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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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有点儿糊涂——” 我只说了这一句,他就乐了,拉着我往客厅里走:“现成的人生导师在这儿呢,哪儿能让你犯糊涂呢?” 杨宽烧水泡茶。 “杨宽,你告诉我……”我低头咬着嘴唇,“为了赚钱,是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做?” “不是。”他干脆利落地回答,声音里不带一丝一毫的犹豫。
我倒意外。
“拐卖婴儿当然不可以啦。” “那是当然——贩卖器官还不可以呢!贩毒还不可以呢!我指的是没有触犯法律,或者打擦边球的事。” “你遇到什么麻烦了 ?”他很警觉。 我赶紧分辩:“不是我,是一个朋友——呃,一个人。” 我怕他会立刻想到陈白露。 “就是一个不太熟悉的人,她想赚钱,可是手段有些……我……我心里有点儿乱。” “那么她赚钱是为了维持生存呢,还是为了维持虚荣?” “我说不好。生存和虚荣之间一定有明显的界限吗?如果有一种人,他们从小生活奢侈,在只能勉强维生的人看来,这是虚荣;可是在他们看来这是唯一的生存方式。”
杨宽沉默了很久,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然后他站起来,在飘窗前点了一支香,昂贵的奇楠,一小缕白烟从做成兽头形状的香炉里飘出来。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一个朋友。也许在你们做编剧的看来,这个故事不够曲折,可是放在现实里,也算有意思的了。 我随便一讲,你呢,随便一听,如果有一天你写剧本的时候不知道该添什么情节,这个故事你尽管拿去用。
“我的这位朋友和陈白露一样是大院出身,他们从小受的教育也一样,那就是‘低调’。在军队里,官大一级压死人,任你父母地位再高, 也有看人眼色的时候。这位朋友从小就是在这样森严的等级制度里长大的。如果他一直在大院里住下去,像身边的同学一样读个青年政治学院什么的,也许这一辈子会平安又顺当;可是呢,他父母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送他去LA读大学。哇,这位朋友一到了自由的LA,就觉得之前十八年伟光正的人生简直白活了。原来人生来是平等的,没有人应该忍受别人在尊严上蔑视自己;原来值得人用智慧去获取的只有自由,而不是钱或者权力什么的。
“人在一个封闭的、官本位的地方待久了,突然被丢到平等自由的世界,那是一种类似‘醉氧’的感觉。你会带着仇恨过去的情绪同之前的十八年划清界限、断绝关系,并且不问对错地接受新环境里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其实人心大同小异,贪婪和残忍是不分国界的,只是这个道理呢,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并不懂得。
“这位朋友用了半年的时间把自己身上‘大院子弟’的标签完全洗掉, 一点儿不剩,并且变成了它的对立面。他和LA本地的街头混混搅在一起,戴头巾、飙车、飞叶子,整日整夜high着醉着,除了卖叶子给学弟, 几乎不去学校。
“四年之后这位朋友回国,他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在大院里生活的能力。他已经被文明世界同化了,看着这个封闭的院子,处处觉得不顺眼。 他的爸爸妈妈给他找了个工作,这个工作简直是为收容像他一样的子弟而设的。这些人在闲职上拿着高薪,真正的收入来源却是利用家里的关系为政商牵线。你知道一个在LA生活了四年的人有多反感这样的人生? 简直多待一天都觉得恶心。
“这位朋友对父母说想去德国读一个硕士,所以必须辞职学一年德语。他的父母很高兴,以为终于知道要强了。可是这位朋友辞了职、搬出大院,却根本没有用心上过德语课,每天像在LA一样东游西逛、吃喝玩乐。所以说知子莫若父,他爸爸早防着他这一点,生活费给得很少。 “一个习惯了花钱如流水、又没有什么生存能力的人,你要他怎么办呢?他想来想去,自己在北京最好的小学和中学读过书,又在LA留过学,可是学到手的技能,竟然是卖叶子。在LA,这是合法的,所以这位朋友呢,根本没有把这件事看得很严重,道德上的压力是绝对没有的, 只不过因为在北京这种事是违法的,所以他很谨慎。
“他后来做得很大——如果你要写一本和毒贩有关的小说,我可以细讲给你听 ——但是很隐蔽。他从来不请朋友到家里做客,虽然他的货物并不放在家里。很多朋友为这件事感到纳闷,还传出了一些猜测:有人说他住在顶级豪宅里,却害怕露富;有人说他父母只给他租了一个小单间, 他害怕朋友取笑;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在家里养了两三个姑娘……总之一个比一个荒诞。假如他是一个孤零零的人,无亲无故、无牵无挂,完全可以做得高调一点儿,至少,让哥们儿姐们儿知道自己的住处是没有问题的;他谨慎到变态的地步,完全是出自一个放不下的心结:万一出了事, 自己无所谓,可是父母呢?他们操劳半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养出这样的儿子,半辈子的清名都勾销了。
“他因此活得很分裂。生活中的朋友把他当作和自己一样的纨绔子弟,没有人知道他和他们一起吃喝玩乐的钱是带血的,没有人知道他同黑道来往、频繁搬家、不敢交女朋友、在街上见到警察哪怕是交警都会心脏漏跳一拍。黑道上的朋友呢,都以为他是从小在街头混起来的大哥, 谁想得到他父母是谁?谁知道他本来过着什么生活?
说出来又有谁会信呢?
“有一天,他做生意回来,在小区外的马路上发现有不少警察,小区门口也有;到了楼下,发现楼下有一辆警车,三个警察坐在里面打牌。他当时就慌了,以为自己出了事,骑着摩托车掉头就跑,一路在三环上狂奔。他要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可是哪里能比大院更安全呢?他只能回家。 一路上他还在想警察有权力随便出入大院吗?要和父母坦白吗?他们救得了自己吗?能救到什么程度?如果父母出面与否的结果没有太大区别, 他宁愿一个人扛下来,只求别对外公开自己的身份,保全父母的名声。
“他把摩托车停在父母家楼下的时候膝盖已经软了,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一刻钟才上楼。推开家门他傻掉了,满屋客人,像是一个沙龙,又像是酒会,宾客都是大人物。你能想象吗?一门之隔,在门外还是逃犯, 在门内又是公子哥。
“这位朋友出国后就没有再认真读过书,可是在他小的时候,父母很重视对他的教育,他小学时就读过《红楼梦》,有一句话,在他坐在那群绝顶大人物中间的时候,一字一字地跳进他的脑海里:训有方,保不定日后做强梁。
“好在他没急着对父母坦白,那场宴会还没结束,他就听懂了:这几天在开‘两会’,所有的街道和社区都增加了警力。
“他的小学是在一所贵族学校念的,在郊区,平时寄宿,周末父母接回家。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万万不该远离家人,十几年后他回想起来, 那是一段完全灰暗的童年。那时候吃过晚饭,有一段自由活动的时间, 他在塑胶跑道上跑步,脚下是厚厚的金黄的落叶,他听着自己沙沙的脚步声,心里想:好孤独啊。
“后来他在哥们儿和小弟面前都不能说‘其实我是谁’的时候,他常常想起这句话。当然孤独从来不是可以解决的问题,古今中外、智者文盲,谁能摆脱孤独感?只是人心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当你完全不能在任何一个群体里找到一丁点儿的认同感时,那种感觉很痛苦。他做完生意常常是午夜,和朋友们喝酒聚会也是在夜里,他不知道有多少次冲动地想对着夜空喊一句:‘喂 ——你知道我是谁吗?真想告诉你我背后的事, 哪怕用别人的名字讲出来,只要让我讲出来!’“当然不能讲。后来他在德语班认识了一个姑娘,天真可爱得像一张白纸。他很喜欢这个姑娘,觉得她简直是在一个漂亮的外表里投入了纯洁的灵魂,如果世界上有天使,那么就是她这样。他请姑娘吃饭,把自己经历过的好玩的事都讲出来,想逗姑娘开心,可是不管他说什么,哪怕添油加醋地让自己听起来更厉害,姑娘也总是淡淡的,好像根本不觉得这些奇遇算什么大事。
“然后他心里一动,说:‘你知道吗,其实我是个毒贩。’ “没想到姑娘点头说:‘好啊。’“‘你信吗?’ “‘信。’ “然后这位朋友被吓到了。姑娘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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