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该干些什么》第19章


不是应该当庭释放他?你们同不同意?”
“我同意,”我的律师声音沙哑,但态度明确,“完全同意。”
“你同意,我不同意。何况我一点也不觉得情况就像你说的那样。如果被告人仅仅是为了震慑她的婶子,他可以杀死她的一只猫一只狗,犯不着绕这么大的圈子。即使他要通过杀死一名女同学来实现这个目的,他只要将被害人杀死便可,为何还要再补三十七刀?为何还要将她倒放在洗衣机内?你们觉得这是为什么?”他停顿下来,让大家有足够的时间将事情在我和孔洁之间联系起来,然后他伸出干瘦修长的食指,像枪一样戳着我。我偏过脑袋,那晃荡的指尖便重新将我瞄准,就像我逃无可逃。他说:“仇恨!这是基于仇恨的残忍!他如此残忍,完全是因为他仇恨孔洁!只有这一种可能!”
随后他问我是不是追过孔洁,我说没有,他复问我是不是遭受过对方的拒绝,我说没有。他对我的回答很满意,他觉得我要是回答是那就不是一个罪犯了。然后他自己发挥,讲出一通弗洛伊德、荣格、自卑型人格、皇帝女儿、丑陋的情欲之类的东西。看得出为这演说,他已准备了一堆格言,想急切引用出来,同时又想发言像瀑布般通畅,因此数度梗阻,需要看一眼笔记本。但每次梗阻都会带来新一轮的咆哮。他终于说完时,也像大病初愈般,毫无元气地躺在椅子上。
应检察官的强烈要求,我的婶子最终还是出庭了。她走进来时,刚走几步腿就硬了,迈不动,好像她才是受审人。好不容易走到证人席,她便低下头,脑门渗出一层亮晶晶的汗。检察官请她复述案发现场的情形,她哆哆嗦嗦说了。她现在明明是害怕法庭这样的场合,大家听她讲时,却觉得她仍然在害怕当时看见的。
检察官问:“辩护人说是因为你的歧视才导致凶案。你承认么?”婶子那巨象般的身躯便发生要命的震颤(就像大厦将倾)。“不是。”她就这样背叛了律师和妈妈对她的苦苦游说。
“到底是不是?”
“不关我的事。”
“那你有没有歧视你的侄子?”
“不能说是歧视。”
“那是什么?”
“他们也要讲点良心,他妈妈将他委托给我,我当然有责任好好带。为了不影响他高考复习,我自己都搬出去住了。他在这里还长了十斤肉。你问他自己是不是。”
我的律师正准备起来发言,我举手了。审判长示意我说,我便说:“婶子,我只想问你,你的玉佛哪里来的?”
“什么玉佛?”
“粘在保险柜底下的玉佛。”
“那不是什么玉佛。”
“那是。你和叔叔这些年到底收了多少礼啊?”
这个女人目瞪口呆,猛然像演戏一样挥舞着双手向地上瘫软下去,几个人冲过来将她抬出去。我心想现在没有谁比她更心疼的了。我把这话说出来,她就不敢提出赔偿了,即使有赔偿,那赔偿的价钱也和她自己拿出去卖不一样。【wWw。wRsHu。cOm】也许我妈妈早赔给她了。不过没关系,我现在也总算让她得到她应得的。
随后出庭的是邻居何老头儿。他大概很久没有到过这种大场合,整个人跃跃欲试。事情本只有五分,他添油加醋地讲,便有十分。他讲完自己看到的现场,又胡诌出我平时干了很多坏事,“可以说坏事都被他干完了。”他说完抿着嘴唇,以一种政府的态度蔑视着我,而我觉得他不过是一堆腐臭。我说:“你打了我。”
“我没有。”
“你打过我。你掐着我的脖子,一直骂我,还打了我一耳光。你摧残了我的心灵。”
“胡说。”
“你打了就是打了。”我觉得很好玩。他果然找不到说理处,握紧拳头。我接着说:“你的狗死了吗?”他猛然一惊。“是我下的鼠药。”我说完,老头儿脑门充血,嘴里大骂:“你他妈还是人不是人,连条狗都不放过。”我的律师连续叹气,也许他觉得我太幼稚,而检察官则面露微笑。没什么比这更能证明一个杀人犯的凶残成性的了。
此后民警出庭,他强调不少江湖大佬被抓到时都瘫软了,而且要求见父母妻儿,唯有我神情冷漠、若无其事,“这么大的事情,就是要求吃一口麦当劳。”
“是肯德基。”我说。
第二十章 告白Ⅰ
我作为一个身体年轻而心灵衰竭的人,所遭遇的现实。
此后,我的律师一提交情有可原的说法,检察官便站起来表达罪无可赦的观点。就像天平往左倾斜一点,他就势必往右边增加点重量。律师决定转移战场。他出示一份按有接生婆手印的出生证明,声称我不满十八周岁。检察官认为应提起调查,包括户籍档案、学籍档案、邻人证言以及我妈妈在十八年前的活动都应该调查。他说这不是一件难以解决的事情。同时他提醒律师,引诱证人作伪证会被判处徒刑。
我的律师又陈述我有三层自首情节。检察官表示不能采信,因为我自始至终都未表现出任何悔意。律师眯眼看我,意思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但我觉得现场表演一段忏悔,并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检察官问:“你是不是到现在也不感到忏悔?”这个问题甚至是在帮我,但我偏过脑袋。我没有回答不是,也没有回答是。我本想回答是。
“你为什么主动找到抓捕的民警?”我的律师问。我仍然偏过脑袋。审判长提醒我有必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觉得还是应该说出真相:“因为我感觉他们的追捕不行。”律师感觉到背叛,十分气恼,急急申请对我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在此之前他借着走过被告席之机,敲了一下桌子。
他出示五年前A县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详细解释癔症、神经官能症的学理,并引经据典,论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必要性。他认为一审法庭对我提出的鉴定要求没有足够重视,现在调查核实这份诊断书符合取证全面客观的原则。同时他拿出报纸,上边有两位政法大学教授表态支持鉴定,他们说:“法官办这种案子应办成铁案,判死刑后再去做鉴定,就晚了。”检察官冷笑着,取出小梳子,用手掌护着梳理本已完好的发型。他当然觉得这是所有被告人都会采用的一招。后来他指着我对大家说:“他有没有一点精神病的表现?”又问我:“你是不是精神病?”
“我当然不是。”我感觉所有人都很吃惊。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精神病?”我的律师愤怒地站起来。
“有没有我自己还不清楚?”
“每个精神病都会这么说,你这就是有病的表现。”律师青筋暴突,狂敲桌子,旁听席爆发出一阵笑声。
“那你需不需要作鉴定?”审判长问。
“不需要。”我说。我的律师将公文包摔在桌子上,几乎要走掉。不过出于对自身荣誉的尊重,他还是建议法庭将孔洁的妈妈请来。做完这一切,他楚楚可怜地看了我一眼,就像身处绝境的人发出最后一丝恳求。而我早想终止这场游戏,我感觉法庭上的我已不是我,他只是供大家维护自己谎言的工具而已。
孔洁的妈妈依旧穿着黑长裙,但是扎了一条蓝围巾。那是孔洁留下的。她压抑着委屈,宣读一份《一位母亲为了另外一位母亲所提出的求情书》。大家皱着眉头,表情庄重,一动不动地注视她。她今天的发挥不错,语调、感情以及克制力,浑然天成。我想这是因为我的律师替她拟定了演讲稿,她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共鸣(而不是像她自己那样乱号乱叫)。律师像词曲作者看着舞台上的歌唱家那样,不时跟着话语敲动指头,不少人伸手擦眼泪。
但我中止了她的演出。我插进话:“这是一场交易。”我看到纸张像白鹤般从她手中飞走,接着那瘦高庄严的身躯开始抖动。她眼睛闭了一下,又张开,然后直挺挺地向后倒去。人们赶快冲过去扶她,她已口吐白沫,全身可怕地抽搐起来,就像一个癫痫病人那样。法庭嘈杂得像菜市场,大家蠢蠢欲动,在焦急地寻找一句话。最终他们同时找到了,他们喊:
杀死他!
杀死他!杀死他!
杀死他!杀死他!杀死他!
我抬起头看天花板,接着扫视法庭,它狭小得像剧院包厢,一群遥远的人正站着挥舞拳头,剩下的是空荡荡的黄色座椅和暗青色的栏杆。在边墙之上,缀着一盏西式灯座,那里一直亮着微弱的灯光,一直没人关。总有一天,这里什么人也没有,只剩尘埃飞舞。
“杀死我。”我回到现实中来。我觉得自己的眼神十分真诚。这时我的律师已将文件塞入包里,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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