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想过失去你》第43章


很想再去远方,一个人,一个背包,一颗不安分的心。
我想我已经不再是上帝的宠儿了,眼看着我消沉堕落却不来救赎。梦中的我总是在一条望不到尽头的路上奔跑,两边的高楼大厦在我身后倒塌,天旋地转,巨大的声音在我醒来后仍在我耳朵里轰鸣,导致我一次又一次错过教堂里的钟声。
我多么希望能够梦见你,可即使是枕着你的名字入睡,也无法看到你坐在旋转的木马上笑靥如花。《圣经》说普天之下并无新事。这像是一句冰冷的咒语,我所有的激情因此而零下七度。或者轰然倒塌的不是钢筋水泥结成的大厦,而是你我的信仰。
风渐渐停了,零碎的雨点敲打着窗台。写完这些字,我起身冲了咖啡,是很浓的炭烧,然后端着杯子,转过头去望着那架黑色的钢琴发呆,黑色是保护色,关上台灯,彻底陷入黑暗。
身边没有人,一个也没有,我要逐渐忘记过去的时光过去的事情,如你所说:“幸福始终不如空气重要。”
第27章 后记
从2012年12月12日开始写这本书到现在,已经过去满满十个月了,可以说是十月怀胎。
这十个月的生活因为这本小说的存在,像一场大梦一般,此刻终于到了梦醒时分。
虽然距离上本书《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出版没过多久,但其实在开始写这本书之前,我已经好几个月没写小说了,因为感觉世界末日临近,做什么都没意义。
结果末日过去了,我还活着,周围的人也都还活着,于是该做的事还是得做,未完成的心愿还是要完成。
这本书比我以往写的任何一本书都要艰难,我不知道读者读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我自己写的时候,一直处在才华耗尽的状态。快写完的时候,我真担心写完这本书之后我就再也写不出小说了。
在写这本书的中途,有几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来长沙办事,叫我一块出去吃饭。我是个闲人,没有理由不答应,席间他们谈他们的项目,我只顾埋头吃东西。
嘴巴很忙,耳朵却闲着。虽然来湖南已经快两年了,但还是不能完全听懂他们的话。只听到他们在那里一会儿八十万,一会儿八个亿地谈着。具体谈的什么项目我不懂,但也可以明白是个大项目。
如果单用金钱来算的话,他们搞这一个项目,大概够我写一辈子小说所赚的钱了。
他们一个是主任,一个是主编,一个是公司副总,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混得都要比我好N倍。当然,我是以金钱的角度去衡量,是以世俗的角度去衡量。
如果是以粉丝的角度去衡量,那我肯定是最伟大的,即使再穷一点,即使落魄到流落街头,也是最伟大的。但这没有用,除了满足一下虚荣心一点用都没有。
上面提到的朋友都是最近两年认识的,无论是杂志主编,还是报社主任,再或者是文化公司的副总,多少还是跟文化沾边的。
如果再往过去看,就会看到我的那些非文艺圈的朋友,他们现在大都已经结婚生子,基本上很少出来鬼混,很少跟我联系了。但凭着以前的交情,我多少可以猜出他们现在的生活,他们一定在经商,无论是贩卖煤炭,还是贩卖服装,再或者贩卖酒菜,肯定都是在卖着一种东西,卖着一种生活必需品。
这就是他们和我的区别,他们卖的是必需品,而文学,在当前社会,还只是个装饰品。
大多数人还不需要这种装饰,而这种装饰品的创作者,作家,也就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种现实生活以外的人。
在某家报纸上,石康说:“在中国,有人认为成功的作家应走这样一条路:首先,他应是一个社会的道德榜样;接着,他还要写出一些受欢迎的作品;再接着,当社会用一些名声与利益来奖励他的工作时,他应当对于那些奖励报之以淡泊的态度。这个态度的具体表现即是,要么,他视名利如粪土,拒不接受;要么,他悄悄接受,然后避而不谈。前者令常人无法理解,后者虚伪。社会之所以对作家有这种态度,只是因为缺乏有关作家的信息,他们不了解作家的工作,也不了解作家作为社会个体的实际情况。毛姆曾说:‘作家写出作品,犹如刚生下宝宝的产妇,你可以抱一抱她刚生下的小宝宝,亲一亲,却不能掀开产妇的被子,查看里面的血污。’”
我很赞同石康的这一观点,于是每写一本书,我都会在后记里滔滔不绝地讲我作为一个社会个体的实际情况。这实际情况可以用一个词儿概括,那就是——杯具。
晚上那些朋友要去酒吧喝酒,我没有去,虽然论酒量的话我是他们几个的总和,但现在的我不需要酒,我需要奋斗。
不求奋斗到数钱数到手抽筋,但求能睡觉睡到自然醒,但求醒来能有书看,没书看的时候能推着购物车逛书店,一次买上几十本。
世界末日那天和朋友聚餐到深夜,聚餐结束后,在回住所的公交车上,我开始构思这个小说。
为了写好这本有点悲伤的关于青春爱情的小说,我又重新温习了一遍我的少年时光,我的十四岁到十八岁,我的那些早已断了联系的朋友以及我们干下的那些荒唐的事。
那时候在苏州,我们六个人,有男有女,分别来自上海、南京、郑州、盱眙等地,我们没有工作,也不打算去找工作。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离家出走。
小A是因为弄丢了一件贵重的东西,小B是陪小A出来的。小C是因为失恋,小D是因为没考上好大学。小E和我是感觉在家里太受束缚了。那时候,我们都未满十八岁。那时候,我们什么也不怕。
有钱的时候,我们去K歌,去泡酒吧,去大鱼大肉地猛吃。没钱的时候,我们就在街头闲坐着,几个人抽一支烟,几个人吃一块烧饼。路过快餐店,看到门口有丢下的完整的水果,我们都会捡起来分着吃了。
身处其中的时候,我偶尔也后悔,后悔自己不该出来受这份罪。可是想想家中枯燥的生活,还是觉得跟哥们儿在一块是快乐的。
一晃多年过去,那帮哥们儿不知道现在在干吗了,也许已经结婚生子,也许还在闲混着。这本小说的诞生要感谢他们,我的生命中将再难有那样的生活。
这是我正式出版的第七本书,我超级喜欢七这个数字,夹在六和八这两个吉利的数字之间,我早期的读者应该知道我曾经有一个女朋友,就叫七七。
我从写青春小说出道,到写历史小说成名,后来又开始写奇幻,其间经历了一系列艰难坎坷,在此就不多述,只说从这以后,我又回到了青春小说的道路上,算是岔路走多了又回正轨了,但我并不后悔那些岔路,它们让我活得更清醒明白,所以以后如果浑浑噩噩了,我可能还会继续走走岔路,反正最终还是会走会正轨的。
和《秦乱》的荒诞不经不同,和《谁的青春伴我同行》《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的一味恋爱也不一样。
从我个人的角度说,《秦乱》是讲我过去的幻想世界,《谁的青春伴我同行》和《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是讲我过去的漂泊经历,而这本书,则是讲叛逆者的遭遇,爱情虽然是主题,却不是全部。
其实在我和那些朋友鬼混在一起的时候,就想过要写这么一个小说,但当事者迷,那时总也理不出一个像样的轮廓。好在我的记忆力很奇怪,这么多年过去,很多本该记得的事情都忘记了,很多本以为会忘记的事情却还记得。
这本小说里提到的几个人,没有以任何人为原型,但我过去的每个朋友,多少都能从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在那个年纪,他们过分地理想,过分地叛逆,过分地相信爱情。他们不相信任何一个人,却相信爱情。
爱情是什么?
很多年前我们曾以此为题在《萌芽》杂志上讨论,讨论了半年也没有下出结论。爱情在每个人心中都不一样。但多数人都认为,爱情就像放风筝,放得太高就会断线,但每个都想把自己的爱情放得足够高,超越所有的风筝。
说到这里又让我想起陶晶莹的歌《太委屈》,我的书里总是充斥着大量歌词,尤其是周云蓬的歌,短篇长篇我都在引用。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写作的时候,为了保持和这个世界有足够的距离,为了更好地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我常常在听歌。
听到喜欢的,就循环往复地听,直到故事里的人物命运跌宕起伏到了和歌词表达的意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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