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大院的八零后》第68章


“嗯。”女儿难得在爸面前应得这么心甘情愿。
爸还没完:“知道什么是驭夫术吗?”
晓芙的脸“呼”地一路红到了耳根,不知怎么的就想起她和致远颠鸾倒凤的场景。
爸跟活体说明书似的:“这头一条,你得给他把饮食起居照顾好了,甭听你妈那一套,好老婆和贤惠是划等号的。记着,你是农民的后代,不是宋美龄,吃苦耐劳是你的本分;二一条,他累的时候烦的时候,你别跟他顶牛,给他点儿空间,让他自个儿把那阵儿给过过去。别成天跟碎嘴婆子似的,男的最烦这!尤其致远这样的!”
“嗯,我知道了。”晓芙心里舒出一口气,幸好她爸没说什么让人尴尬的话。
“一个人住了有段日子了,也能炒几个菜了吧?”
“还凑合。”
慈父笑了:“以后不能凑合了,得好好提高。好在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功夫学。行了,去睡吧。”
晓芙却没有立刻起身,在心里纠结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口:“爸,我那天,不是故意要在你跟前儿耍刀——”她的嗓子有些发哽。
晓芙爸忙掐断她的话:“唉,我知道,过去的就别再提了,冲动的时候就多做俩深呼吸,伤着自个儿伤着人都不好!”他的眼圈也有些发红。
晓芙扁扁嘴,一个没忍住,“啪啪”掉下两颗金豆。
她爸忙递过去一盒抽纸:“别哭别哭,怀孕的时候哭对眼睛不好!你这防洪能力现在怎么比三峡大坝还差!”
☆、锄禾日当午
提前搞定,就放上来:)
晓芙是在第二天午后搬进了致远在习武湖边的复式公寓。
相传东晋初年,此湖是帝王操练水师的地方,因此得名“习武湖”,历经千年,如今已成为一个集山、水、城、林于一体的风景式园林。
他们的主卧是临湖的,白天从通透的落地玻璃窗看出去,山城环抱,碧波荡漾,垂柳婆娑,还能眺望见一座似有云雾萦绕其间的仿唐宋风的古佛塔,颇为写意。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她望着窗外的月色,听着枕边男人的呼吸声,胸腔里溢满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惜福。爸慈父般的谆谆教诲的影响是空前而巨大的,她暗自发誓,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她也要给马致远当个好老婆。
致远摩挲着她的脸问:“想什么呢?”
她粲然一笑:“没想什么。”
他说:“咱俩的事有点儿仓促,你别觉着委屈,改天一定给你去补买个戒指。”
她立刻想到和鸿渐结婚的时候那还没老鼠屎大的一克拉,刚开始她还戴着,后来发现那玩意儿箍手指上诸事不便,就脱下来不知扔哪儿去了。于是她在枕头上转过脸去对着他,一字一句地说:“现在这样就挺好,我不要戒指,我打小就不喜欢那些个累赘玩意儿。”
他是头一遭儿听说女人结婚不想要戒指的,不由仔细瞅了她一眼,这才幡然想起,除了耳环和手表,他确实没见她往身上挂过什么配件。他忍不住在她的唇上狠狠压了一下:“还得再等几个月我才能碰你。”他的手隔着睡衣来回抚摸着她胀鼓鼓的身子。
两人在黑暗里相视会心一笑,疲惫的心都有了些幽幽的期待。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一片黢黑,她仍在睡梦中,他就放轻手脚起床跑步去了。
等他回来的时候,家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糊味儿。他循味来到厨房一看,电磁炉上的不锈钢双耳锅正“噗噗”冒着热气,里头煮的东西正溜边溜沿地顺着锅身往下淌。他赶紧关了炉子,把锅端到旁边的冷灶台上,揭开一看,是小米粥。
正在房里备课的晓芙听见他回来的响动,手里拿着本书也进了厨房,他正微蹙着眉在清理灶台上的粥,有的已经成了干硬的黄糊糊。
她大感羞愧:“我在房间一看书就忘了。”好老婆从做早饭开始,他前脚出门,她后脚就起来鼓捣,想给他个惊喜,没想到自己一备起课来居然把惊喜给忘了。
他闻声转过脸来,在她脸上掐了一把:“没事儿,怎么不多睡会儿?”眉头也舒展开了。
“早上备课效果好。”她说,心里没法忘记他刚刚微蹙的眉头。
她大概知道那是为什么,她搬进来的第一天就发现一个噩梦般的事实:马致远和她妈一样,喜欢把家拾掇得洁癖似的干净。她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撅着屁股,虔诚地跪在那里死命擦地板的样子。当然,到时候她也可以乐观点,想象成自己在练瑜伽。
早饭他们吃的就是幸存在锅里的粥,粥没煮透,那一颗颗圆圆的黄粒儿在嘴里颇有嚼劲儿。
晓芙喝了一口,觉得好像吞了一口小珠子,她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对致远说:“要不咱们吃点别的吧,这粥喝下去该消化不良了。”
致远笑了:“没事儿,死不了。你是南方人,没怎么吃过小米儿,以后我来煮吧。”
晓芙没滋没味地又咽了一口黄珠子,觉得自己特无能,连个破粥都熬不好。做个好老婆的决心受到打击,好像新兵刚上战场就中了一弹似的。
“你知道这小米儿在古代叫什么吗?”他试图转移话题。
晓芙摇摇头。
“叫禾。‘锄禾日当午’的‘禾’说的就是这。”他说。
她忽然有些坏坏地笑了:“想知道我们八零后怎么注解这句诗吗?”
他看着她。
“锄禾是个男人,当午是个女人。”她注解。
他回味一瞬,也笑了,拿筷头敲了她脑袋一下:“不学好!怪不得数理化不及格。”
晓芙一听这,血压都高了,立刻瞪着他质问:“谁跟你说我数理化不及格的?”
“我猜的。”他狡辩。
晓芙自己想出来了:“是不是我老头?是不是?就知道让你俩到一块不会说我好话儿!他还跟你说什么了?”
……
初婚的日子还不赖,下班后他能早回家尽量早回家,晓芙不能见荤腥,他就陪着她吃些清汤寡水。她过意不去,劝过他几回:“你这么五大三粗的一个人,晚上老跟着我喝粥哪儿成啊?爱吃什么吃你的呗!”他就笑拧一下她的鼻子:“大鱼大肉中午在医院都吃过了。”饭后,只要天不坏,他会拉着她的手沿着习武湖散散步。
散步回来,他有个习惯,就是在书房呆上俩小时,看书。书房不大,放的却都是大部头典籍,多数与医学相关,当然,他也不能免俗地喜欢研究电脑、战争和兵器。
晓芙有一回逗他:“读那么多年书,你还读?”
他说:“社会发展这么迅速,每天都得充充电,才不会跟时代脱节。”
晓芙看着他刚毅的脸上轻描淡写的表情,在心里把他崇拜了个死。
他看书的时候,她从不进去打扰他,只是总□□添香地给他送一碗汤水进去,有时候是银耳莲子羹,有时候是百合薏米汤,还有时候是她最拿手的冰糖梨子水……见天变着花样。她跟电影小说里头学的。
不论她炖什么,他都照单全收地一口喝完,然后对她说:“谢谢。”谢得她心里有种见外的不舒服。
这次重新在一起,她发现他变得非常客气,客气得她真希望时光倒流,哪怕回到他俩刚认识那会儿,他因外婆赖在重症监护室拉着脸训她的日子。她冥思苦想,总结了两种可能性:一,他想彻彻底底对她以礼相待;二,他俩之前冷战时间实在太长。要不是为了肚里俩孩子,她真恨不能马上和他云雨一番,把他的兽性激发出来,也许他对她就没那么客气了。
……
领证后再回去上班,她买了好多喜糖巧克力上办公室一撒。大伙儿都挺惊讶:“你什么时候闪婚的呀?怎么也不请我们喝喜酒啊?”她就半开玩笑地说:“请不起啊,我和我们家那位打算把钱都省下来还房贷呢。”“你家那位干嘛的呀?”“医生。”有事儿妈还想刨根究底,她就打哈哈给岔过去了,她不愿意别人知道太多她的个人生活。好在大伙儿的注意力很快就都放在了桃花眼身上,无暇顾及她。
对外宣称去鸟巢看奥运的桃花眼在奥运开幕的五天后才动身去了北京,说是人多不好买票;又在奥运闭幕的五天后才拖着行李箱回来,也说是人多不好买票。只是回来的时候鼻梁上多了副墨镜。
晓芙到班上的时候,众人早已如火如荼地热议开了:“老周不是去北京了吗?怎么行李箱上贴的都是韩语?还在屋里戴一□□镜!”“他不是借口看奥运,去韩国整容了吧?”“去什么韩国?要去也该去泰国,直接给丫弄成一人妖回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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