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脉》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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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楚国人民记得,这场弥天大火的最初点燃者是小人费无忌。大家咬牙切齿地用极刑把这个小人处死了,但整个国土早已满目疮痍。
——在这儿我又要插话。顺着事件的发展,我们又可把小人的行为特征延续几项了:
其五,小人不会放过被伤害者。小人在本质上是胆小的,他们的行动方式使他们不必害怕具体操作上的失败,但却不能不害怕报复。设想中的报复者当然是被他们伤害的人,于是他们的使命注定是要连续不断地伤害被伤害者。你如果被小人伤害了一次,那么等着吧,第二次、第三次更大的伤害在等着你。因为不这样做,小人缺少安全感。楚国这件事,受伤害的无疑是太子,费无忌深知这一点,因此就无以安生,必欲置之死地才放心。小人不会怜悯,不会忏悔,只会害怕,但越害怕越凶狠,一条道走到底。
其六,小人需要博取同情。明火执仗的强盗、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是恶人而不是小人,小人没有这份胆气,需要掩饰和躲藏。他们反复向别人解释,自己是天底下受损失最大的人,自己是弱者,弱得不能再弱了,似乎生就是被别人欺侮的料。在他们企图吞噬别人产权、名誉乃至身家性命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让低沉的喉音、含泪的双眼、颤抖的脸颊、欲说还休的语调一起上阵,逻辑说不圆通时便哽哽咽咽地糊弄过去,你还能不同情?而费无忌式的小人则更进一步,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心为他人、为上司着想而招致祸殃的人,那自然就更值得同情了。职位所致,无可奈何,一头是大王,一头是太子,我小小一个侍臣有什么办法?苦心斡旋却两头受气,真是何苦来哉?——这样的话语,从古到今我们听到的还少吗?
其七,小人必须用谣言制造气氛。小人要借权力者之手或起哄者之口来卫护自己,必须绘声绘色地谎报敌情。费无忌谎报太子和太子的老师企图谋反攻城的情报,便是引起以后巨大灾祸的直接诱因。说谎和造谣是小人的生存本能,但小人多数是有智力的,他们编织的谎言要取信于权势和舆情,必须大体上合乎浅层逻辑,让不习惯实证考察的人一听就立即产生情绪反应。因此,小人的天赋就在于能熟练地使谎言编织得合乎情理。他们是一群有本事诱使伟人和庸人全都沉陷进谎言迷宫而不知回返的能工巧匠。
其八,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小人精明而缺少远见,因此他们在制造一个个具体的恶果时并没有想这些恶果最终组接起来将会酿成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当他们不断调唆权势和舆情的初期,似乎一切顺着他们的意志在发展,而当权势和舆情终于勃然而起挥洒暴力的时候,连他们也不能不瞠目结舌、骑虎难下了。小人完全控制不了局面,但人们不会忘记他们是这些灾难的最初责任者。平心而论,当楚国一下子陷于邻国攻伐而不得不长年以铁血为生的时候,费无忌也已经束手无策,做不得什么好事也做不得什么坏事了。但最终受极刑的仍然是他,司马迁以巨大的厌恶使之遗臭万年的也是他。小人的悲剧,正在于此。

解析一个费无忌,我们便约略触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为特征,但这对了解整个小人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小人,还没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谁也不愿往小人的世界深潜,因为这委实是一件令人气闷乃至恶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唯恐不远,为何还要让自己的笔去长时间地沾染他们呢?
但是,回避显然不是办法。既然人们都遇到了这个梦魇却缺少人来呼喊,既然呼喊几下说不定能把梦魇暂时驱除一下,既然暂时的驱除有助于增强人们对于正义的信心,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
我认为,小人之为物,不能仅仅看成是个人道德品质的畸形,这是一种历史的需要。
中国式的人治专制隐秘多变,迫切需要一批这样的人物:他们既能诡巧地遮掩隐秘,又能适当地把隐秘装饰一下昭示天下;既能灵活地适应变动,又能庄严地在变动中翻脸不认人;既能从心底里蔑视一切崇高,又能把统治者的心思洗刷成光洁的规范。
这样一批人物,需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断能力、周密的联想能力、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却万万不能有稳定的社会理想和个人品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人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对极权专制体制的填补。
为了极权专制的利益,这些官场小人能够把人之为人的人格基座踩个粉碎,并由此获得一种轻松,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碍。人性、道德、信誉、承诺、盟誓可以一一丢弃,朋友之谊、骨肉之情、羞耻之感、恻隐之心也可以一一抛开,这便是极不自由的专制社会所哺育出来的“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在中国下层社会某些群落获得了呼应。
我所说的这些群落不是指穷人,贫穷不等于高尚却也不直接通向邪恶;我甚至不是指强盗,强盗固然邪恶却也有自己的道义规范,否则无以合伙成事、无以长久立足,何况他们时时以生命作为行为的代价;我当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价虽然不是生命却也是够痛切的,在人生的绝大多数方面,她们都要比官场小人贞洁。
与官场小人真正呼应得起来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
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
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运动,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
那么,就让我们以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类,再来更仔细地看一看小人。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声名欺侮别人,主子失势后却又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时窥测着吞食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
谢国桢先生的《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涉及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加混乱。
为此,孟森先生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
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以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先生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把行乞当做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模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
乞丐心理的基点,在于以自秽、自弱为手段,点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他们认为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人格形象来获得人们的怜悯,不是自己的东西也可能转换成自己的东西。他们的脚永远踩踏在转换所有权的滑轮上,获得前语调诚恳让人流泪,获得后立即翻脸不认人。
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岁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
行完乞,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赖求,再盖一个官印,作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
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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