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丁一之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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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懵懂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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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阿秋,丁一才有了这个梦吗?还是因为那天的事,触动了我由来已久的某种牵念?不知道。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日后那丁常以“梦是你的事呀”来敷衍塞责,意思是:这梦与他、与阿秋、与那天的事全不相干。好吧好吧,反正是证据难寻。但这个梦我却记得清楚,总之是某年某月某夜于那丁酣睡之时,忽一位无名女子翩然而至,与我共舞——
四周寂暗,若虚若无,惟一袭素白的衣裙飘飘展展。
“你是谁呀?”
夜色深沉,但在那素白衣裙的映照下,我却看她似曾相识。
“以前,咱们见过?”
她惟含笑不语,舞步依然,分毫不乱。
我转而悄问丁一:喂,她到底谁呀?
那丁年幼,正睡得一无所觉。
我便与那女子舞而又舞,并有丝竹为伴。直至远处亮起曙光,近处展开了田野、村庄,阡陌纵横……那舞似具魔力,我虽对这女子心存疑惧,脚下却不由得随她进退,欲罢不能……就像我在史铁生时读到的一句诗:除非得到炼火的匡救,因为像一个舞蹈家/?你必然要随着节拍向那儿跳去。(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她的笑靥似含忧愁,或藏哀怨。很久很久她没有一句话,从始至终就这么跳着,轻得像风,像夜的宁静……但随着曙光的扩大,她优雅的面容开始模糊,窈窕的身形仿佛融化,素白的衣裙渐与白昼汇为一处……
“喂,你怎么了?你这是怎么啦!”
我惊叫着想要抓牢她,贴近她,抱紧她,然而双手一空,那女子已隐身不见。
我四处寻找,张望,在街道上在城市里,在千山万壑般的楼群中喊:“喂喂!你在哪儿?你在哪儿呀——”
丁一猛醒,懵然呆坐。
喂,那女子你可认识?
年幼的丁一呆头呆脑地似乎想了一会儿。
那女子,你可曾见过?
丁一睡眼惺忪地“嗯”了一声,随即却又摇头。
我怎么看她倒好眼熟?我顾自回想。
我顾自回想时那丁已在母亲的催促下穿衣,排泄,洗漱,而后又吃又喝去了。
这是我来丁一的头一场梦。这梦早于阿秋或是晚于阿秋全无紧要,但从此以后,这不明由来的女子便频来入梦,骚扰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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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生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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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芸芸人形之器,我所以选中丁一,重要的一条是看他天生情种。
丁一情种,这已在《白雪公主》的演出中得过证明,现又经其懵懂之梦再次确认。但是但是,何故一定要择情种而居呢?听我说,此地有句俗话,“是真才子自风流”,因故可料,情种断不会是傻瓜。但是傻瓜又有何妨?傻瓜岂不更是逍遥乐在?唉,“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呀,傻瓜不由得让我想起误入猿身鱼体以及托魂犬马的往事。那类无思无欲的生命真正是过客,实在是瞎活,没点盼头,就像永远编织着一条没头没尾没有色彩的绳子。丁一一带嘛,固然也是永远地编织着一条道路,但这道路却非其他肉身、动器可比;比如猿鱼犬马那类畜牲,半辈子摇头晃脑,半辈子走来走去,终不过首尾相接的一具圈套!人的道路就不一样。人的道路千变万化多姿多彩,蕴含无限可能,孕育无穷盼念,就算痛苦也比畜类多吧,但有惊讶、赞叹、欣赏和感动作为酬报,我看值得。所以我看中丁一,看好这情种;人的路途何故多姿多彩?你想吧,说到底是一个“情”字。
还有一点:我喜欢此丁的诚实。断非傻瓜的,不等于就狡诈。你看这丁,鲁莽,憨直,甚至有些愚蛮,这样的人多半诚实。诚实,倒不是说我们就没有隐私,就没有必要的伎俩,就可一切公开,不不不,而是说我与丁一互不欺瞒。你说是吗,哥们儿?当然当然。我看你不光老实,而且明白。你以为傻瓜都老实?是呀是呀,越是傻瓜才越要卖机灵。傻瓜之傻,殊因其总是蒙骗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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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丁一之旅第二部分
有个声音说:“看他呀,光着屁股站在街上!” 其声虽柔,其眸似剑,让那个赤裸的男孩浑身上下发一阵冷。怎么了?我想,屁股怎么了?不能光吗? “哈,这个小玩艺儿不错嘛,你就让它这么翘翘着给人看?” 他们嘻嘻又嘘嘘,肆无忌惮地拨弄男孩肚皮下那朵小小的萌芽。这奇怪吗?这是与生俱来的呀,真那么好笑?我见丁一也是一脸茫然,然而他那朵小小的萌芽却兀自翘立,并在其蛮荒的领地上荡开一股莫名的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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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陈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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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丁一在一起,这话暗示了:我们的分歧,或者说冲突,在所难免。能不能互相妥协一下呢?当然能,有时候能,有时候妥协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看有困难。为什么?因为作为永远的行魂,我一向以某种祈盼为鼓舞,而落生为性命的丁一,压根儿是欲望的点燃。
就说抽烟吧,这事我向来反对,可他不听,抽起烟来哼着小曲儿飘飘然你瞧吧那叫惬意!我说哥们儿,肺!肺反正是你的,心脏也是你的,从头到脚可全是你的,你掂量着得了。你猜他怎么说?他说那你可还操的什么心呢?我心想得得得,丁一呀丁一,那你就抽!抽死你吧于我何损?就像此地的一首咏叹调所唱:“你前晌死了,后晌我兰花花走!”你丁一死了我还是我,我有的是地方去,永远的行魂何苦跟你这短暂的生命一般见识!所以我敢说抽烟这事没我的责任。为什么梦里他从来不抽?梦是我的领地,我不抽,他抽个X!醒了他抽,我劝归我劝,他不听那我没辙。
再说馋。走到街上,一见了好吃的他就走不动,也不管那东西干不干净,他立刻双目如炬,唾液盈唇,“咕噜咕噜”满肚子豪情。我说哥们儿悠着点儿,那东西脏。我说你瞧这苍蝇,比您牙多,刚从厕所那边儿来!可他先生已然落座,好话只当耳旁风,感觉即刻集中于鼻、口、胃一线,再往下延伸终于会有什么后果哪还顾得上?呜呼,正所谓忠言逆耳!
说到妥协,有时候是必要的,不得不。还比如吃,吃是必要的,入乡随俗嘛,这我理解,否则粮草一断身魂具损。说句闲话吧,这地方有个故事,说是有位遐迩闻名的雅士,某日宴请各方好友,客人们来了,却见正堂之上不佛不道地供奉着一袋子粮食。众愕然,谓与主人声名不符。雅士因问:“此物何名?”众皆不悦,疑为戏弄。却见雅士弃冠而跪,朝那物一拜再拜,而后道:“其名雅根!”
不过呢,吃,在我是不得已而为之,在丁一一带却常常演成目的,甚或荣耀。“您吃了吗?”——这算恭维,抑或祝愿,设若对方嗫嚅,又可能弄成了讥嘲。说真的,吃饭这事真也荒唐,从春忙到冬,从生忙到死,无非是香了这儿臭了那儿,一些有机物把人体当成旅游点、把肠胃当成跑道罢了。丁一一带怎这风俗!人们还说这就是生命,是生命之必需。可在我诸多的旅行中,您信不信我到过完全用不着吃喝屙撒的地方?什么?您说那样就不能算生命?好吧好吧,那么请问:何为生命?生命,咋回事?谅你答不出。告诉你得了:大凡存在,皆生生不息,不是生命又是什么?一切都在新陈代谢,滚滚如流,绵绵不绝。一切都是永恒的传扬,一切都是这永恒传扬之一节,之一点,之一环,之一缕,之一息尚存而已!
(博尔赫斯说:“这一切也许只是一件无限事物的表象或侧面。”问题在于,这些表象或侧面互不相识。就像书柜中的千万本书、千万个故事,虽同根同源,但各居一隅永不相交。)
只不过新陈代谢的方式繁杂,看惯了三维肉身这一套,别的你认不出了。另外的生命方式说了你也不信,你也不懂,说了你也想像不出,你在你的时空之维坐井观天,自以为是地观察呀,实验呀,猜想呵,思辨呀,但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其他维是怎样的存在,是如何地传扬。(现代物理学中有一条“人择原理”,大意是:我们常惊讶于世界何以如此(利于人类生存),而非如彼(那样的话人类就不可能诞生)?回答是:正因为世界如此,才诞生了如此人类,如此人类才能够对世界作如此之观与问,或如此之观与问才使世界呈现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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