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卷5:从春秋到战国》第19章


组建了党卫队。
但可以肯定,商鞅不但使秦国变成了一座军营,也使秦国成为一座监狱。实际上他肃清盗贼,整顿治安,禁止斗殴,并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而是要将社会上闲散的武力集中起来为其所用。所谓“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就是只为国君战斗,不为自己战斗;只杀外国人,不杀秦国人;只为高官厚禄杀人,不为蝇头小利杀人。显然,商鞅培养教育出来的,不过是些毫无爱心的杀人机器。如果靠这竟能实现天下大治,那才真是天大的笑话!11
杀人机器是不会把他人生命放在眼里的,商鞅本人就是如此。据说,商鞅有次一天之内就在渭水之滨处决囚犯七百余人,以至于“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蓄怨积仇比于丘山”,简直就是惨绝人寰!12
商鞅,你这样杀人如麻,就不怕报应吗?
没人知道这条史料是否可靠,正如没人证明它无中生有,或夸大其词。但毋庸置疑,商鞅是一个铁血宰相。新法初行之时,秦国上下议论纷纷,到国都投诉的数以千计。刚开始,商鞅还跟他们讲道理,后来就干脆以霸道行霸道。而且不管是说新法不好,还是说新法好的,统统称之为乱民,放逐到边邑。结果当然令商鞅满意。从此以后,再没人敢说三道四。
这绝不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
不错,变法是要有些铁腕。决策做出以后,斩断争论也很有必要。否则,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改革就不能成功。但商鞅的情况不同于此。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围绕着专制、集权和独裁来设计和进行的,因此不能让人民有言论自由。实际上,商鞅不但不准议论他的法令,而且根本就不允许有任何议论。在他心里,人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他们不过是君王实现霸业和帝业的工具和武器。或者说,男人平时是劳动工具,战时是杀人武器,女人则是生产这些工具和武器的机器。既然如此,那你议论什么?遵命执行就是!
这就是所谓商鞅变法。从此,秦国上有独裁君主,下有芸芸众生,中有官僚机构,遍布军队、特务和警察,变成了一个中央集权和军事独裁的准帝国。
事实上,秦能在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只能归结为他们有当时最管用的制度。或者说,他们把这个新制度建设得最彻底,也运用得最彻底。这种新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集中国内的资源和财富,最大限度地激发民众的生产潜力和战斗勇气,并保持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集体性格,从而横行霸道,一统天下。
在这里,我们闻到了专制的血腥。
是的。伴随秦军挺进中原之步伐的,是血雨腥风;提供秦国后来居上之保证的,是严刑峻法。秦政之苛,秦法之严,秦制之专横,秦风之强悍,实乃公开之秘密,不争之事实。秦,是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大本营。
这个大本营的奠基者,是商鞅。
商鞅成功了。至少,他把秦从公国变成了王国,并为这王国变成帝国铺平了道路,做好了准备。商鞅死后十四年,秦惠称王;一百零四年后,嬴政称帝。
然而商鞅自己,却死于非命。
为谁改革
商鞅是被车裂的。
车裂即通常所谓五马分尸。行刑之法,是用绳子捆住受刑者的头和四肢,另一头系在马身上,然后同时鞭策五匹马,分裂人犯的身体。13商鞅所受,就是这种酷刑,而且是当众执行,分明有杀一儆百的意思。
商鞅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得罪了孝公的太子、后来的惠王。之前,商鞅为了推进新法,并维护法律尊严,惩罚了太子的两位师傅,公子贾脸上刺字,公子虔被割了鼻子。所以,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公子虔马上就一状告到了惠王那里,举报商鞅谋反。惠王原本就对商鞅恨之入骨,当然一告就准。于是下令通缉,全国搜捕,捉拿归案,处以极刑,同时灭族。
这是商鞅被害的直接原因。
根本原因呢?
儒家说是作法自毙。因为按照“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老规矩,商鞅原本可以免死,顶多赐他自尽,不至于死得这么惨。可惜,此人却偏偏不行王道行霸道,不行礼治行法治。那就请你以身试法。
是这样吗?
否。
没错,商鞅确实死于法治,也确实是作法自毙。比如举报别人,就是他鼓励的。好嘛!老百姓知情不报要腰斩,积极告发则视为奋勇杀敌,那么,有人听说你要谋反,该不该举报?呵呵,你不是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或许有人会问:举报商鞅谋反,有证据吗?没有。他们的原话,叫“商君欲反”。什么叫“欲反”?想造反。哪里想?心里想。心里想,能证明吗?不能。要证据吗?不要。因此,说白了就是莫须有,诬告。
或许又会有人问:诬告也能成立吗?能。因为商鞅的新法只鼓励邻里之间相互告发,没说要有证据。同样,商鞅也没规定一旦查明是诬告,举报者就要负法律责任。总之,奖励举报的政策是有的,制裁诬告的法律则是没有的。不难推测,在商鞅的治下,被人诬告和屈打成招的,一定不会绝无仅有。
只不过,现在轮到商鞅了。
实际上,商鞅被诬告后,很清楚自己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只好逃亡。他跑到秦国的边境,想住店,却住不进去。店老板说,商君有规定,所有的客人住店,都要出示路条、护照或者身份证。如果没有,就不能收留。如果违法收留,而客人碰巧又是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那么,这人将来判什么罪、受什么罚,旅店老板也判什么罪、受什么罚,这就叫“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简称“连坐”。14店老板并不知道来人就是商鞅,商鞅自然也不敢出示什么证件,于是便长叹一声说:真没想到,我变法立法的弊病竟到了这个份上!
走投无路的商鞅只好当真造反。他先是逃往魏国,却被魏人送回秦境;又逃往商邑,却被惠王派兵剿灭。作为反贼,他被秦军杀死在基地,又被拉回国当众车裂。
这一下,商鞅的叛国罪坐实了。
其实,商鞅原本还有另一条出路,那就是在开庭审判时为自己辩护。当然这很难。面对“欲反”的罪名,要想自证清白,几乎没有可能。然而就连这最后一线希望,都不存在。为什么不存在?因为秦国的法律里没有辩护权这一条。请大家想想,商鞅在渭水之滨处决囚犯七百余人时,这些人都经过了公开审判,由法庭核实了证据,律师进行了辩护吗?没有。
显然,商鞅虽然是作法自毙,但酿成悲剧的根本原因,不是法治有问题,而是秦法有问题。什么问题?只有维护君王统治的手段,没有保护人民权利的条款。原因,则因为商鞅之法是王法,商鞅之道是霸道。王法,就不会有公民权利的意识;霸道,就不会有疑罪从无的思想。
因此,不要以为改革就好,还得看为谁改,改什么,怎么改。同样,不要以为立法就好,还得看为谁立,立什么,怎么立。不弄清楚这些根本问题,光说公正严明执法如山,是不行的,也是不够的。15
可惜这些都只能留待将来。
事实上,就连商鞅式的变法,也很快就不再能满足国王和枭雄们的需要。比起严刑峻法来,他们更感兴趣的是阴谋诡计,是损人利己和巧取豪夺。
商鞅被杀五年后,张仪入秦,苏秦则担任了六国纵约长,合纵连横开始了。
苏秦对燕易王说,
臣下我不讲诚信,
正是王上您的福分。
那些讲诚信的都死守道德,
谁会为王上的利益而奔走呢?
第六章
合纵连横
赌棍苏秦
苏秦临死前,押了最后一宝。1
纵横家苏秦是在齐国被暗杀的。作为利用国际关系大发横财的政客,他招来的羡慕嫉妒恨恐怕不少,因此完全无法猜出刺客是谁所派,全国搜捕也一无所获。苏秦伤势严重,眼看不久于人世,破案却遥遥无期。
于是,他决定把自己的遗体放在赌桌上。
弥留之际,苏秦对齐王说,臣死以后,请将臣五马分尸,同时公开宣布臣是燕国间谍,死有余辜,凶手必定现身。齐王照办,罪犯果然自投罗网。
苏秦此计,堪称豪赌。
的确,苏秦是战国最大的赌棍。他不赌钱,也不赌命,赌国。此人是把战国七雄的国家命运,跟自己的身家性命绑在一起下注的。这一赌,风云为之变色,天地为之翻覆。直到苏秦去世后近一个世纪,他策划的合纵连横也仍是国际关系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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