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亚文化》第74章


接触的一些同性恋者就不赞同“第三性”概念,而认为自己完全是正常的男性,不是什么“第三性”。问题在于究竟是只有证明了同性恋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全都属于不同于男女两性的第三性,他们才应当拥有与男女两性相等的权利,还是同性恋者仍旧从属于原有的性别,也可以拥有这种权利。
在90年代的今天,似乎就连在中国,也已经出现了一批具备了关于同性恋权利的现代观念的同性恋者。至于究竟这世界上是否存在着一种在生理和心理上与男女两性都不同的“第三性人”,仍是一个须做深入研究的问题,尤其是生物学了脑科学领域的研究。
对于将同性恋者指称为第三性的作法,有些学者是从政治策略角度加以理解的,称之为“必要的虚构”。
维兹指出:“有人试图将同性恋者定义为一个永久性固定的少数群体, 就像少数种族一样, 以便确定其少数派的法定地位。 例如尤利克斯(Ulrichs) 和赫兹菲尔德就曾试图通过将同性恋定义为第三性或中性,这是最早的性政治。但是它并没有防止纳粹利用同一理由迫害同性恋者,把他们送时集中营。提出这种观点的人希望以此得到同性恋的共同意识,这对于同那些反对这一生活方式的人作政治斗争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可称为‘策略性的本质主义’(strategicessentialism) ,它不是建立在自然或真实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权力的政治领域,在我看来是一种必要的虚构。重要的因素不在于性身份的真实或虚构的性质,面于其有效性的政治意义。如福柯所说,性不是命定的,它是创造性生活的可能性。”(Weeks,inStanton,396…397)
在现代社会学者看来,第三性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其可信度和实在性,而在于其策略意义,它可以培养同性恋者的共同意识或群体意识,为他们在狭窄的社会空间中争得一席之地。可历史无情地否定了这一理论的策略目标,纳粹并没有因为同性恋者是第三性就承认他们存在的合理性。
对于如何看待同性恋现象产生过巨大影响的第二人当推弗洛伊德。他在否定了同性恋是犯罪和不道德的观点之后,进一步提出了同性恋不是疾病的观点。虽然弗洛伊德还没有像当代人那样,认为同性恋只不过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生活方式,而坚持认为它是一种性角色认同的“倒错”;但却是他率先提出:医院是治不了同性恋的,因为它不是神经疾病。他的这一观点在1935年至美国一位夫人的著名信件中表达十分清楚。
他在信中实际情况道:“从来信猜想,您的儿子是同性恋者。您在谈到他的情况时没有使用‘同性恋’一词,使我印象极深。我想请教夫人,您为何要避开这个词呢?的确,搞同性恋毫无好处,但并非恶习和堕落,也算不得是一种疾病,用不着为此害羞。古往今来,有许多极可尊敬的人物是同性恋者,其中有些是伟人,如柏拉图、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等。将同性恋视为犯罪而加以迫害是极不公正和残酷的。如果您对我还信不过,就请读H·蔼理士的著作吧!”(转引自阮芳赋,第194页)蔼理士在这一点上与弗洛伊德观点接近,他曾指出:“我个人的立场一向以为逆转(倒错)是一个变态,而不是病态。”(蔼理士,第289页)
迟至1973年,弗洛伊德关于同性恋不是疾病的观点才终于被多数精神病医生所接受,其标志是,美国病协会在1973年以压倒多数票将同性恋者从精神病患者的队伍分离了出去。在此之前,同性恋一直被列在《美国精神病诊疗手册》上。这一事件极大地影响了一般公众对同性恋的看法。关于同性恋是否疾病这一问题,目前不少国家采取了一个既不认定是病也不认定非病的折衷方案,即对那些自我认定有病的同性恋者就认定为有病;那些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适者则被认定为无病。
在人们对待同性恋态度的变迁史中有过重大影响的第三个人是金赛。他的理论特色在于从统计学角度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看待同性恋现象的新视角。为了使人们对同性恋现象有一个客观的了解,金赛创造了性关系连续体的理论。他认为,世界上的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的,现实社会在一切方面都呈现为连续体。他的理论将绝对异性性行为者到绝对同性性行为者的中间过渡状态,概括为七个等级:
0级:绝对异性性行为。
1级:偶有一两次同性性行为,而且绝没有异性性行为中那样感受和心理反应;
2级:同性性行为稍多些,也能不甚明确地感受到其中的刺激;
3级: 在肉体和心理反应上两种行为基本相等,一般两者都能接受和享用,无明显偏爱;
4级: 在肉体和心理反应上,同性性行为多于异性性行为,但仍有相当多的后者,还能模糊地感受到后者的刺激;
5级:只是偶然地有异性性行为及其感受;
6级:绝对同性性行为。
金赛的性倾向连续体有助于人们改变同性恋异性恋二者非黑即白的传统观念,用间色的思想使人们注意到两级间的各种过渡状态。
在金赛之后,又有社会学者(斯多姆斯)创造出一种与金赛的单向度同性恋异性恋系谱不同的双向分类方法:
同性恋倾向 异性恋倾向同性恋者 高双性恋者 低非性者
高异性恋者

金赛在谈到同性恋现象时指出:
〃如果没有社会的禁忌和个人的内心冲突,同性性行为本来会比异性性行为多得多。〃他提请人们注意:“如果执行法律的官员能够像大多数人预料的那样具有效率,那至少有85%的男性青年人口可以判为性罪犯。”他还指出:“把同性性行为说成精神病或人格变形的观点,也已被我们上述发生率和实施频率所推翻。……事实上,越来越多的最有水平的心理医生已经不再试图改造病人的行为,而是致力于帮助他自我接受,并且引导他认识到自己并不必然与社会公开对抗。……当然,同性性行为者中也有一些人有神经症状,但往往是跟自己过不去,而不是跟社会……恐怕不是因为他们有神经病才去从事同性性活动,而是由于他们有了同性性行为并遭到社会反对, 才产生了神经症。”(金赛,第214页)
在金赛看来,神经症状并非同性恋之因,而是同性恋之果。过去人们一向信以为真的〃同性恋是疾病〃的说法,不是是一个因果倒置的说法。
金赛对同性恋的观点的重大意义在于,他彻底否定了对性活动作道德判断的作法,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思路,即,任何在生物学上可能的事物其本身并不是内在有害的,因而不能认为是〃违反人类天性〃的。虽然这一观点一直遭人非议,但它却构成了金赛对一种激进的性价值观所做的重要贡献。由于这一立场十分重大,我们用以下篇幅引述金赛论点的精华,以便人们对他的论点有更多的了解。
首先, 他从统计的角度提出问题:“审理因同性性行为而被捕的人时,法官应该牢记: 这个城市全体男性中近40%的人,在其一生的某些时候也应该按同样罪名被逮捕,而且这个城市所有单身男性中20%到30%的人也都应该在同一年中按同罪被逮捕。”当然,40%这个比例是此生有过同性性行为的人的比例,而并非绝对的终身同性恋者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
其次, 他从道德角度为同性恋作了辩护:“如果考虑到我们的数据得自于各个社会阶层、各个职业和各种年龄,那么那些努力强化性法律的警察和法官,那些大声疾呼强化法律(尤其是反‘性变态’法律)的教士、商人和其他群体,实际上同性性行为的发生率和实施频率并不比他们那个阶层中的其他人低。……有人会认为,不管同性性行为在总人口中的发生率和实施频率有多高,它本身的不道德实质就必然招来社会的镇压。有人则干脆主张:筛选审查所有的人,对任何有同性性行为倾向的人都加以治疗或隔离,这种行为就会被彻底消灭干净……我们的数据表明,如果照此办理,至少要隔离三分之一的男性。”
最后,在指出了这种作法在统计和道德方面的荒谬之后,金赛又预言了同性恋作为人类性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性质,并提出它是人类的能力的表现这一惊世骇俗之见:
“即使真的实现这一计划,真的把所有有过同性性行为的人从今日社会中消灭干净,人们也不有丝毫理由相信它的发生率会在下一代人中有任何实质性的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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