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为个傻弯了》第118章


带宠溺这个人。只要他能转动他那高傲固执的头颅,施舍性的赐予他一眼,他就会呼吸不能,心跳停止,达到心理高|||潮。
余哲可以理解,作为肉体凡胎的乔亦初,爱上一个平庸乏味至极的男人,是可以原谅的。但他不能接受的是,乔亦初将这些可怜可笑的情感通过那双眼睛投射出来。他的感情,污染了那双眼。
余哲走进卧室,脱下外套,将它轻轻扔在椅背上,走近墙壁,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那双被放大无数倍的眼睛。
要怎么样,才能让这双眼睛,永远只注视着自己呢。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觉得余哲OK,孩子们不用看下面。相反,如果你们对余哲有疑问,请看一下啦啦啦啦】
事实上,余哲这个人物自我写毕业论文起就已经开始成形。如果有姑娘读过拉康,读过保罗奥斯特,一定能找到影子。
我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是保罗·奥斯特小说人物的镜像关系探析,主要运用的是拉康的哲学理论。
在保罗·奥斯特的成名作《纽约三部曲》中第二篇幽灵 说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一个侦探布鲁,受怀特之命观察布莱克的生活。他记录着布莱克的生活,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失去了自我。通过一系列的追踪,布鲁最终发现,怀特,就是布莱克。怀特(white),布莱克(black),本来就是一组镜像。怀特为什么要让一个人观察自己?文中给出了答案。怀特说,他需要布鲁的注视,来确认自己的生命,确认自己的存货,确认自己的意义。
他说,布鲁,你和我已经成为一体。你通过注视我而存在,而我因为被你注视而存在。
故事的最后,布鲁坚信怀特是对的,却又走上了自我放逐之路。因为确认了主体性的虚无之后,他已经放弃了一切生命的意义。
当时做这个课题,脑子里就渐渐成型出余哲这么一个人物。
大家伙儿可能会一时之间想,怎么能神经病的这么文艺!但我是想借这个人物,向我尊敬的保罗·奥斯特致敬,向我敬爱的拉康致敬。感谢拉康,告诉我们,人,什么也不是。没有本我,没有自我,也无所谓超我。人是一系列的他者镜像,语言镜像,人是空无,人性是一场篡夺。【此处你们可当我什么都没说】
当然啦,除了致敬以外,这个人物的出现也是因为,我是相信拉康的那一套的,是相信在那个哲学语境下,余哲这样的人是遍地都是的。
【其实我就想说,你们就接受余哲这种非一般变态吧。。。。。。】
【之前安排余哲送女神画,就已经埋下伏笔了。他跟乔老板说得话,也都是真话。】
【他的女神不是乔亦初,是那双眼睛】——这么一说有点恐怖哦。。。。
他对乔亦初也没说谎。他没有要乔亦初接受他。他只要乔亦初保持那双眼睛的神性。
总之,你们要相信,艺术家神经病起来,是什么都有可能的。。。。。
☆、第99章
当乔亦初平淡而又宁静的享受着大学生活时,当诸葛霄寒窗苦读奋笔疾书的时候;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有些事情正在有心人的预谋下;静悄悄的发生。
9月份;诸葛霄一直最喜欢的NBA巨星艾迪通过ESPN向全球球迷公布了他彻底退役的消息。艾迪的职业生涯一直算不上顺利,几起几落;又一直受到伤病的折磨;却最终完成了华丽蜕变;登上了梦寐以求的巅峰。而现在,这个男人面对着不可战胜的岁月,终于无可奈何的宣布了一切的结束。诸葛霄是跟着艾迪一起成长、成熟起来的。那个NBA星光璀璨、巨星辈出的年代;也是诸葛霄一步步从打架生事的街头混混;一步步蜕变为现在这个坚毅纯粹的男人的年代。
艾迪宣布退役的那天刚好是周末,乔亦初也在家。cctv体育频道下面的滚动新闻栏一直在重复这条消息,网上也一直被刷屏,诸葛霄当时在厨房里喝牛奶,听到新闻播报,愣了一愣,前一秒的漫不经心转化为下一秒的震惊错愕。他放下杯子,步子有些乱的从厨房冲到客厅。乔亦初拿着遥控器的手还停滞在空中。他听见响动,回头看了一眼。彼此的视线相撞、交织,又融化在彼此的动容之中。
“我总觉得这不是真的。”诸葛霄认真听着主持人的播报,扭头冲乔亦初短促的笑了一下,摊开手,“你看,我高中都还没毕业,他却已经不打了。我总觉得有一天,我还会被老师的粉笔头砸醒,抽屉里还放着那本《NBA时空》,封面上还会是他。然后我会看也不看老师,抱起桌腿边的篮球,跑到球场上去打球。”
乔亦初沉默着把混杂在一堆报刊杂志中的《NBA时空》从底下抽出来,递给诸葛霄。
诸葛霄随手翻了翻,沉默了一阵,自嘲的笑笑,“我都忘记了,我好像已经很久没看过杂志,很久没打球了。”他自言自语,“你看,我都已经不再在课上睡觉了,他又怎么能不老。”
电视上开始播放艾迪职业生涯最精彩的二十个瞬间。诸葛霄站起来,跳了跳,做了个投篮的动作。声音因为运动的关系而有些发抖,“反正总有些东西是会被时间带走的。”语气很轻松,眉眼却有一股沉静。
你看时间真的能改变很多。
诸葛霄不知道,从那个夏末开始,他渐渐失去的,远不止是这一段年少无忧的时光,以及这时光所留给他的最真最纯的记忆。
时间把有些人送到他身边。他原本以为,只要珍惜了就能留住。但他没想到,时间不是个慈善家,有时候,它甚至会是个小偷,是个刽子手。它带给你什么,它就有可能收走什么。更何况,他又不像钟表一样机械不变。他是会松懈的,会卸下防备的,会自私的,会怯弱的。
新学期开始,乔亦初和诸葛霄都有了自己的生活。最初的时候,诸葛霄还没有进入到备考状态,乔亦初也还没有彻底融入到大学校园生活中去。两人保持着以前的样子。乔亦初如果课少,就会坐地铁,穿越复杂的街道,到四中找诸葛霄一起在食堂吃一顿简单的饭,随便聊聊,然后再夹杂在拥挤的下班人潮中,回到学校。周末两人都会回家,过足两天没有任何人打扰的二人生活。
但过了两三个月,乔亦初学校里的活动多了起来,课业也渐渐繁重。他加的社团并不多,不像有些人,一加就是四五个社团。算起来,他只入了两个。一个是学生会,另一个就是奇形怪状科学会。加入那个社团完全是意外,因为该奇葩社团甚至没有张贴传单和公告。乔亦初去旁听西方哲学时,有堂课正讲到维特根斯坦。旁边一个学长忽然扭头问乔亦初,“你听的懂吗?”
乔亦初迟疑的点点头。
“那你给我解释一下。”
乔亦初只好又继续迟疑的把老师刚刚讲到的《逻辑哲学论》里的理论又给他简单复述并解释了一遍。那人听完,沉吟半晌,没头没脑的问,“你学什么的?”
“金融。”
“光华的?”
“……是。”
“有没有加社团?”
“学生会。”
“你有兴趣加入我们社团吗?”
乔亦初觉得突兀。社团招新季已经过去了,大一新生基本都瓜分完了,他现在才提,是不是有点晚?
“是这样的……”那人像是不知道从何说起,抓抓头发,“算了,我先带你去看看吧。”完了直接抓起乔亦初的手臂,硬生生把人从课堂上拖了出去。讲台上的教授淡定的很,连瞥都没瞥那人一眼。倒是对乔亦初,他投来了一种意味深长的,乔亦初难以形容的目光。
二十分钟后,乔亦初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刚刚那教授的目光名曰:同情。
乔亦初此刻站在一间大概只有二十平米的小房间内。房间内摆了四张电脑桌。电脑桌上摆着型号挺老的台式电脑。就两台。剩下两张电脑桌上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书和杂物。
“水。”其中一个坐在电脑前,打从乔亦初进门后手指在键盘上就没停过的干瘦男生头也不回的蹦出了这么一个意义明确又单薄的字。两秒后,一瓶打开了的可乐递到了他手
边。出于某种在场谁也解释不了的原因,可乐洒了。就洒在键盘上,一大片。键盘很快出现乱码,继而电脑重启。再两秒过后,那两人打了起来。
一个骂“aho!”乔亦初猜他可能是日本人。
另个人骂“idiot!”这个人从口音及肤色可以确定是中国人。
但很快乔亦初就知道自己猜错了。
因为代码男开始说,“我日你先人姥姥!”
可乐男骂“老子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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