继续写下去,于是我在大概的构思了一下后,就匆匆的下了笔。所以显的很匆忙,没有存稿,写一篇传一篇。如果说当初写第一部是为了打发时间的话,写第二部完全是像有的读者说得那样,想把这个故事写完,而当我写第二部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空闲时间也没有以前那么多了,所以总是更新的不够及时。这里也像那些焦急的等待我更新和那些在网上催我更新我没有搭理的读者表示一丝歉意。
也有很多读者反应续集没有第一部的味道,甚至没有第一部好看。续集成功与否,我不去评价,每个读者心里都有一个标尺、一杆称,但我想说的是,续集确实和第一部的味道不同,这是我克以追求的结果。第一部描写的是一群没有走向社会在校生的感情和生活,所以体现了轻松、字中也洋溢着青春,可是续集却描写的是当他们走向这个社会,面对这个下水道般的社会时,所遭遇的挫折和压力,所以不可能在像第一部那样去描写他们的生活,如果说第一部是喜气洋洋中透露着一丝忧伤,那么续集就是断断续续的忧伤里,透露着一丝轻松。可是由于我还没有走出校园,所以我第二部几乎是描写了一个我根本不熟悉的生活状态,所以有些地方描写的不到位、不准确,这也是这本小说最大的硬伤。很多读者喜欢这本小说的原因是因为喜欢秦可一,我承认我在写这本书的同时,我也逐渐的喜欢上了秦可一这个人物,就好象金庸写鹿鼎记的时候爱上了韦小宝一样。书里的几个人物包括秦可一在我的生活中都有影子,但是小说就是小说,不要过多的联系到实际生活里,更不要过多的联系到我的生活里,这本小说里有我的生活,但是不多,而且很琐碎,我只是把我部分的生活砸碎后融入到了这本小说里,所以希望大家以后不要在问我关于秦可一的事情或者要看她的照片,因为我的生活里没有秦可一这个人……
许多读者和我聊天的时候,都问过我的写作经历或者是怎么混迹到网络文学圈的。其实我写小说也可以说是很巧合的一件事情,当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闲着没事,二是和寝室的人打赌说以证明我扯淡也能扯出一本书来,所以在给予以上两点原因的促使下,我开始写了《和校花同居的日子》。
作为一个对流行趋势不敏感的人,当我踏上网络文学这辆末班车的时候,才发现位子上已经坐满了文人骚客美女作家,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个犄角旮旯蹲着。从一开始,我就把我的风格定位为扯淡,既然ju花教主的风格是浪漫、极地阳光的风格是唯美,那我也只能扯淡了,我把我所感兴趣的方方面面写出来和一些朋友共享,偶尔再写一些扯淡的东西或者生活杂记以满足众多偷窥爱好者的需求,总体风格是既严肃正经又插科打诨的。对我来说,些网络小说就是这么个简单的东西。至于某些专家鼓吹的那些所网络文学理念的狗屎,我更希望一坨不拉的塞回他的嘴巴里去。以前我是个不学无术的混混,除了看书、打篮球、上论坛和别人吵架、泡妞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后来我发现,现在的小妞都喜欢在昏暗的酒吧里谈论侯麦的格调男人,而我却一直以为侯麦是某种农作物。这不禁让我倍受打击,于是我也只能躲在小屋子里对着电脑打字。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因为从小就没受过文学的熏陶。那时候写个什么抒情写景叙事的作文,简直就是要命,憋一节课也拉不出一个字来。再反观班上那些尖子生,一个个文思汹涌,才情盎然,就像一群发qing的骡子,脸色赤红,眼睛直欲喷出火来。写完之后,才子仿佛射了一样亢奋,才女好似丢了一般欣喜。
那时候我的作文基本上没有及过格。尤其是写景文,简直愁眉苦脸不知道该写什么。看看人家班上尖子生写的:那秋天的金黄与丰收,沉浸着独特的诗意。每当语文老师陶醉的在讲台上念的时候,那德性就好像第一次看到chun宫的秀才一样。
不会写作文这种状况一直到了高中才有所改善。在把古龙的书读了无数遍之后,我觉得写作文似乎也没那么困难。只要堆砌词藻再加上莫名其妙的废话,基本上就可以了。摸到门路之后,我觉得写作文简直就和做拼图游戏一样。你让我写冬天,我就写:冬天,是如此的寂寞。比如无尽的雪花,是上帝的头皮屑;你让我写夏天,我就写:夏天,是如此的伤感。仿佛倾洒的雨点,是上帝的眼泪。至于冬天是不是寂寞,夏天是不是伤感,那他妈管我屁事。文字就是用来操的,你操的花样越好看,老师就越喜欢。
上了大学以后,原本以为不会再被这些恶心的文字给恶心到,没想到无意中逛了一趟学校的bbs,发现了一个叫西域浪子的牛人。天天都在BBS上发他的酸腐雄文,而且还有一团傻逼对他的文字赞叹不已。那时候上BBS最开心的事,除了和一群愤青互相拍砖以外。最让人享受的就是看西域浪子的雄文,看他到底能堆叠多少词藻来显示中文系的威力。此浪子的特点就是文章长,非常长,满屏的文字,估计他认识的字都写上了。最神奇之处也就在于此,一般忍着恶心看完通篇你会发觉完全不知道丫是要表达什么,又或者就是无病呻吟,或许真有那么次失恋的经历也能烘得整个BBS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实说白了就是表达能力严重缺陷,基本的话没法说清楚,逻辑能力薄弱。
直到现在,我依然写不出那种优美的文字,那些花骨朵一样华而不实的词汇,我是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我天生就对叙事、抒情这种东西不感兴趣,文字吸引我的主要方式就是比喻。用最刻薄和形象的比喻来进行讽刺,那就是我最喜欢干的事情。有些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仅仅是因为其中有几个极其有趣的比喻。比如《挪威的森林》,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那个“春天的小熊”的比喻。亚理士多德曾经说过:“比喻是天才的标识。”这句话真是相当的有道理。记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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